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
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在村级组织换届中乱告陷害他人典型问题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9/6

为维护党员干部权利,充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近日,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在村级组织换届中乱告陷害他人典型问题。

1.岩前镇迳田村原村委委员梁万龙作伪证意图陷害原党支部书记曾庆荣问题

2018年4、5月间,梁万龙在配合专案组调查群众反映曾庆荣酒后交通肇事骗保的信访问题时,多次提供虚假证言,歪曲事实,指证曾庆荣酒后驾车骗保,意图陷害曾庆荣,使其无法参加今年村级换届竞选。2018年7月3日,县公安局对梁万龙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2018年9月3日,岩前镇纪委给予梁万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留镇新中村退休老党员钟某乱告东留镇纪委问题

2018年6月,东留镇新中村退休老党员钟某向县纪委反映该村支部书记钟某远有关信访问题,同时,反映调查钟某远信访问题的东留镇纪委工作人员存在包庇纵容、官官相护的问题。经县纪委调查核实,东留镇纪委工作人员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调查信访问题,不存在包庇纵容、官官相护的问题。钟某未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存在道听途说、主观臆测的行为,县纪委对钟某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县委办《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负责创新的实施办法》,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旗帜鲜明地为干净担当者“撑腰鼓劲”,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干事创业者创造良好环境。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规范言行,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和优良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破坏信访举报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绝不让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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