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2月2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分别于2月2日、3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局党组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党组成员切实负起有关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对重点问题整改亲力亲为、靠前督战。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由吴国平、吴峰同志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武平县商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处问题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党组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统筹推进整改。注重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进作风转变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商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
(1)针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认识有偏差,过于强调招商引资工作特殊性,政商交往重“亲”轻“清”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坚决杜绝公款购买礼品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武政办〔2017〕163号)文件规定要求。自2017年5月省委巡视以来,我局未出现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和各类烟酒用于赠送或接待客商问题,彻底纠正了“赠送土特产礼品给客商有利于宣传推广武平农副产品”的错误认识。县纪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2012年省委巡视意见指出的“招商引资管理比较粗放"的问题整改不力,项目引进重“数量”轻“效益”问题。
①清理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未开(竣)工项目情况。经清理,2013年以来签约的198个项目中,根据各年度考评方案,除建筑资质企业、电子商务等招商引税类项目当年认定新签约后不再滚存至下一年度开(竣)工考评范围外,仍有57个项目未开工、28个项目未竣工(投产)。已对前述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按照“谁引资、谁服务”为主的原则,敦促相关引资单位持续做好服务,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②规范招商引资精细管理。县政府出台了《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管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文〔2017〕355号),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体制,强化管理、细化管理、精细管理,突出引进项目“既要数量,也要质量,更要效益”,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引擎作用。
③推行项目准入评审机制。组建评审组织机构、执行项目准入标准、规范评审论证程序,突出对拟引进项目可行性进行全方位深入调查、分析、研判、论证,坚持引进“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项目,杜绝“高污染、高能耗、技术落后、禁止类”项目入驻。2017年度共组织评审了九批86个项目,其中对6个项目提出了不予准入意见;2018年第一季度共组织评审了一批3个项目。
④提升引进项目质量效益。一是明确主攻方向。起草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印发了《武平县2018年赶超发展“项目服务年”招商引资攻坚方案》(武委〔2018〕19号文),明确今年招商主攻方向,界定项目认定条件和范围,确立引进“生产性工业项目、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招商引税类项目”三大导向。二是明确考察要求。实行双向多边考察机制,项目通过准入评审后,在邀请投资商来武平实地考察洽谈的同时,及时组织商务、园区、环保、经科等部门负责人前往投资方企业,作深度考察对接,了解企业投资实力、生产设备、项目工艺流程、排污治污处置、产品市场前景、企业内部管理、投资合作需求等方面内容。三是明确约束条款。2017年以来由县政府与投资方签约的12个项目均在合同中增加“约定达产年产值和年纳税”条款,并提出未达产达标的约束措施。四是明确任务清单。今年一季度,县招商引资攻坚指挥部连续发出3份“招商攻坚任务月清单”,按月通报招商攻坚进展情况,提出次月重点推进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投产)项目清单,并会同县效能办抓好督查,增强针对性,形成攻坚合力,使招商引资具有更高质量、更好效益。
⑤落实促进项目履约措施。一是推进“月清理”。我局已建议县政府成立了投资项目合同履约督查小组,推行“每月一清理”制度,定期重点清理投资项目在建设进度、投产时间、投资规模、产值及纳税等方面的履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二是发出《律师函》。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签约甲方)授权福建天梁律师事务所,已对未履约或部分履约的项目发出了5份《律师函》,并已委托律师将提起诉讼,推进依法履约新举措。三是发送《提醒函》。由我局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履约的项目业主,发送《全面履行投资项目合同提醒函》,明确告知现阶段违约内容,敦促投资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预警提醒限制或取消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等拟采用措施。截至目前,已发送12份《提醒函》。四是执行“一线法”。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武平县2018年赶超发展“项目服务年”一线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武委组〔2018〕干字19号)文件精神,牵头做好招商引资攻坚一线干部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纪实跟进一线干部服务项目过程,多方发力,精准施策,促进提升招商项目履约成效。
(3)针对引进项目“一企一策"优惠政策兑现把关不严,项目推进重“奖励"轻“处罚"问题。
积极主动履行部门职能,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各项目履约情况,提出推进项目履约的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好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已向县政府建议成立项目履约兑现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国土、住建、商务、税务、园区管委会、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促引进项目严格履约,加强企业纳税辅导和税收征管工作。二是推动正德光电项目履约。该项目已列入省委巡视六组巡视整改项目,我局先后近10多次参加了县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提交了20余稿《呈阅件》,当前县政府正在研究支持企业引进投资合作、收回二期用地、明确分步履约等措施,帮忙企业走出困境。三是推动部分履约项目加快履约。已对17个部分履约的项目发出《提醒函》。如针对奥华厨洁炊具制品项目未完全履约问题,我局于2017年10月13日向奥华公司发出《全面履行投资合同的提醒函》,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完成尚剩约4581平方米的1幢钢结构厂房建设,加快实现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300万元目标,提出未达产达标将收回奖励金等措施。四是正日钢构项目履约情况。该项目属未履约项目,其原有厂房等资产已被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县政府已委托律师将提起诉讼。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4)针对未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议事决策制度问题。我局专门组织深入学习党组会议有关规定,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等内容,明确要求“三重一大”事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有关事项等必须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真正做到明明白白什么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常态化一以贯之。2017年10月至今,累计召开了13次局党组会议,涉及人事、经费等事项还邀请派驻经科纪检组参加。同时,对负责记录党组会议的同志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并对其加强业务培训,杜绝再次出现将“局党组会议”记录成“局务会议”的问题。由局党组主要领导对现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
