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巡察组分别向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 巡察情况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3/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至11月,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和上下联动巡察组分别对岩前镇、县卫健局,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桃溪镇、万安镇、永平镇、武东镇共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4年1月5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一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升巡察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二要完整准确落实新部署新要求。巡察工作关键要做“两个更加”,更加强化震慑作用,更加突出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提升巡察质量,提高问题线索“含金量”。要注重同题共答,巡察组要正确处理监督和信任的关系,加强与被巡察单位特别是“一把手”的沟通,共同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立行立改、指导督促、成果巩固,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统筹督促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高质量整改实效体现巡察成效。四要持续锻造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健全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和巡察干部抽调机制,加强巡察干部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岩前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基层治理能力有待加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仍一定程度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上下联动巡察组巡察卫健局党组(含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县疾控中心)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聚焦主责主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还有差距,防范化解风险维稳能力有待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有待提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桃溪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万安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推进基层治理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监督存在盲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

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永平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乡村振兴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武东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议事决策、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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