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30日,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对平川街道党工委(原平川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7个方面19项共58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涉及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1人3件。平川街道党工委关于反馈的5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9条,完善制度29项,已完成整改问题53个,未完成整改问题5个;共核查问题线索12条,党纪立案2人,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35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平川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谋划巡察整改、推动整改落实。接到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部署动员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要求全街道党员干部务必要强化政治担当,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二)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截止目前,已先后召开21次巡察整改会议,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各相关班子成员从各自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反馈问题意见,研究制定了《平川街道关于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对照巡察组提出的7个方面58个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每项整改任务至少有一名街道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担任责任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同时,明确要求街道各党(总)支部及其书记要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做到迅速行动、动真碰硬。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坚持以反馈问题为导向,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查办、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对能够马上改的,不等不拖、迅速行动,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完成即知即改工作。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坚持标本兼治,既整改具体的问题,又加强预防预警,堵塞漏洞,确保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长效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至少每月研究一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相关制度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问题进行建档立卡,跟踪问效,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长期效果。同时,将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定期约谈、督促进度偏慢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关于“党委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工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经常性谈话,做到岗位调整、组织处理、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四必谈”。二是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在中心工作进展上做到适时通报,街道党政办负责对每周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或班子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进行提前收集,并要求议题责任人做好意见征求及知会工作。目前,涉及干部任免、项目推进、重大财务开支、政府采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程序研究确定,进一步增进了班子团结。三是关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做得不够”问题。制定下发《平川街道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采取政治上激励、物质上奖励、生活上关心、担当上撑腰等四种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绩实用实惠、渐变务实管用的原则,激发街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
(2)关于“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突出主责主业意识。2018年11月12日,镇党委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讲座。2018年12月13日至15日,在客家演艺中心举办全镇党员集中教育培训班,镇党委书记作了《不忘初心·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题党课。二是配齐配强党(总)支部班子。2018年10月以来,先后对任期届满、升格下设、新成立的29个党(总)支部进行选举配备,先后完成了城南、兴南2个社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三是开展党建督查,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2019年2月,结合2018年度社区“五项工作”考评工作,深入10个社区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督查,对巡察反馈的西城、河东等5个社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2019年3月1日完成10个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四是深入开展“红耀·武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东城社区市级党建示范点建设,分批次推进东方新城北区、城市中心花园、东方巴黎、中远上城、碧水小区等小区党建示范点建设。
(3)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工委议事规则》、《班子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对“三重一大”等需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严格执行会前告知、意见征集和会议议定事项跟踪督查制度。二是开展会议记录质量“回头看”。2018年10月15日,对2013年以来涉及岗位调整、民主议事、人员聘请等会议记录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未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建立负面清单。三是制定下发《中共平川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社区)级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平委〔2018〕336号),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四规范”要求,着力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2018年11月12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加办文办会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办文办会能力和素质。四是对分管领导赖某进行批评教育。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4)关于“党委书记未执行末位发言制”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2018年1月2日党委会研究从优秀事业干部中竞争性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名推荐名额时,两人符合条件,党委书记首先表态推荐其中一人”问题。会前党委组织委员对两名符合条件人选均进行了口头征求意见,且符合条件人选之一钟智沧明确表示放弃参加竞争性选拔;党委书记在党工委会和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关于 “民主程序走过场,只见集中,未见民主”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2018年7月23日班子会研究脱贫攻坚、食堂改革等问题,只有书记发言便形成决议,未见班子成员讨论发言记录”问题。2018年7月23日班子会议,党委书记传达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分管领导对上半年平川脱贫攻坚工作和下步拟将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作了简要的通报,未提有需要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食堂改革问题,分管领导在会上汇报了食堂改革初步设想,但方案不完善,所以会议提出由分管领导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后再提交班子会进行讨论,故无班子成员讨论记录。
