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24日至3月2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5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思想重视,认识深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分析了巡察反馈意见,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精神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
二是制定方案,推进整改。2017年5月18日,局党组讨论通过并下发了《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武水党组〔2017〕12号)。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整改期限,对照巡察组提出的17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45条整改措施。局党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事实要清楚、问责要到位、制度要跟进。整改方案制定下发后,按照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步整改的要求,召开了8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问题,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局党组坚持边接受巡察,边提高认识,边立行立改。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完善整改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局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局党组于2017年5月25日修订完善了《中共武平县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武水党组〔2017〕13号),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与要求、组织实施、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的领导弱化、虚化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落实,充分履行好局党组在思想、政治、组织建设方面的责任。
二是配齐配强水利局党总支部班子。2017年6月9日,局党总支部召开总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出由5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党总支部班子。
三是加强了对六甲水库党支部和梁山水电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梁山水电公司党支部于2017年5月4日完成支委换届。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了局务会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武平县水利局水利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各股室对水利工作实行周、月、半年和年终汇报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推进各项水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已完工未验收项目专项督查。截止目前“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乡镇已完成完工验收。2014年、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于2017年3月30日全部完成验收;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2017年6月底已全部完工,有关乡镇正在准备验收资料,按照上级部门验收时间要求组织验收。2015年之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按照规定全部完成验收,2016年度实施的两个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县于2017年6月底由市水利局组织并通过验收;2016年度实施的一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按照验收规定应由省水利厅水保处组织验收,目前已实施完成并做好验收准备,省水利厅还未组织验收。
三是2016年度之前5家未缴交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生产单位,除1家未动工按规定可暂缓缴交水土保持补偿费外,已有2家按规定缴交水土保持补偿费17.06万元,2017年5月24日对剩余2家已发出征收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在90天内缴交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是对2014年以来未缴交水资源费的单位进行了核实,经多次催缴,除按照规定水电站未发电、企业未生产、报废等特殊情况可免缴交外,其余取水单位2014-2016年共补缴水资源费合计114.83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水资源费做到应缴尽缴。
五是我局加大了对水行政执法力度,2016年至今,组织或参与了5批次,对中山河等全县4条主要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进行专项综合执法,取缔非法采、洗砂场28家;同时我局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每月巡查次数达到2次以上;增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所有年轻干部均已报名参加行政执法培训。
六是针对石黄峰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2014年以来多次发文和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石黄峰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加快进度,同时帮助石黄峰水电站协调租赁经营相关事项、改造技术指导、协调市水利局验收事宜、指导把关验收材料等,该项目于2017年1月通过市水利局验收并上报省水利厅。验收时间已在水利部对省水利厅绩效考评前完成。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至目前已按计划开展10次中心组学习。
二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两学一做”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邀请了县委党校老师给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和水利局干部职工上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的专题党课、观看了《“规划”错了的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等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进一步提高了党总支部全体党员的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是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活动,并完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四是按照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中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会后做好问题整改落实。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已按照上级要求整改。
2.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党总支部班子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总支部班子人选。2017年6月9日,局党总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出由5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党总支部班子。
二是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局机关支部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下半年党总支部计划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
三是加强了与上级党委的沟通汇报,指导规范各党支部换届工作,梁山水电公司党支部于今年5月4日完成换届,移民局党支部于今年5月17日进行了支委调整。
3.关于疏于管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缺失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了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参观了林则徐家风展、上杭古田会议会址、才溪乡调查纪念馆。
二是及时足额补缴党费。组织党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2017年5月前的党费已全部足额补缴。各党支部共补缴2013年以来党费1.84256万元,其中机关党支部补缴11166元、移民局党支部补缴2074元,六甲水库管理处党支部补缴4514.6元,梁山水电公司党支部补缴500元。各党支部确定每月20日为党费缴纳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执行,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局党组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明确了班子成员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一岗双责”。
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8次。
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3月份,局党员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6月底局党员领导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关于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是通过巡察整改,局党组、纪检组增强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对水利局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水利系统自上而下进一步提高了党纪法规意识。
五是六甲水库管理处前后两任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组经初核后已将该问题移交相关单位立案审查。
2.关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风险防控方面,2017年6月16日制订了《武平县水利局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武平县水利局权力清单》,明确了风险岗位和风险防控措施。在岗位风险防控方面,印发了《水利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武平县水利局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武水办〔2017〕34号),加强了岗位风险防控和干部轮岗交流。
