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3月5日公开宣判武平县象洞镇联坊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汉平职务侵占、受贿案,对被告人罗汉平以职务侵占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对罗汉平职务侵占、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罗汉平在担任联坊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弄虚作假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44.329万元,其中,被告人罗汉平分得15万余元。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罗汉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19.93万元。
武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汉平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鉴于罗汉平到案后,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6月5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