(6)关于“研究事项议而不决”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环城快速通道存在问题,未形成解决方案”问题。每周例会项目负责人对重点项目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报,2018年8月20日班子会分管领导只汇报环城快速通道项目进度,未提出困难问题需班子会研究,故无决议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17日党工委书记在党工委扩大会议上作了自我检讨。二是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平川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三是2018年11月修订完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10月以来,严格执行了《平川镇党委议事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议题负责人均能在会前对上会事项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做好充分准备,避免“议而不决”的问题。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7)关于“脱贫攻坚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已动员95户贫困户参与激励性扶贫项目,覆盖面达61%。二是2018年以来共召开5次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对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城南罗春招、林雪雄、七坊李玉连、红东钟炳兴等4户进行了清退处理并追回已享受的扶贫资金上交县财政专户。四是对分管领导温某、脱贫办主任林某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生态环保攻坚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巡查中发现的生猪养殖“反弹”“复养”现象强制拆除,全面禁止牛蛙养殖。2018年12月7日,依法对西厢村礤角自然村村民位于山上生猪养殖场及简易围栏进行拆除,面积266.6㎡;截止2018年10月底,红东、西厢、兴南三个村约34亩的牛蛙养殖场全面关闭拆除。二是严格执行“河长制”,加大巡查力度。2018年9月以来对西门溪、平川河上游乱堆乱占滩涂现象进行整治。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平川河水质提升工程。2018年共投入5100万元,新建武安路、北环路等污水管道15公里;完成修复污水管道5公里,修复漏损管道60处;对老城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平川河、大洋坪溪、西门溪截污工程16处;2019年争取政府资金1000万用于平川河水质提升工程。四是下发《2019年平川街道平川河流域水污染排查、监管工作方案》。五是对分管领导范某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项目落地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党政主要领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每月1次轮流外出招商,主动与企业家联系对接,获取相关信息。二是修订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及工作机制。三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招商引资取得一定成效,截止目前,签约1个、开工1个、竣工1个,在谈4个。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不透。
(10)关于“对重大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20日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2019年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事项,制定《平川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及《2019年度平川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列入学习计划。二是2018年10月以来,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小蜜蜂宣讲等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场(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2018年张贴标语3000条,发放宣传单5000份,演出30场次。三是实行“学习强国”学习情况通报制。印发《平川街道党工委关于近期“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的通报》(平工委〔2019〕41号);3月15日,对学习积分较低的102名党员在班子社区主干群、干部职工微信群进行通报。
2.党内学习流于形式。
(1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网络抄袭痕迹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自查。自查发现刘某等12人有抄袭现象,责令其重新撰写。二是严肃学习纪律, 2018年12月制订下发了《平川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预告、学习记录、学习调研、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和学习责任等要求,每年对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进行检查、收集存档。三是刘某等12人在民主生活会和党委扩大会上进行了检讨。
(1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在2017年主题讨论中,机关党支部钟某某等4名党员第二主题讨论发言材料相似,均出现‘为打造山水诗香、多彩宣城形成强大合力’;刘某某、林某某等8名党员第三主题讨论发言材料相似”问题。对机关党支部党员发言材料相似的刘某某、林某某等8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围绕第三主题重新撰写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关于“河西社区第一支部第一主题讨论只有支委和小组长参会”问题。河西社区第一党支部已于2019年3月27日围绕第一主题重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对河西社区第一党支部书记林美英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18年10月组织各党支部重新学习了镇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各支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四是2018年9月下旬对各党(总)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个主题学习讨论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未按程序召开、会议记录不全、材料抄袭等5个方面问题的支部,现已落实整改。五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做到每月有学习,季度有检查,年底有考评,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序开展。2019年以来发布《每月党建工作要点》4次、2018年10月以来先后2次调阅各支部会议记录、2019年2月底开展1次年度考评。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12月4日,组织各社区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会议记录等实务进行培训。二是规范制度执行。2018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平委〔2018〕362号)、《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平委〔2018〕381号),规范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及基本流程。三是修订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18名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20个党(总)支部,加强对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列席参加各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四是对河西、七坊、红东、西厢、西城5个社区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4)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7年镇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不全面,党委书记未与村(居)党组织书记谈心,班子成员未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问题。认真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就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与班子成员、各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及机关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普遍开展两轮以上谈心谈话,共收集到意见建议306条。二是关于“曾某某等6人未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领导未审阅把关”问题。