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统战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全面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其他副部长及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推进、督促、跟踪等工作。2020年10月16日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部务会会议4次、干部职工会议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下发了《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县委统战部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是全面落实整改。部领导多次主动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时跟进,逐一对账销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及时成立部务会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实优化部务会理论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完善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与时俱进。三是加强对县工商联的指导,督促其加强对会员企业教育引导,在民营经济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企业家诚经营、重信誉,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分工内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完善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同时,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充分体现在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部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其他人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定期分析研判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推动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上级党委关于党管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等,进一步提升部务会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鉴于统战工作具有专项性、内部性甚至保密性等特殊情况,县级统战部门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有限,关闭县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梁野同心”。
3.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抓好宗教各项工作落实。分类指导推进,组织人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研督查、分类指导,推动“四进”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回头看”中要求我县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及省级备案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四进”活动的共40处,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加强指导督促,结合平时工作调研,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宗教工作落到实处。列入工作考评,每年对乡镇(街道)党建、绩效等工作考评中,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充实完善。三是加强协调,加大力度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平川街道等相关单位尽快做好城关基督教堂重新选址后的征地报批工作。督促指导教堂建设单位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积极做好建设资金筹措,待征地报批完成后及时开工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部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学习计划,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丰富学习形式,积极探索理论学习新途径,积极开展赴红色革命旧址现场学习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激情。强化学用结合,每次集中学习安排2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作重点发言,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按照县委要求,坚持把精文简会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精文减会精神实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把精文简会任务控制在上级规定范围内的同时严格区分文件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好红头文件和白头文件数量。应以红头文件形式行文的,一律按规定采用红头文件形式行文。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财务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下乡、出差、公务接待等审批制度,强化报销资金审核把关,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等现象发生,及时清退以下违规报销部分资金和超标准发放的奖金、资金:一是对2016-2018年发放给肖某某、刘某某两名非中共党员驾驶员的党建目管考评奖金各200元;2018年超标准将上年度文明单位奖金列入计算基数而发放的4037元奖金。二是原驾驶员刘某某于2017年7-12月先后7次用车改前未使用完的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1574.32元。三是2016年8-9月罗某某出差深圳、福州等地,违规报销特等座、一等座动车费超额部分69.5元。
3.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各项财务报销票据,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鉴于刘某某已在县国投公司领取2016年9月-2017年5月的工会节日慰问品,将扣除其在县委统战部缴纳的工会会员费用120元,退回重复领取的1080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执行部务会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最新修订的《中共武平县委统战部工作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均应召开部务会议,由部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得以干部职工会代替部务会作出决策。各股室需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应提前向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汇报同意后上会研究决定,并准备好上会的书面材料。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部机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的学习领会,深化对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紧扣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3名班子成员结合实际重新撰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新查摆问题,查摆问题时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统战成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查摆问题,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实现团结—批评—团结,确保高质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强对支部党内政策法规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文件通知精神的学习,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从严要求,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结合统战支部工作实际,重新通报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及2018年度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三是加强对基层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对乡镇商会党支部的管理,会同县直机关党工委加强对县直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指导他们结合商会党支部特点开展具有商会特色的政治教育、政治引领活动。
3.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和市委、县委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二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4.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将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39020;通讯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51号,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4822136@163.com。
中共武平县委统战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