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武平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内设12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和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3个部门。

武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构,设在县纪委。

此外,武平县纪委监委设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武平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武平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17个: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综合文稿,编报信息、简报;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和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协调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任职前和出国(境)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以及其他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四)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措施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等。   

(六)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的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统筹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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