党工委书记会前亲自审阅2018年度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县督导组审核把关,2019年1月29日召开了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是关于“2017年与2016年类似,整改流于形式”问题。组织对2016年、2017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14个问题,现已落实整改。四是加强学习。2019年1月21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实施细则》。五是党工委书记代表班子就班子存在问题,在4月1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15)关于“组织生活会未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兴南村党支部未召开;西城社区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只有个别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2018年10月31日机关党支部、兴南村党支部、西城社区党总支部下属党支部等已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各支部对2017、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各支部就自查发现问题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平工委〔2019〕5号)。四是严肃问责。街道纪工委对机关党支部、兴南社区党支部、西城社区党总支部给予通报问责,并对机关支部书记肖某、兴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钟某、西城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赖某给予批评教育。
(16)关于“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严谨,标准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科级以上干部2016年以来的述职述廉材料进行自查,发现刘某等人撰写不严谨、党内法规用错、抄袭等现象的报告19份,责令其重写,现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撰写2018年度述责述廉等材料,并全部由党工委书记审核把关。三是2019年4月11日刘某等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17)关于“党员身份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以来先后2次对20个党(总)支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组织关系应转未转、无法参加组织活动的10名党员,现已按要求迁移组织关系。二是指导各支部建立党支部微信群定期发布学习内容,引导外出流动党员开展网上学习。三是对凤达液化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钟某、党员蔡某进行诫勉谈话。
4.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未落实。
(18)关于“未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9月20日、11月23日召开党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判。
(19)关于“未及时下发实施方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18年9月30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平川镇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的通知》(平委〔2018〕340号),2018年10月8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平川镇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平委〔2018〕341号),2019年3月17日下发《平川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平工委〔2019〕44号)。二是对分管领导范某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未提供有关解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重大实际困难的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9月以来,街道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重大实际困难进行专题研究,把河东、南门社区2处长时间存在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列入重点问题整治。平川街道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多次与召集人沟通,在聚会时间向信众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河东社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018年11月11日解散;南门社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018年12月9日以家庭集会形式得到整治,整治成效得到市、县民宗部门的好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
(21)关于“研究人事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新修订的党工委议事规则中,明确党工委会讨论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等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的纪律要求;党工委议事规则修改完善以来,党工委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二是按照“四规范”要求,规范相关会议记录工作。三是对分管领导赖某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对岗位调整人员未及时发文免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2月25日,经党工委研究并发文免去刘贵顺党政办主任职务。二是对2016年以来岗位调整人员进行自查,对经调整未发文的饶锦传、林菊香等8名部门负责人,经3月25日党工委会研究确认后进行发文。
(23)关于“股级职数未配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街道股级职数配备情况进行梳理,3月5日提出加强股级干部配备的原则及方案,经党工委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提高股级职数的配备率。二是进一步充实股级后备干部队伍资源库,将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王瀚韬、钟智沧等8名干部作为股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培养锻炼。三是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级别。四是按县委编办下达职数,着手配备股级干部,党工委会已对配备方案进行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待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结束后配齐配强。
2.党费核定与收缴管理不规范。
(24)关于“党费缴交不严格,存在未按基数核定党费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10月26日,组织各社区党务干部对党费收缴管理等业务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关于“机关党支部党员、各村(居)主干2018年均未按工资核定党费”问题。制定党员交纳党费核定表,组织各支部认真核定党员干部党费缴交基数,核定表于每年年初报党工委备存。
(25)关于“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存在预交党费、未缴纳党费、党费补缴不到位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2018年11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有关工作的通知》(平委﹝2018)361号),重申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二是关于“城南村丰平小区第一党支部大部分党员预交2018年度党费”问题。对城南村党总支下属的丰平小区第一党支部、西厢村党支部预交党费进行清退处理;2018年10月下旬组织各支部开展党费收缴情况自查,对机关支部将乡镇补贴200元纳入缴交基数的2019年已作调整;各支部对2018年10月以前未按标准缴交党费的73名党员组织补缴,累计补缴党费16559.8元。三是对河东、城南2个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26)关于“新发展党员未进行入党宣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2019年3月,各支部组织新发展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或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二是开展自查整改。2018年10月26日至29日组织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志愿书填写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规范、缺入党宣誓材料等12个方面问题,建立负面清单,逐一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对机关支部书记肖某、西城社区党总支书记赖某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党委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未逐个审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10月8日,党工委会重温《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相关实施办法文件,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相关时限要求,重点学习了“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的规定,认真履行党工委把关审批职责。二是规范记录。按照规范薄册、规范内容、规范人员、规范管理“四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
