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共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4年5月31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一要高站位领会巡察定位。坚决承担起巡察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独特作用,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和责任,以巡察监督推进党建引领“1+7”行动等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二要高标准开展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和问题情况,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要分清责任,从多方面综合分析问题,把发现的问题都落到责任上去看。要用高度概括的政治语言全面客观准确反映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将报告写实,防止报告“同质化”。三要高质效提升监督合力。树立系统集成观念,坚持政治巡察与其他部门的统筹衔接,加大“审巡纪”联动监督探索力度,在整合资源、贯通融合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发挥上下联动作用。扎牢织密监督网,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持续落实“三个三”(即“三会审、三报告、三加强”)工作机制,做到集中整改“全周期管理”,注重提升督导实效。四要高要求落实巡察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开展“打深井”式监督。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做到精准分析问题、精准报告问题。加强队伍管理,坚持开展组长“首课”,突出纪律教育,严守职责边界,重视巡察安全工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维护好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县委巡察办统筹督促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综合用好成果。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总医院党委(含县医院、各分院)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统筹医疗资源、执行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服务成效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落实医疗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医院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议事决策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卫计人才短缺瓶颈未破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责任落实不够。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政协机关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到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专委会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不规范,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科协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履行科协“四服务”职责不够到位,发挥科协职能,助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选人用人不规范。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中医院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践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廉洁风险较为突出,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妇幼保健院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人大机关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全面领会、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落实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存在偏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够有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内控管理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还存在薄弱环节,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上届巡察指出“跟踪督办意识不强”“廉政教育不够有力”问题依然存在。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计生协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未能有效地把新思想、新理念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上届巡察指出“党支部会议记录由非党同志记录”“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依然存在。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议事决策不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执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议事决策不规范,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仍不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议事决策不规范,党建工作规范化落实不到位,国资党委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力度不足,选人用人不规范;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深不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