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确保学深悟透,为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一是在政治站位上必须学懂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力、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监察法的出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推进监察工作的总纲领、总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优势,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在理解把握上必须弄通监察法的精神实质。监察法出台后,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角色和职责更多了,既是政治生态的护林者、查处违纪问题的执纪者,也是查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执法者、纪律法律的宣教者、职务违法犯罪预防者,要履行好岗位职责,就必须把监察法学深学透。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监察法有关内容,深入理解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重点内容,力求领会内涵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监察法的学习和宣讲,要用好“每周一课”“乡村微课堂”“梁野清风”专题专栏等学习交流平台,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抓,用好用活新媒体,实现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采取鲜活生动的群众语言把监察法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让广大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三是在工作实践上必须做实监察法的标准要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案件线索处置、初核、立案、调查、作出处置决定每个环节都以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为标准。近期,武平县纪委监委办理了首批2起林业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期间,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了讯问、询问、留置、调取等调查措施,多部门协同办案,这是监察调查权的一次生动实践和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的一次有效探索。今后,我们的任务更重、要求更严,党和人民的期望更高,我们必须主动更新理念、更新知识、更新本领,练好“内功”,持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精力把监督这个基本职责履行好,更加扎实做好执纪问责、依法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作者傅衍华,系福建省武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