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按照省、市、县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现通告如下:
凡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及黑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限于2018年9月30日前主动向武平县纪委监委或有关部门说清问题。对在限期内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或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在限期内未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或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将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来访请到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纪委监委来访接访室,来信请寄武平县纪委信访室,来电请拨打0597-482234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