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武平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58个,计划招聘人数63人,详细招聘岗位信息见《2021年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0.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syzp.lyrszx.cn/syzp/indexpage)、武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p.gov.cn/)、武平新闻网(www.fjwpxww.cn)或“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阅。
四、报考流程
1.报名:报考者应在8月9日9:00--8月13日17:00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syzp.lyrszx.cn/syzp/indexpage),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移动端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e龙岩,依次点击“服务”“电子社保卡”“考试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岩人社,依次点击“电子社保卡”“考试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界面。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武平县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裁定。申诉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17:00,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3.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4.考试确认:8月16日9:00至8月18日23:00,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龙岩市人事考试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特别提醒:未登录网站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请务必高度重视!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8月30日9:00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6.报名时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和武平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笔试设定合格线。将“岗位资格条件”中“文化程度”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以上”“中专及以上”分别设置笔试合格线,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由防疫专家进一步检查后决定是否允许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武平县人民政府、武平新闻网等官方网站及“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8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的,是指:①2021年8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1年8月8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武平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名称”栏注明“应届生岗位”的,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2019届、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以社保缴交记录、档案关系、报到证等作为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截止2021年7月31日)及参加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6.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名称”注明“专门岗位(一)”的,专门面向入伍前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籍并作为武平县兵源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军人进行招考;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名称”注明“专门岗位(二)”的,专门面向在我县(含我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武平以外地区)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或服役期满且于2021年8月8日前退役的武平籍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7.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向武平县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8.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9.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10.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县人社局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面试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1.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主管机关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3.因报考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4.报考者按照县人社局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县人社局同意后延长期限。
15.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指: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中在所报考岗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可县内交流。在此期间,不得调往县外(考前经审批同意报考并考取公务员(含参公)的除外),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我县干部队伍的稳定。
16.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武平县人民政府、武平新闻网等官网和“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未到场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四、咨询服务
“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
1.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问题,请与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7-4822304;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97-3230836。
2.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