(28)关于“党委未审批或未按期审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节点预警提醒制度,完善街道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检查,2018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2次检查。及时督促提醒基层支部组织实施入党宣誓,并将入党宣誓相关材料及时归入党员个人档案。二是对党工委组织委员肖某进行批评教育。
4.组织建设虚化弱化。
(29)关于“重要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平川镇机关支部、西城社区党总支下属支部分别于2018年10月、12月按要求进行了重选或补选。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需提交党工委会研究的有关事项。2018年10月以来,先后对任期届满、升格下设、新成立的29个党支部选举事项均提交党工委会讨论研究后,进行批复,组织实施。三是党工委组织委员肖东方在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0)关于“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大部分支部会前未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登记表中个人、支部、党委未签署意见”问题。对2016年以来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河东、西厢等9个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签署支部及党委意见等问题已于2018年11月2日完成补签。二是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平工委〔2019〕5号),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
(31)关于“非公党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2019年1月以来,先后对新成立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以及祥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梁禹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等开展了上门指导,提升了非公企业支部负责人履职能力。二是2019年1月开展对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宏大、远勤等6个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支部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安排7名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7个非公支部,加强对非公企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四是细化《2019年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红土先锋”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
(32)关于“党务干部业务不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10月以来,先后3次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充实党务干部队伍。新招聘5名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充实到5个社区,并轮流安排到街道党建业务部门进行为期2个月的跟班学习;2019年3月25日党工委会研究配备了1名组织干事。三是编制相关党务文件资料供基层党务干部学习参考,每季度开展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019年以来,在武平平川网发布组织工作业务信息5条。四是党工委对支部换届选举相关程序进行严格把关。
(33)关于“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不强,机关党建与党委党建职责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18年12月25日召开机关支部支委会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党建业务知识,进一步厘清机关党建与党委党建职责界限,增强抓机关党建履职能力。二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按照“四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支部会议记录。三是明确机关支部支委分工,由支部组织委员李华钰负责做好党费收缴、会议记录等工作。四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2018年9月以来,机关支部召开支部大会4次,党员民主评议1次,组织生活会2次。四是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回小区服务活动,积极引导机关在职党员在服务小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是对分管领导赖某、肖某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34)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22日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及社区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二是对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不得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进行公务接待,坚决杜绝休闲会所报销费用现象再次发生。
(35)关于“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6月以来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对自查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36)关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4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超范围发放经济普查工作补贴计4人共22700元、超标准发放夜间森林扑火补贴计22人共6900元(其中辞退劳务派遣工计3人共1830元无法追回)进行清退,截止目前,除已辞退的3名劳务派遣工无法清退外,其余人员已全部清退。
(37)关于“用公款支付退款”问题。
情况说明: 2017年5月省委巡视组来我县巡视前,我镇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自查,共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251445元,并将自查的结果报县纪委,2017年5月干部职工共清退242315元。2017年9月根据省委巡视组的整改要求,清退资金应按自查金额足额清退,因朱燕红等7名劳务派遣人员已离职,9130元补贴无法追回,且劳务派遣人员补贴按规定可以享受,在此情况下,该款由镇财垫付。
(38)关于“综治办报销派出所巡逻车加油费”问题。
情况说明:因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平川派出所原有的经费项目相继取消,此后所属4个警务室(巡逻队)及直属中队办公经费主要由平川镇政府拨付,核定每月9000元。“平川派出所在镇综治办报销巡逻车加油款20985元”为平川派出所以燃油费名义报销的4个警务室的办公费。2019年起,综治办经费科目只允许支出平川派出所巡逻队辅警人员工资、福利奖金、服装及4个警务室办公费等。
(39)关于“存在报销节假日差旅费现象”问题。
情况说明:戴某系平川镇政府驾驶员,利用职便,将因私出差部分过桥过路费合计284元当作因公出差费用报销。平川街道纪工委已责令戴某退还违规报销费用284元(已退),鉴于戴某已离职、且非中共党员平川街道纪工委已对其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违规报销差旅费进行自查,自查发现谢某、戴某分别违规报销差旅费115元、284元,并已清退。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三是对谢某进行提醒谈话。
2.财务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
(40)关于“未经审批大量提取现金”问题。
情况说明:经核实,2013年至2017年的每一笔现金支出,平川镇使用现金借款单均有镇长审批后由出纳支取现金,具体发生的每一笔现金使用人、具体事项、金额都由出纳进行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因报账时出纳将借条还给借款人,所以出纳只有支票存根联每月与会计进行结算。2017年7月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平川镇政府对现金支取使用已整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已不存在大量支取现金现象,并且有镇长审批的现金使用单同时一并入账;对支取现金14笔共590255元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该14笔现金用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慰问金、农业普查会议费及农业调查摸底人员补助、退管站经费及退休人员慰问金、项目绩效奖金及统一行动补贴、宣传报道奖励费等。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支出,完善审批制度。二是对分管领导刘某、财政所长谢某、会计李某、出纳林某提醒谈话。
