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
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龙岩市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25

   12月21日,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问责的典型案例。

  1.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曹建华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6年,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多次违规以健身卡、干部职工父母慰问金、优秀工会会员奖金等形式,发放干部职工奖金、津贴共计44700元。2017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曹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驾管大队原大队长魏敏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魏敏在担任龙岩市交警支队车驾管大队大队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导致2016年7月以来该大队原副大队长杨铁凌及民警梁振文、邱锦昌、苏忠、朱耀东等5人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魏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因本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被问责。2015年以来,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在管党治党上存在宽松软问题,导致本系统发生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马荣添分别在2015年、2016年因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送礼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4.上杭县泮境乡党委原书记李英荣、纪委原书记钟东荣因多名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3月以来,泮境乡先后有14名乡、村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包括时任乡长在内的2名班子成员和12名下辖村村两委干部。其中,泮境乡乌石村两委班子6名成员因多次骗取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进行私分被查处,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泮境乡党委、纪委疏于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李英荣、钟东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平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开锦及党组成员钟梅香因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力被问责。武平县政府办作为该县清理办公用房的牵头单位,理应带头清理整改,但刘开锦及分管该工作的党组成员钟梅香却对本单位清理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履职不到位,导致2017年5月本单位仍有5间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2017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刘开锦、钟梅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必须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严格要求。上述5起典型问题的发生,都是放弃了肩负的管党治党责任,不敢担当、失职失责,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背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再次向全党释放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整治在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把握问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对不敢问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追责。要抓住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警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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