(5)针对党组未及时讨论和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对机关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不力问题。如在2017年2月前,支部长期未举行换届,仅由党组指派纪检组长负责支部工作;从2006年成立县招商局以来,仅发展1名党员,期间有2名干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参加了积极分子相关培训,但因支部考察培养工作不到位,后续工作不了了之。组织力量对局党组织覆盖、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务干部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工作台账。及时按期抓好局党支部换届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培养,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按德、能、勤、绩党组给予评价,分期分步培养,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由支部给予吸收。截至今年3月底,现有梁步清、黄晚晴等2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练大建同志为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刘永方、石伟华同志分别担任其入党介绍人;组织练大建同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派驻县经科纪检组对现任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职,带头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6)针对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集中学习次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没有制定学习计划、总结和落实签到制度,会议记录存在党组会议记录同其他会议混记现象,部分党组成员学习笔记不齐全;巡察期间适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现已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好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好学习活动。强化督查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及县委巡察,每季度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推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到实处,落实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要求。自去年10月份以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每位参与学习成员均做好学习笔记,共撰写十九大学习心得14篇。
(7)针对民主生活会形式化、庸俗化问题。大部分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不深刻、不透彻,查找问题流于形式,没有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党组成员之间相互批评偏差走味,甚至将“怕喝酒”也列入批评意见。局党组立行立改: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利用局班子会、党组会议、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质量要求,提升局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性。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实行对照检查材料会前把关制度,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巡察后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积极抓好整改。三是及时抓好整改。党组班子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7位班子成员将有关情况写入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会上作出说明,通过实实在在地深入开展批评与我自批评,揭“短”亮“丑”,聚焦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辣味”足,达到“洗洗澡、治治病、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四是强化跟踪督查。加强对列入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的问题跟踪督查。首先即知即改,对未能得到有效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其次对整改滞后的,及时督促提醒。
(8)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支部未按要求统一发放党员活动纪实手册,2017年1月前没有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没有制定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正常,2017年支委会未将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列入研究内容。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一是做好党员活动记录。制订好“三会一课”年度计划,严格会议签到,规范活动内容记录,按要求发放县委组织部一印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纪实手册》,要求全体党员记录好党费交纳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等内容。二是严格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基层党组预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列入会议研究内容,并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强化业务培训。重点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预备党员考察时间节点、会议记录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
(9)针对党费收缴人员业务不熟问题。未按上级文件规定足额缴交2016年前党费,2017年6月至9月每位党员缴交党费的具体数额未及时记录在册。对党费收缴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明确党费收缴基数。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补充通知》,明确党费收缴基数,强化督查整改,确保每名党员都能足额缴交党费。二是健全按时交纳制度。落实“党费日”制度,确定每个月的23日为党员交纳党费日,并以月为单位将收缴的党费上缴至县经信党委。三是强化台账调阅检查。支部每月对党员缴交有关台账清单进行核对自查,对调阅及检查中发现未按时、足额缴交党费的责令限期缴纳。自去年10月以来,严格按照党费缴交要求足额缴交党费。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方面