(41)关于“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22日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费报销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聘请武平县至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13年以来会议费账目进行重新梳理,对“2017年6月33号凭证,从会议费中列支LED费用2878.2元”进行科目调整,列为固定资产。三是修订完善《平川街道办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议费报销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县直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武财事〔2017〕12号)文件要求,对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并做到及时结算。四是对会计李某给予提醒谈话。
3.落实岩委〔2015〕2号文件不到位。
(42)关于“2015年以来,平川镇党员因参与赌博、吸毒、酒(醉)驾、持家不严、工作松弛等不良习气受到‘四种形态’处理的有43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组织街道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精神,重新签订《平川街道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承诺书》。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工作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平委〔2018〕181号)、《平川镇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整改方案》(平委〔2018〕388号)、《平川街道党工委2019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方案》。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2018年9月以来镇纪委共组织督查3次,发现李添莲等9人(次)存在工作松弛等问题并进行通报。四是对原镇纪委书记刘某、现纪工委书记洪某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干部管理不严。
(43)关于“未对考勤人员进行统计、公示、结果运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对《平川镇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休)销假及值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强化督查,组建机关效能明察暗访小组,2018年10月起坚持每月开展2次以上随机督查、抽查、公示。三是2018年12月25日对2018年以来的考勤、请休假、因公外出登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汇总、并将结果张贴或发干部职工微信工作群进行公示,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兰仲伟进行诫勉谈话,原司法所科员李添莲已由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处理并被调离平川街道。
2.内控机制不健全。
(44)关于“食堂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修订完善《平川镇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建立食堂登记管理台账,由分管领导每月一次、党政办人员每周一次对食堂物资采购、卫生情况等不定期抽查。2018年10月以来,食堂开支每月节省约2000元。三是对食堂监管人员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45)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武平县至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会议室LED显示屏等进行固定资产补登记,完善台账,截止日前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2019年3月修订完善平川街道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6)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规范”问题。因财务人员订账本时误将2014年9月第8号凭证监理费支付的监理合同附件粘贴到第9号凭证工程预付款后面,2014年9月第17号凭证支付该项目工程款有附发票和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二是组织平川镇评审中心人员对近年来街道、社区两级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开展自查。经查,平川镇敬老院、刘亚楼将军铜像后道路、平川镇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汀江防洪堤一期、青云山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等项目均有按照规定程序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备案,能按工程规范实施。三是对分管领导(原平川镇副镇长)钟某予以批评教育,会计李某给予提醒谈话。
(47)关于“会计档案长期未移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4月平川镇政府聘请武平县至诚会计有限公司对2002至2012年的账务进行全面清理结算,2018年8月10日向平川镇移交了清理完毕的账本和凭证,截止2019年4月,已完成全部财务衔接工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48)关于“村财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27日组织社区报账员学习社区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办法。二是组织对10个社区集体资金外借情况进行自查,对摸排出的七坊、城南、河西社区集体资金外借程序等进行再核实、对风险进行再评估,对外借资金及时催收。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村级财务管理条例》、《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8〕28号)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平川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平川街道社区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街办〔2019〕35号),严格居务公开工作,加大社区“三资”监管力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4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1日街道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部署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发《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工委〔2019〕49号)。二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2017〕106号)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再梳理,其中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20项、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8项、街道纪工委责任14项。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2018年10月以来,党工委书记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12人(次)。2019年4月1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作了自我检讨。
(5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共梳理项目征迁、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以及社区“三资”管理等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点14个。二是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并落实防控措施。2019年3月印发《平川街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平工委〔2019〕50号)。三是强化督查问责。2019年3月11日街道纪工委组织牵头对各社区廉政风险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红东、城南、兴南、七坊等社区在“三资”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等方面执行不到位,街道纪工委对红东、城南、兴南、七坊4位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51)关于“廉政教育力度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制度。2018年10月以来,先后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工委书记代表党工委与王加荣等17名班子成员、李太康、赖雪梅等12名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党纪法规内容列入2019年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编印十八大以来的中共中央出台的党内法律法规,供全街道党员干部学习。三是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等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发现网络抄袭、不结合实际、文字表述不当等现象的材料53份,涉及班子成员、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人员24人,对发现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四是对撰写汇报材料不严谨的党政办副主任吴良祯进行批评教育。
