龙岩: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5/2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3月5日,龙岩市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8起典型案例是:


  龙岩市科协调研员赖钳勋违规公款报销问题。2014年间,龙岩市科协调研员赖钳勋,多次将应由个人负担的招待同学、办私事等费用,在市科技智囊团专项经费中报销。龙岩市纪委对其党纪立案调查。


  新罗区白沙镇党委副书记张敏、副镇长周毅、副镇长俞海清(非中共党员)工作日午餐饮酒、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间,新罗区白沙镇党委副书记张敏、副镇长周毅、副镇长俞海清多次在工作日午餐饮酒、超标准公务接待。2015年1月23日,新罗区纪委对张敏、周毅党纪立案调查,对俞海清政纪立案调查。


  永定区堂堡乡人大主席廖金荣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永定区堂堡乡人大主席廖金荣将其个人名下的小车的车辆保险费在堂堡乡财政所报支。2014年12月,永定区纪委给予廖金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车辆保险费。


  上杭县溪口镇政府镇长丘剑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4日期间,溪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丘剑擅自驾驶单位公车,接送其亲属多次往返于蛟洋镇和县城住处。2015年1月9日,上杭县纪委给予丘剑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原主任李凤莲,副主任谢世平、王荣发,招商部部长王惠雄等人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2月29日,武平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凤莲开除党籍处分,王惠雄党内警告处分,谢世平党内警告处分,王荣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长汀县环卫处主任袁斌违规套取资金进行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环卫节期间,县环卫处主任袁斌以搞职工活动名义,在新华都有限公司长汀西门店虚开购物发票套取现金6000元,用于公款吃喝。2014年10月20日,长汀县纪委给予袁斌党内警告处分。


  连城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罗源鸿违规到高消费娱乐场所公款消费问题。2014年12月2日,连城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罗源鸿违规到高消费娱乐场所公款消费4800元。2015年2月27日,连城县纪委给予罗源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漳平市灵地乡易坪村村主任许家杳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4年2月16日晚,漳平市灵地乡易坪村村主任许家杳邀请大田县上京镇丰田村村主任朱升本等一行3人到漳平市梦幻娱乐城唱歌,共消费500元,并开具了税务发票。2014年4月份,许家杳以与邻村丰田村共同修整两村间连接便道的宴请费用为名,将该发票交给村报账员做账报销。2015年2月4日,灵地乡纪委给予许家杳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下大力气从根本上纠正不良习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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