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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清单 明晰责任 福建出台履行监督责任“五抓五重”25条举措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14


  日前,福建省纪委印发《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为主线,明确提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25条举措,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7年7月,福建省纪委提出落实监督责任“五抓五重”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此举有力推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精准有效履职。

  十九大修订的党章明确提出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担负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今年来,福建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出台《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列出27条具体措施。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福建省纪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并出台了该《意见》。

  《意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既立足纪委监委长期履职需要,又关注当前重点任务,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责任追究、标本兼治、自身建设等方面展开,分为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织密扎牢制度笼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等五个部分,详细列出25条履责清单,使监督责任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追究。

  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意见》出台,旨在引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实践“五抓五重”,推动福建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落地落实,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陈金来  肖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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