(52)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辖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制。2019年3月1日街道纪工委书记洪文在全街道干部职工会上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例。二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结合居务公开工作、2019年城乡低保及特困对象复核审定工作,拟四月底对各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组织专项督查。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核查每条举报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四是认真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核查了6条问题线索、问责处理10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
2.纪委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53)关于“抓日常监督不力,开展警示教育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宣传教育,力求抓早抓小。开展“月季年”警示教育活动,即每月通报一次典型案例、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集体谈话、每年组织一场警示教育活动。3月28日,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风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街道党员干部前往县检察院参观廉政文化警示教育馆,用身边的反面教材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二是采取日常检查与重要节点巡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盯紧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2018年9月以来,纪工委共开展各类明查暗访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1起,处理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4人。同时加强对考勤、纪律松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街道各部门、各居委会的工作作风建设,对七坊社区支部委员修贵珍长期不在岗问题已作免职处理。
(54)关于“执纪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党纪条例。二是派员跟班学习。2018年9月以来先后派纪委副书记何健、专干王瀚韬到县纪委跟班学习;纪委书记洪文先后3次参加省、市、县业务培训。三是拓宽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018年9月以来,对群众反映的线索进行核查,鉴于案性较复杂,现已将发现的3条重要线索问题移送县纪委。四是用好问责“杀手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8年11月对平川镇计生办超范围、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进行问责并通报,对分管领导李某、曾某以及报账员林某、廖某予以批评教育,对计生办负责人钟贤给予警告处分。五是认真抓好巡察移交问题的办理工作。共接受9条线索,已办理8条,正在核查1条,共处理13人。六是关于“运用条例不当、撰写文件不严谨”问题。2019年4月11日街道纪工委书记洪某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上作深刻检讨和剖析,并对洪某、何某予以批评教育。
(七)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方面
(55)关于“整改不及时”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2017年省委巡视组指出乡镇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缺失、费用报销审核不严问题,县委要求2017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镇党委2017年12月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问题。镇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思想不够重视,对巡视整改文件未认真研读,应由各乡镇主动认领的任务未及时认领并进行分解部署,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月22日组织党政办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平川镇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的通知》,对巡察反馈的“整改不及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相关承办人做了检讨,会议要求党政办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开展整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要求党政办人员结合收文、来电登记工作,对机关文电交办处理提醒清单进一步规范完善,适时开展督办提醒,着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主任在4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关于整改不及时问题作出检讨。四是对承办人员赖某、刘某、谢某、吴某进行批评教育。
(56)关于“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制订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组织委员肖东方在4月1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上就存在问题作了深刻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对党工委组织委员肖某进行诫勉谈话。
(57)关于“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8年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对县外就读资助政策不了解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年8月全镇仍有5名县外就读学生尚未享受贫困资助”问题。经核实,七坊钟姝瑶现已转至梧侣宜贝幼儿园并帮助其落实了2019年第一学期补助资金;七坊刘小勇2017年9月起在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院就读,2018年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未申请,现已帮助其申请了雨露计划补助,材料已报县教育局;城南王安然、王安琪在厦门湖里金贝贝幼儿园(无证)就读,现正动员其转至正规有证幼儿园就读,以便申请资助;兴南王梓涵2019年下半年待其达3周岁符合条件时帮其申请资助。二是组织人员进行摸排,暂未发现贫困户就读学生未享受贫困资助。三是对分管领导温某和脱贫办主任林某进行批评教育。
(58)关于“立行立改不力”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至巡察结束未反馈”问题。街道党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对巡察整改要求领会不够到位,导致第一次提交整改材料不合规范。2018年国庆中秋节假日过后,我街道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再次提交整改情况反馈。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2月25日巡察问题反馈会一结束,平川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调整充实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党工委书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整改不到位就是对党不忠诚”;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从巡察整改中改出好的工作作风,改出好的精气神。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围绕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9项58个问题,科学制定了《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平工委〔2019〕36号),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细化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真抓实干抓整改。