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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为群众办实事(二)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9/2

“点题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具体措施。武平县纪委监委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在做好省、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的“18+3”项整治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武平实际将农村饮水问题作为自选整治项目,由3家县直单位牵头推进,“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

“点题整治”开展以来,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如何?让我们来听听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NO.8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

邱富良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生态环境局会同全县七部门为武平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了《武平县“静夜守护”城市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部门细化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静夜守护”工作开展以来,生态环境局共受理审批午、夜间建筑施工11家次,在高、中考迎考和考试期间(5月24日至6月27日)停止城区建筑工地午、夜间连续施工审批。开展多次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高考考试期间的3天夜间,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城区餐饮业、娱乐场所、在建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同时对夜市餐饮店发放宣传材料,及时制止了7处夜市店外活动的行为,有效避免了社会活动噪声扰民现象。6月25日开展了建筑工地夜间巡查,共巡查了5处建筑工地,7月28日我局联合“静夜守护”成员单位开展夜间噪声巡查监管,共巡查15家有夜市活动的餐饮店和3家酒吧、歌厅和1处建筑工地,有效防范夜间噪声扰民及噪声污染行为的发生。“静夜守护”工作开展以来,生态环境局共接到30起反映噪声投诉的信访件,其中12345平台投诉17件,电话投诉13件,始终做到“四个第一”要求,及时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并答复反馈投诉人,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其中开展现场夜间噪声监测5次,对监测结果超标的及时责令整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城区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共检查13家企业,督促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管理到位,通过检查,13家企业未发现异常现象。联合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整治行动,对城区各街道餐饮业进行排查检查,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规范防噪处理设施,防止扰民。

下一步,我局将狠抓信访整改,有效降低投诉量提高满意率;建立“静夜守护”台账管理制度;强化夜间施工监管,严查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王建平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城管局高度重视点题整治工作,针对相关整治项目及时部署、加强落实,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深入在建施工工地、运输企业开展宣传文明施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二是严格巡查监管。对城区道路扬尘的问题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巡查,特别是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三是强化联动整治。由县渣土办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落实建筑垃圾运输采取审核审批制度,确保道路卫生整洁。四是实地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池),对运输弃土和建筑材料外出工地的车辆,做到净车上路,并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在工地出入口进行监管和保洁,减少车辆夹带泥土污染道路。五是规范企业行为。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安装防漏翻板,安装北斗(GPS)定位并按照审批的线路行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自开展整治以来,相关在建施工工地、运输企业能落实文明施工、规范运输要求,发现轻微问题均能自觉整改,无严重违规行为。

NO.9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            

钟红生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含代理商、合作商)落实主体责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格检查核查,对检查核查发现问题的开展处置。6月份对辖区2家平台代理商开展约谈,签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平台已经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我局执法人员核对入驻平台商家证照280家次。7月27日完成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首次报送工作。8月上旬,我局要求2家平台每月均要完成1次自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格、配送人员均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平台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随机抽取并检查2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立案查处1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广告违法案。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8月到9月开展的小餐馆专项整治工作(创城),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更加全面的整治。整治项目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整洁,防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齐全;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超范围经营行为,有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标志;查处过期、变质、伪劣商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

NO.10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黄荣顺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迅速行动,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小组长,按时段按节点推进“两超一非”问题整治。一是自查整改,至目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了自查,自查和自查风险报告率均100%。二是排查整治,在前期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排查并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下一步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实行重点检查和抽查,今年6月我局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查计划840批次,8月9日正式向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食品检验检测样品,目前已采集样本200多批次。三是对去年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的企业,监督检查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开展责任约谈,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四是对违规经营实行重点查处。7月25日立案查处1起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行为案。

NO.11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林永可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县市场监管局制定《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儿童化妆品备案人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儿童化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信意识,努力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各所负责各自辖区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广告宣传、标签标识等情况。积极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3月19日组织我县辖区较大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者及我局化妆品监管员参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提升经营者规范、守法经营。并充分利用“3·15”、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5·25”爱肤日、网络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向公众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合规性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88家次 ,立案查处儿童化妆品违法案件4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通知要求对辖区儿童化妆品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查处。

NO.12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    

王占强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成立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城区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是否合理,是否根据住宅小区特殊停车需求和周边道路实际条件做到“应划尽划”;排查禁停标志设置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因地制宜按时段实行精细化停车管理;排查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存在违法停车数据采集量过大的异常情况;排查违法停车取证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经排查,共排查出135条道路(其中,主干道7条、次干道17条、其他道路111条),摸排城市停车场14个,道路停车泊位1914个,禁停标志52面,禁停标线0处,违法停车固定取证设备15处,违法停车移动摄像取证设备0台,违法停车警务通取证设备0台;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汽车停车泊位数2056个,累计增设汽车停车泊位158个,取消汽车停车泊位16个,拆除4条道路4面禁停标志,停用违停球抓拍系统15处。截止目前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980起,去年同期查处4844起,同比下降79.8%;城市道路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178起,去年同期查处603起,同比下降70.5% ;城市主要道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查处量733起,去年同期查处1220起,同比下降39.9%;通过“点题整治”行动,群众对查处违法停车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NO.13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谢晖铭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严格日常执法监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截止目前,全县共摸排出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和产业类房屋5366宗。通过日常摸排和图斑核查,全县共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宗,现已全部处置完成,处置率100%。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继续扎实牵头抓好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尽力履职。

NO.14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

石维华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规划建设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并实施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群众停车的便利性。据统计,截至目前,武平县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小车停车场10处,共计停车泊位405个,大型货车停车场1个、停车泊位100个,路内停车泊位完全智能化升级的1200个。

为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管理,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扭转长期或长时间侵占等现象,县政府于2018年6月通过招商引资向社会公共招标经营权,由武平中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以上停车场位均为许可经营,收费标准符合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制定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武发改价[2020]11号)。没有发现有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扣紧项目审批规划合理的停车泊位,让百姓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

高宗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针对市民反映县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发改局坚持人民至上的为人民服务理念,在四年前出台的停车服务收费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武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主体、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条件、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原则、对停车场经营者的相关管理规定等;二是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及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细化了武平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会同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公开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根据武平城区发展情况,持续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更科学合理地制定、调整符合实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整治武平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发挥职能部门应有作用。

刘国银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在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局)监管规范的基础上,按照职能开展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规范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行为。今年2月以来先后两次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武平中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千鹭湖景区、梁野山景区等经营单位开展城区公共空间具有经营性停车场以及停车位收费检查。经检查各经单位都有按县发改局审批的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各经营单位均有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发现经营单位越权自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经营单位均有按县发改局文件规定要求落实公示优惠政策,设立免收费时段,对新能源汽车、警车、军车、救护车等在优惠政策内的车类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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