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让保护伞无处遁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18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陈福兵涉黑涉恶案。号称“青川老大”的陈福兵,在青川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普军,青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强,青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行政庭庭长严秀春等人的袒护下,横行乡里,逍遥法外,涉及刑事案件31件、治安案件62件。

像陈福兵这样的“村霸”,群众不敢言,干部不敢管,究其原因,多半是有大大小小的“保护伞”为其提供庇护。一些黑恶势力仗着背后的“保护伞”,有恃无恐,目无法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践证明,扫黑除恶必须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严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又深究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和“利益链”。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典型案件,既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又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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