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组织人事工作规定和市委办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岩委办发[2015]2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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