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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武平县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6/20

    6月2日,武平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武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邱云安,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间,利用职便,先后13次使用单位办理的公务加油卡在武平县城区、十方等加油站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加油490.68升,合计人民币3046.36元。2016年5月16日,武平县纪委给予邱云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纪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对那些无视纪律要求,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扩大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和不良习气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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