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 福建省人社厅关于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9/8

中共福建省纪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8号)精神,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申报审核,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至9月12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福建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龙岩市纪委


  晋江市纪委


  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嘉奖)推荐对象


  陈美龙         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李开瑞         福州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包远忠         厦门市纪委驻市市政园林局纪检组组长


  陈荣木         漳州市纪委常委


  葛劭玲(女)  三明市梅列区纪委副书记


  陈峻青         莆田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夏 伟         南平市纪委副书记


  黄世钿         福鼎市纪委副书记


  缪雄平         宁德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


  中共福建省纪委组织部          0591-87852972


  福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0591-87833920


 

                          

                            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福建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省级国资系统率先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开展建设廉洁国企、企业纪委书记述职述廉等活动。坚持挺纪在前,用好“四种形态”,2011-2015年,省国资系统立案数在省直派驻机构中名列前茅。坚决纠治“四风”,抽查124家企业,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推动出台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对21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一案双查”。规范权力运行,通过盯紧“三重一大”、融资贸易和“一把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的监督。


  2、龙岩市纪委


  政治上忠诚坚定,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走前头、作表率,争创一流业绩。工作上敢为人先,率先研究制定《关于对数种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的处理意见(试行)》,探索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审查中涉及收送礼金行为落实处理。严肃查处连城塌方式腐败等一系列重要案件,“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闽西形成共识和氛围。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对八个方面的不良风气进行治理,扎实推进新时期作风建设“闽西实践”。自身上严管厚爱。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建设与从严治党相匹配的纪检监察队伍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3、晋江市纪委


  先后承担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信访举报办理反馈督查机制创新、破除“四风”“隐身衣”等省、市确定的试点工作,创新开展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纪检监察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等工作。通过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贪腐、严管队伍等措施,在“四种形态”运用、“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不敢腐”氛围形成、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屡创佳绩。积极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严肃查处重大违纪案件,获得专案组充分肯定。2015年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单位”,机关绩效评估成绩连续四年居晋江25个党群市直部门第一名,机关党支部被泉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嘉奖)推荐对象


  1、陈美龙(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熟悉纪律审查业务,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业绩突出,多年来参与多起重大案件的审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手的案件没有一位当事人申诉,先后被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授予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以及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敢于担当,敬业精神较好,工作中能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经常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认真配合中央纪委在福建开展初核和调查工作,多次得到专案组领导的表扬。自身要求严格,能守住底线,清白做人,2014年被授予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荣誉称号。


  2、李开瑞(福州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长期从事纪律审查一线工作,业务能力较为突出。多次被中央纪委和上级部门抽调参与专案审查工作,发挥了重要骨干作用,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省级先进个人一次,2011年入选中央纪委机关办案人才库。


  3、包远忠(厦门市纪委驻市市政园林局纪检组组长)


  熟悉纪律审查业务,先后多次被中央纪委、省纪委抽调参加重大案件,能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审查策略,为案件的推进和查结发挥了重要作用。善于打造能拼善战的办案团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合力,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效率。注意廉洁自律,能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先后被上级授予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陈荣木(漳州市纪委常委)


  敢于碰硬,牵头组织查处多起重大案件,取得较好成效。创新异地交叉办案模式,积极推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5、葛劭玲(三明市梅列区纪委副书记)


  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善于提出契合案件特点的审查措施,挖掘深藏的违纪线索,多次被省、市纪委抽调参与专案审查工作。肯钻研,能注意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实际工作,认真研究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并准确定性,取得较好成效。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6、陈峻青(莆田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忠诚履职,先后参与组织审查了多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为莆田市反腐倡廉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勇于担当,善于攻坚,精于判断,常从细微处发现问题,扩大战果,取得较好成效。关心民生,秉公执纪,严惩贪腐。《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先后专题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


  7、夏伟(南平市纪委副书记)


  业务能力强,铁面执纪,先后组织查处了多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重视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开展全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大起底”,重新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化解矛盾。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原则性强。分管的市本级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的肯定。


  8、黄世钿(福鼎市纪委副书记)


  敢于碰硬,严查腐败案件。自2011年以来,共组织和参与查办各类违纪案件430多件,业绩较突出。业务精通,善于发现线索,办案技巧过硬。重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努力拓宽线索渠道,较好地服务了纪律审查工作。坚守底线,严格要求自身,不徇私情。2015年被评为宁德市劳动模范。


  9、缪雄平(宁德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


  熟悉纪律审查工作,忠诚履职,业绩较好。认真处置信访线索,实现信访举报“零暂存”。 敢于担当,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注重多方取证,在定性和量纪方面反复推敲,办案质量较高。连续多年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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