二是招标投标方面,我局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电子招投标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进行招投标,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开透明。
三是选人用人方面,2017年5 月31 日,我局免去了未按程序报批的9名股级干部职务和超职数配备的3名股级干部;同时对新拟任股级干部严格按照《武平县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委组[2016]干字87号)文件要求执行,并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把好选人用人关。
四是再次开展了行业潜规则排查和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2017年2月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全部退出了梁川设计公司股份。另外,2017年6月我局下发文件开展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小水电站经商办企业排查和清退工作。经排查我局有4名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小水电站,截至目前2名干部已退出,其余2名干部职工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3.关于派驻纪检组没有真正起到“探头”作用,监督执纪责任缺失的问题。
一是局纪检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大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尤其是加大机关“庸懒散”和“四风”问题的督查问责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
二是局纪检组通过此次巡察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大了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六甲水库管理处存在的党组织涣散、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纪检组督促六甲水库管理处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聘请一名专业财务人员管理财务,同时对相关人员实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 1人,立案并上报县直农业系统纪委处理1人,移交案源线索2条。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下属单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2017年7月6日修订完善了《武平县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武水办〔2017〕54号),规范了公务接待报销流程。对我局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相关经办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各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六甲水库管理处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针对六甲水库管理处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局纪检组对六甲水库管理处原财务人员1名进行了诫勉谈话,经查实对涉嫌违规违纪人员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立案审查。
2.关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武平县水利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派车单、公车维修审批单和加油卡分配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三辆公车和一辆特种用车已改挂牌,四辆公车已按规定全部年检。除防汛办特种用车外,其余三辆已办理高速公路银行代扣业务;加强了加油卡管理和分配,除特殊情况外,公车加油一律不得用现金加油,杜绝现金发票报销油钱问题。
二是已全部退还下属事业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用车。闽FL3289车已归还六甲水库管理处;防汛办闽FL9058车经国资办审批调拨至车辆服务管理中心统一使用;闽F40926已归还梁山水电公司;闽F78256车已归还梁川设计公司。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公款购买礼品烟酒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武纪[2017]35号)要求,清退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普发性下乡补贴和防汛补贴共计4.99775万元。 完善了下乡审批手续,
二是凡是下乡报销经凭下乡审批表或公务派车单报销。
三是根据省防指《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闽防〔2009〕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闽防办〔2016〕16号)文件精神,防汛办于2017年6月5日重新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解决县防汛办防汛值班补贴的请示》(武防指办[2017]1号),县领导批复同意,明确了防汛带班值班人员的值班补贴和工作用餐标准。
四是局党组已责令六甲水库管理处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目前,除6名退休人员和1名临时工未退外,其余职工已清退 29.5944 万元。对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烟酒问题,纪检组核查后,对1名相关人员已移交武东镇纪委处理。
(五)投资入股、政企不分,“靠水吃水”问题方面
1.关于证书挂靠,领取补贴的问题。
经核查,2013年以来水利系统在梁川设计公司挂靠证书的共有9名干部,2016年底已全部退出。2015年市委2号文件出台后,未发现我局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证件挂靠梁川设计公司领取补贴情况。
2.关于投资入股管理服务企业的问题。
经核查,2015年1月至2016年底,水利局(含移民局)共有53名干部职工持有梁川设计公司股份,股金共计78.5万元。截止2017年2月,水利局(含移民局)53名干部职工已全部退出投资。根据市委2号文件精神,经核查,2015年-2016年水利局(含移民局)在册44名干部职工应退梁川设计公司入股分红47.8万元,除移民局1名干部职工因经济困难申请延迟退款1.2万元外,其余43名干部职工于今年7月前已全部清退入股分红46.6万元并上缴国库。
3.关于投资入股水电站的问题。
经核查,水利系统5名领导干部共投资107.76万元入股10座水电站。其中3名领导干部已于2016年8月、12月退出投资,2名领导干部于2017年5月退出投资,清退股金共计107.76万元。
4.关于兼职取酬的问题。
经核查,2013年-2015年我局有3名干部职工在梁川设计公司兼职取酬,共领取兼职取酬3.826万元,2016年1月起未再领取。截止2017年7月,3名干部职工已全部退回2013年以来的兼职取酬3.826万元并上缴国库。
5.关于设计劳务费的问题。
经查,我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未参与梁川设计公司项目设计,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参与。根据福建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闽人发[2003]80号)文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到外单位兼职、领办科技企业或从事科技服务,取得报酬”,因“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各类水利项目最多、投资任务最重时期,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不影响各类项目建设进度,我局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参与梁川设计公司的设计业务。经局党组研究,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梁川设计公司水利项目设计获取的劳务费同意不作清退。
(六)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局党组已免去了未按程序报批的9名股级干部职务和超职数配备的3名股级干部。
2.关于选人用人执行不严格,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我局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已按照《武平县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委组[2016]干字87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按照股级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加强任职条件审查,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选拔任用股级干部,把好选人用人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移交了20条问题线索,局党组、纪检组认真对照分析梳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开展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好问题线索调查工作。目前20条问题线索已全部完成调查,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1人,水利局纪检组立案并上报处理1人,移交案源线索2条。
四、巩固成果,抓好下步工作重点
通过巡察工作,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
(一)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针对巡察意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先后完善或出台了13项涵盖轮岗交流、工作效能督查、干部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下一步将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制订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账销号,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取得整改成效。
(三)促进整改成效提升。认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思路、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四种”意识,推动我县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32932;通信地址:武平县环城西路84号;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xsljrmg@163.com。
中共武平县水利局党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