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大会在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警示教育大会除了看警示教育片、领导讲话等形式,还增加了案情通报,宣读处分决定书、忏悔书,党员代表发言等环节,针对性更强、议程设置更严谨。
今年7月,北京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立足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自警自省、检视反思中坚守初心、牢记使命。
这场特殊的警示教育大会正是市纪委监委查处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案后,市供销合作总社为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重构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
做好“四查”,把自己摆进去
今年6月,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道路管理科原科长李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经查,李京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80余万元,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借用其他公司资质承揽本单位工程,获利超过1500万元等违纪违法问题。案件查办后,李京所在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查找制度漏洞、查摆监管空白点。
对每个典型案例,都要求查摆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查摆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查摆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查摆监督管理的空白点……今年7月以来,类似的“一案四查”在北京市各案发单位开展。“这一举措重在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运用身边典型案例,紧密结合实际,以案明纪、释法、说责、讲德、述廉,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正契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要求。
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各级党组织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中主动扛起政治责任,联系实际,把自己、把思想、把工作、把职责摆进去,反思自身问题,检查履行主体责任的不足,强化履责意识。
“‘一案四查’帮助我们从李京案中汲取教训,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及内部监督,健全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郝蔚泉表示。
开好“三会”,注入清醒剂
“亲眼看到熟悉的领导和同事成为‘阶下囚’,这种反差太震撼了!”9月19日,东城区国资委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参会人员感慨地说。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播放了以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琦和北京京诚集团崇通房屋管理有限公司原劳动组组长赵晶为原型拍摄的警示教育片,通报了相关案情,并宣读了二人的处分决定和悔过书。作为东城国资系统的“老熟人”,当二人的身影出现在画面上时,与会人员陷入沉思。
《实施方案》要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及时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三会”,通报案件情况,营造震慑氛围,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的同时,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也在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相继召开。如,东城区要求今年1至9月所有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根据受处分党员涉案情况分别召开“三会”,坚持做到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通州区根据张家湾镇党委原副书记李丹案特点和涉案领域,组织乡镇及区内各单位分管规划、财政、城市管理等关键部门的百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处分决定宣布会。
用好“两书”,督促整改到位
近期,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广电局纪检监察组在处理一件问题线索时发现,北京电视台干部潘某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不当言论。为此,该纪检监察组特向北京广播电视台党委制发监察建议书,提出监察建议。
市纪委监委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紧盯巡视整改,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上级专项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
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同步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另一方面,充分用好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开展警示教育。将整理、汇编的被审查调查人忏悔书,制作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发给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视、反思,同时推送给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下级单位党组织作为开展纪律教育的“活教材”,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通过编发忏悔书、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做好案件倒查,进一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施治,务求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讲清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振刚表示。(本报记者 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