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方镇和平村村两委因工作失职导致多名贫困户重复享受造福工程补助问题。十方镇和平村村两委在“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工作中把关不严,使和平村多户贫困户重复享受造福工程补助款,十方镇扶贫办负责人钟志銮与和平村支部书记朱胜萍、村主任林作禄、村文统童成奎的行为均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2017年5月,林作禄、童成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鉴于朱胜萍、钟志銮在案发前后能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对其两人免于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
2.中堡镇林坊村两委对低保资金二次分配问题。中堡镇林坊村两委将2014年的2.0512万元与2015年的2.1256万元低保资金用于缴交全村的三农保险,其余的钱款由各小组按人口平均分配或用于公益事业。2017年5月,林坊村支部书记兰源华因将低保资金用于二次分配及其他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坊村村主任兰永文因将低保资金用于二次分配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3.象洞镇洋贝村村民小组长练志云将低保资金二次分配问题。象洞镇洋贝村村民小组长练志云将本组2015年低保户的低保金3750元收回并平均发放给本组60岁以上老人,违反了我省低保金的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4月,练志云受到批评教育。
4.桃溪镇湘溪村村主任兰兴锋挪用改厕资金问题。2011年12月8日湘溪村收到武平县卫生局下拨改厕经费2万元,因该村农户未实施改厕项目。湘溪村将这笔资金用于安装路灯、道路硬化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建设。2017年5月,兰兴锋受到批评教育,并责成湘溪村村两委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