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写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之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3
“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一个多月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听取中央纪委工作汇报时,对去年纪检监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一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 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从打赢三大攻坚战到保障改善民生……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加大生态环保领域典型问题监督问责力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阶段性成效:全国共查处此类问题2848个,处理421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49人,给予党纪处分2009人、政务处分1161人,组织处理449人,诫勉307人。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一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执法,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坚决查处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典型案例,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9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6万件,处分1.7万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后,作风建设在更加注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不断走向深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从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提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2019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贯彻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部署的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监督范畴,2019年1至11月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8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13万人。 2019年12月25日,中央巡视组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26个地方和单位全部开展“回头看”。这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巡视首次“回头看”。 中央巡视组去年共开展两轮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覆盖108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已完成中管企业巡视全覆盖,十九届中央巡视全覆盖任务完成率超过50%。 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中央巡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深化政治巡视的内涵和重点,进一步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聚焦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一年来,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上下贯通,巡视工作格局不断完善。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共对134个市、1011个县、1075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全覆盖完成率59.5%;146家中央单位党组(党委)建立内部巡视制度,全年共巡视1779个下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全国市县共巡察1.1万个乡镇、5.9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2.5万个村级党组织,其中村级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3.7%。 国家统计局2019年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巡视巡察效果满意率为93.8%,巡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做到高质量监督。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规、纪、法的有机衔接,着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7.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7.9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8万人次,占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3.8%。 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数量近年来持续增长,所占比例从2017年的59.7%,到2018年的63.6%,再到去年前11个月的68.4%,“红脸出汗”渐成常态。这一数字变化的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挺在前面,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不断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监督能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严起来、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同时,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是高质量监督的重要支撑。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 2019年11月15日晚,一条消息引起强烈反响: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因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被问责。 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问责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吉林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违规问题等有关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曝光一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及不担当不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责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2019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政治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问责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方式,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问责工作的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问题,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9年1至10月,全国共问责6500余个党组织、3.38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9年1至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55.5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5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9万人。 一条条审查调查消息的背后,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四风”问题增量。2019年1至11月,全国共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1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8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2万人。 ——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从快办理、高质量处置,严厉惩治了一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1至11月,全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08万个、处理9.9万人。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19年1至11月,全国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64万个、处理11万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7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5.45万人,移送司法机关6393人。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积极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将2019年定为“追赃工作年”,“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0人归案,国家监委首次牵头开展境外集中缉捕行动。2019年1至11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841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16人,追赃金额40.91亿元人民币。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中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主动投案”成为2019年反腐败工作中引人瞩目的一个特点,充分彰显了“三不”一体推进的叠加效应。在高压惩治的震慑和党性教育的感召下,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人数大幅增加,包括秦光荣、刘士余等中管干部在内的违纪违法分子纷纷主动投案,显示出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所产生的震慑越来越强。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1月12日晚,一部反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开始在央视播出,并在电脑和手机上引起刷屏。 一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促进改革各项工作相互配套、有机融合,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前不久,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并与上海市委商得一致,教育部党组决定:金海燕担任复旦大学纪委书记。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31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命,改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提名考察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书记7人。 发生变化的,并非只有中管高校。15家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检机构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有效破解了原先企业内设纪委权威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等难题。2019年以来,金融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多名金融领域领导干部落马,释放强烈的震慑效应。这正是派驻机构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 2019年1至10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1.3万件,谈话函询6.3万人次,初步核实16.2万人次,立案5.1万件,处分4.2万人。 在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的同时,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又一生动注脚。 2019年7月10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定》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作为落实监察法的具体办法,《规定》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是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起草制定数十项法规制度,完善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案件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执纪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已成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