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2年3月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县上下联动)、县民政局(含县慈善总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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