(10)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规范管理机制,破解党员难管理问题,制定出台《党员管理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做好上墙,明确党员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员变动情况及时做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缴纳等工作及时做好衔接。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大经常性谈心谈话力度,把监督爱护扩展到全方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全面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全县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力度,杜绝“玩风过盛”等不良习气。五是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跟踪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局党组领导班子、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体承担的责任,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局各位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构筑从上到下的党组主体责任网络。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局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的廉政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县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三是制定出台管理制度。明确人事、财务等工作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管,出台《武平县县商务局内部控制制度》(武商务〔2017〕116号)、《武平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武商务〔2017〕117号)等管理制度。
(12)针对执纪监督不严不实问题。一方面,加强对派驻经科纪检组的请示。对“三重一大”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提前向驻经科纪检组报告,对我局党组会议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全面加强驻经科纪检组对我局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县纪委已对时任纪检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突出问题。出差人员自行提高补助标准、重复报销、既派公车又报销市内交通补贴、提供食宿又报销伙食补助或既报销招待费又领取伙食补助、乘坐动车购买和报销一等座等现象较为突出。一是全面清理清退。对2013年以来出差人员自行提高补助标准、重复报销、既派公车又报销市内交通补贴、提供食宿又报销伙食补助或既报销招待费又领取伙食补助、乘坐动车购买和报销一等座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于2017年12月13日前退回39笔共计33535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出台《武平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武商务〔2017〕117号)文件,明确报销审批制度、报销程序等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4)针对公车费用报销存在漏洞问题。一是进行全面清理,对2015年到2016年间报销现金燃油费用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报销按要求给予清退。二是贯彻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武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武政办〔2017〕163号)《武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武财事〔2016〕12号)《关于调整县直机关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武财事〔2017〕12号)《印发〈关于规范公务人员下乡(村)、出差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武纪委〔2018〕1号)等文件执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出台《武平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武商务〔2017〕117号)文件,明确报销审批制度、报销程序等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发放文明单位奖金时,将单位缴纳部分个人医保、养老保险部分计入发放基数,违反了武文明委〔2016〕21号文“在职人员奖金计算项目不包含精神文明奖和单位缴纳的个人医保、养老保险部分"的相关规定。一是立即整改。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摸查底数,于2018年2月7日清退29笔共计23349元,现已全部上缴国库。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中共武平县委办公室、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和考核奖励的通知》,严格规范发放程序。进一步明确不得以任何名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
(16)针对违反武人综〔2008〕98号文“取消驾驶员公里补贴”的规定,2015年至2016年仍发放驾驶员里程补贴1369 元”问题。一是发出追缴通知。责成驾驶员将违规发放补贴缴入县国库,于2月7日通知驾驶员,要求他们全额退还违规领取的里程补贴。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财经法规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法纪意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三是里程补贴,我局已于2月7日通知驾驶员,要求他们退还“里程补贴”,但因2名驾驶员均辞职,至今未清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追缴力度,依法依规追回该款项。
针对第13至第16个问题,调整原财务岗位2人,通报批评1人,扣发绩效工资处理2000元,由派驻经科纪检组对现任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一组的指导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1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针对“引进项目‘一企一策’优惠政策兑现把关不严”等问题。我局虽已采取向县政府建议成立项目履约兑现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发函提示、强化服务等措施,尽最大努力敦促项目履约,但由于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产品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正德光电、奥华厨洁炊具制品等18个项目目前仍未实现达产达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结合实际,提出促进项目履约的措施办法供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并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推进项目履约的工作部署精神,对部分未严格履约的企业,通过法律渠道提起诉讼。另一方面,持续发挥好“招商引资攻坚”这一载体作用,按照“谁引资、谁服务”为主的原则,引导项目引资单位不断优化服务,强势推进项目建设、拓展市场、释放产能,促进未建成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促进已投产项目创新管理、早日实现纳税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39918;通讯地址:武平县东大街二号电力大厦3楼;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zsj@163.com。
中共武平县商务局党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