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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公安局纪检组:实行“五个不得” 严格春节期间公车管理
来源:武平县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2/11

 

2月8日,驻公安局纪检组通过微信、短信等载体,向县公安局各室、所、队负责人发送廉政提醒信息,要求节日期间加强公车管理,这是驻公安局纪检组节前严防发生公车私用问题的一项工作措施。

驻公安局纪检组坚持抓早抓小,会同县公安局警保部门对公安大楼地下车库停车位进行重新规划,确保机关单位的公车按位停车,一目了然,便于监督检查公车使用情况。同时,督促县公安局各室所队负责人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要求严守公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强调在公车使用过程中遵守“五个不得”:不得“顺风”搭载非涉公务人员;不得搭载私人年货和礼品等;除公务外不得将公车停放在居民区,基层公车到县城办理公务外时间一律停放在县局停车坪;公车下乡出差一律在单位上下车,不得到居民区进行接送;警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开“霸王车”。同时,全县公安机关要持续强化纪律教育,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廉洁过节“七严禁、七不准”和公安部提出的廉洁过节“十个不准”。对不遵守规定,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驻公安局纪检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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