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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咬耳扯袖”常态化 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运用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3/10

“以前对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就按照违纪情况轻微与否来断定,很难把握,现在有了这些详细规定,实施起来有根有据。”福建省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如是说。

原来,为进一步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福建省武平县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制定《关于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入落实“第一种形态”提供了制度支撑。

  《意见》明确界定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具体列出28种情况。主要采取谈心谈话、提醒谈话、责任约谈、诫勉谈话、函询谈话五种方式,同时,规定党委(党组)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检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行“第一种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不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不主动开展工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未能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的,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以来,该县共实施新提拔和调整任职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55人次,科级干部提醒谈话2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谈心谈话138人次,责任约谈68人次,对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批评教育62人次、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谈话函询50人次,推进“咬耳扯袖”常态化,让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少踩“红线”,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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