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2020年度武平县纪委部门预算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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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主要职责……………………………………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5

一、收支预算总表……………………………………5

二、收入预算总表……………………………………5

三、支出预算总表……………………………………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6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7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7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8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9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2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1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1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13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13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3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14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武平县纪律检查委会员、武平县监察委(含县案点管理服务中心、县委巡察办)预算编制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处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武平县纪委包括1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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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新时代新武平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二)站稳人民立场,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深化“三项改革”,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四)坚持抓早抓小,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七)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勇于自我革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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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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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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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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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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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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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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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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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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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武平县纪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453.56万元,比上年增加45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及奖金预算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270.62万元,遗属补助增加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增加0.2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导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增加8.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3.5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53.56万元,比上年增加458.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万元,公用支出687.1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53.56万元,比上年增加45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及奖金预算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270.62万元,遗属补助增加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增加0.2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导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增加8.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1196.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公用支出。

(二)事业运行57.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支出。

(三)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清风正气馆布展工程专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88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8.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纪委及兄弟县纪委来武平调研、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4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4万元,公车购置费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4.17%,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安排公车购置费25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武平县纪委共设置1个项目绩效目标,是清风正气馆布展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本年无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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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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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武平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21号《兴贤坊传统文化街区项目及周边街巷整治提升工程建设专题调研纪要》要求,政治生态清风馆布展工程是兴贤坊传统文化街区及周边街巷整治提升工程的一部分,由天然文旅公司、兴贤坊传统文化街区项目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清风馆修建事宜;由县纪委、检察院做好清风馆修建完成后的布展工作。清风馆布展、后续运营管理经费及租金由县纪委统一支付,纳入县财政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武平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14万元,比2019年增加8.8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武平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3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武平县纪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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