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福建省武平县大禾乡党委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财政所负责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李某存在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的违纪行为,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监委。今年1月,武平县监委给予其政务立案并责令其全额退缴违纪所得。这是武平县创新巡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武平县立足县情实际,探索总结出“列出十项体检清单” “实现四个全覆盖”“建立县级领导挂钩督办机制”的巡察工作“三部曲”,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巡察前,对被巡察单位采用责任倒逼方式,设计制定针对党建工作、三公经费、公车管理、津贴补贴、项目资金等方面10种自查问题表格,列出相应“体检”清单,推动被巡察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和巡察入驻期间有效发现问题线索。巡察组进驻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查核实,力求精准发力、精准发现,有效促进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各被巡察单位根据自查,发现存在问题64个,落实整改措施78条。
巡察过程中,武平县实行向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宣传“全覆盖”、与被巡察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谈话“全覆盖”、被巡察单位重要文档资料查阅“全覆盖”、各下属单位(行政村)走访“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截至目前,各巡察组先后走访59个行政村、10个二级单位、13个国有子公司,暗访26次,向被巡察单位指出违反工作纪律方面问题3个,发现有效问题线索4条。
此外,武平县还建立了巡察县级领导挂钩督办机制。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阶段,采取县级领导督办挂钩乡镇(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方式,制定出台了《武平县县级领导督办挂钩乡镇(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督促县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和实效,充分发挥巡察“治本”作用。《暂行办法》出台后,武平县委巡察办第三轮对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大禾乡、湘店乡等4个单位(乡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对应挂钩的县级领导。
“我们在巡察工作“三部曲”的基础上,将继续探索巡察工作机制,理清做细工作步骤,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武平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武平县已开展4轮6批次对5个乡镇、7个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共梳理发现问题线索115条,被立案调查22起,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其中受处分党员中含科级干部6人,其余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武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