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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6/20

    6月7日,龙岩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永定区湖雷镇财政所所长胡鸿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胡鸿坚在2015年国庆放假期间,多次私驾湖雷镇财政所公车前往城郊镇上下斜村、下洋镇富川村等办理个人事务。2016年4月19日,永定区纪委给予胡鸿坚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的燃油费。


  2.武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邱云安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间,邱云安利用职便,先后13次使用单位办理的公务加油卡在武平县城区、十方镇等加油站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加油490.68升,合计0.3046万元。2016年5月16日,武平县纪委给予邱云安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私车加油所产生的费用。


  3.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丘政福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吃请问题。丘政福在担任长汀县济川门复建工程业主现场代表期间,分别于2014年春节及2014年3月结婚时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合计0.16万元。期间,丘政福还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吃请。2016年4月6日,长汀县纪委给予丘政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所收受的礼金。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必须驰而不息,持续巩固深化。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享乐奢靡,紧盯“四风”和不良习气新动向新表现,紧盯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和不良习气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和不良习气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强调,“端午”将至,要严格落实市纪委“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四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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