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留镇南坊村支部书记钟崇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精准识别贫困户问题。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间,东留镇南坊村在对村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支部书记钟崇祥未按工作要求对该村邱荣茂户贫困户资格进行认真调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邱荣茂户被认定为贫困户,违规享受了小额扶贫贷款3万元政策。2016年10月11日东留镇纪委对钟崇祥党纪立案。2016年12月15日,鉴于其能如实交代问题,并主动收回发放邱荣茂户的小额扶贫贷款3万元和其本人支付的利息43.5元,挽回了损失,东留镇纪委对其作出免于党纪处分的决定。对镇扶贫办主任谢亮洪进行批评教育,邱荣茂贫困户资格被取消。
2、民主乡综治办副主任朱明扬违规享受武平县2013年造福工程补助资金问题。民主乡扶贫协理员兰一声执行我县“造福工程”搬迁补助政策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让民主乡综治办副主任朱明扬违规享受武平县2013年第一批造福工程补助资金4800元。2016年4月11日,民主乡纪委给予兰一声、朱明扬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朱明扬违纪所得480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3、民主乡高书村在申报村低保对象工作中,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赖宏兴在任民主乡高书村村委会主任、围栋小组包片干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申报村低保对象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围栋小组村民谢某胜在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列入低保对象,违规享受了低保政策,进而导致其父亲谢某东违规申报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2016年1月16日谢某东将违规享受的12000元危房补助资金退回武平县财政局。2016年1月29日,县纪委给予时任高书村村主任、高书村围栋小组包组村干部的赖宏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民主乡民政办主任余朝安、民主乡乡长钟以桥进行诫勉谈话。
4、永平镇唐屋村两委在执行我县“造福工程”搬迁补助政策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永平镇唐屋村村两委在执行我县“造福工程”搬迁补助政策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对该村上报的“造福工程”申报补助对象的资格未进行认真调查、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钟某琪列为补助对象,违规享受2012年度“造福工程”补助资金2.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月8日钟某琪将违规享受的2.4万元“造福工程”搬迁补助款退回武平县财政局。2016年2月17日,县纪委给予唐屋村支部书记郑永扬、村主任郑太金、扶贫协理员兰启福党内警告处分,对永平镇组织委员朱秀华进行诫勉谈话。
5、武东镇袁下村林子凤占用良田违建未拆除,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林子凤任支部书记期间,在良田违建的情况下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500元。事后能主动将补助款退回县扶贫办专户。2015年12月5日,武东镇纪委对林子凤占用良田违建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2月19日武东镇纪委对其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