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破口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6/28

    6月28日,县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和福建省纪委关于八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郑瑞春同志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通报,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有腐必治、违纪必究、失责必问的坚定信心和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一要转变工作理念。对照党章党规,主动前移关口,盯住各种违纪行为,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面向普通党员加强监督执纪,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从“查办案件”向“全面审查”、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极极少数”也不意味着打虎数量的绝对减少,而是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全体党员干部对纪律的尊崇和敬畏意识,真正用党规党纪管住全县党员干部。

    二要转变工作方式。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与线索处置“五种方式”相结合,辩证处理好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与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关系,抓“大”不放“小”、抓“小”不放“大”,做到“大病”“小病”一起治。把握处理方式,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注重总结经验,创新突破,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受理、分流、处理、监督等一体化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为监督执纪提供科技支撑。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统筹抓好宣传教育、党风政风、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干部管理、专项检查等工作,强化纪律规矩,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各种违纪问题;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优先处置信访举报和巡视工作中涉及“三类人”的问题线索,全面唤醒全县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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