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2019年度武平县纪委部门预算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2/18

2019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武平县纪律检查委会员、武平县监察委(含县案点管理服务中心、县委巡察办)预算编制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处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武平县纪委包括12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微信截图_20201105114720.png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兴城、旅游富民”发展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谱写新时代强县富民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反腐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

(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

(八)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武平县纪委收入预算为99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4.8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15.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万元,公用支出678.27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60.15万元。主要用于纪委、监察委、巡察办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及经常性专项业务支出。

(二)事业运行13.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支出及劳务派遣工工资支出。

(三)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委办公楼改造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67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8.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纪委及兄弟县纪委来武平调研、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1.43%,主要原因是: 上年有预算公车购置费60万元,而本年没有。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武平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27万元,比2018年增加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留置场所陪护队伍建设经费和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武平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武平县纪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武平县纪委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xlsx

2-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xlsx

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x

3-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xlsx

5.5-2019年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x

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xlsx

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xlsx

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xlsx

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x


闽ICP备200158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