去年9月以来,特别是今年2月25日以来,平川街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注重工作调度,党工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9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习培训30场(次),下发各类通知20个,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9个,举一反三组织各类自查21个,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26人(次)计28766元。四是强化问责抓整改。去年10月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6条,党纪立案2人,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35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细查市委交叉巡察四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落实反馈,做到既注重进度,又保证质量。市委交叉巡察四组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监委移交9件问题线索给街道纪工委,目前已办结8件,正在核查1件,共处理1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7人,移交街道办事处信访件3件,已全部办结。结合市委交叉巡察四组指出的7个方面19项58个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58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股级职数未配齐,核定股级职数28名。仅配备7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乡镇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人事仍处于冻结状态,加上“撤镇设街”后,相关职能及部门将进行调整,当前无法开展股级干部选拔配备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平川街道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完善充实股级后备干部队伍资源库,持续加强街道股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三是着手股级干部配备,待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逐步配齐配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平川镇政府于2018年12月15日聘请武平县至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镇政府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镇政府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清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目前该公司对镇政府2018年10月31日止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清理,对资产及用品使用部门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损失等进行了核实,实物资产清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往来款项处于函证阶段,待函证结束后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对达到报废要求的资产进行报废,做到账实相符。
整改措施:督促武平县至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早日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
3.关于“村财监管存在漏洞。兴南村从2009年开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大笔村集体资金外借,至今仍有560万元无法收回”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18年10月8日兴南村对中元公司向武平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1月26日判决兴南村胜诉,2018年12月26日县法院对中元公司位于中山镇太平村一处机制砖厂相关设备和外包合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9年3月11日,兴南社区组织居两委干部与钟喜雄进行了商谈,钟喜雄提出的解决方案:(1)钟喜雄原在老区公司享有债权1亿多元,以债权交割的形式偿还兴南社区欠款;(2)把以往未还本金和利息计算后,不再计利息,计算出总数后,再分期按最高每年50万的数额进行还款。兴南社区提出方案:(1)评估公司对机砖厂进行评估后,根据评估价,将机砖厂转让给兴南社区,用于抵债;(2)如按分期还款的方案,中元公司必须给出抵押物作为抵押。双方提出的两种方案均未达成共识。目前,兴南社区继续向武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街道纪工委、经管站、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三资”清查核算工作小组,对12个社区“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三是关于兴南社区560万元至今未收回问题,责成兴南社区于2019年5月底前提交债款催收方案,督促债务人钟喜雄履行还款义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关于“九期旧改仍有林某、朱某某、赖某某三户安置问题未解决,长期上访”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林红、朱守富、赖兰凤系武平县城第九期旧城改造征迁户,自2008年征迁项目启动以来,我镇按照第九期旧城改造征迁标准,向该3户提出多种补偿方案,但由于该3户提出征迁诉求过高,未达成征迁协议。2016年县政府重启第九期旧改拆迁工作,我镇多次入户作思想工作仍未与其达成协议,后根据县住建局对3户作出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和县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房屋拆除后,该3户多次到县政府、县信访局、原平川镇政府上访,为此我镇组织工作专班入户作思想工作。2016年10月,根据县政府九期旧改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镇与赖兰凤签订协议,赖兰凤及其儿子林张华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已将该户拆迁损失补偿等一并打包处理,但该户仍以未补偿其拆迁损失为由一直缠访闹访,并提出多项无理要求。朱守富、林红2户因诉求过高而未达成协议。2019年2月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平川街道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旧改指挥部、拆迁公司、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专题研究,终因林红、朱守富2户诉求过高而未达成协议,并多次做工作,但没有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工作专班继续入户做好该3户思想工作;二是争取与林红、朱守富早日达成征迁协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审核程序不合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近年来各社区实施的工程项目较多,截至目前,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自查任务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继续组织街道评审中心人员对各社区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成时限:2019 年12月底
经过2个多月的严肃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交叉巡察四组要求及干部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平川街道党工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地落实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做到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着力打好持久战。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关于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正在制订的制度,抓紧制订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从严压实“两个责任”。压实每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从领导班子干部抓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作示范、当标杆,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进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四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完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平川街道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32300;通讯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号楼;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xpcz@163.com。
中共武平县平川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