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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平县纪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例的通报
来源:武平县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4/25

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有利于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近日,武平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例:

1.民主乡原民政协理员兰一声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7月,民主乡综治办副主任朱明扬违规享受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对此,兰一声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4月,兰一声、朱明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中山镇龙济村党支部书记危永煌等人截留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间,危永煌伙同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危木兰、党支部委员兼民政协管员温添华等人截留1.76万元低保资金用于其它村务开支。2016年12月,危永煌、危木兰、温添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东镇黄埔村第3村民小组长何文标等人截留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何文标伙同村干部截留低保补助资金3.87万元挪作他用。挂片村干部何启全对低保资金使用监管不力。2016年9月,何文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启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次全会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作出部署,要求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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