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
武平:践行“四种形态”要求 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8/20

    今年以来,福建省武平县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教育、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把“四种形态”要求体现和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教育全覆盖。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原原本本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着力提升思想认识。同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宣讲团巡讲等方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截至目前,全县17个基层党委、219个村(居)党支部接受廉政专题教育,受教育党员覆盖面达90%以上,逐步实现教育“全覆盖”。

  ——监督无死角。加强日常监管,抓早抓小,通过定期督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新提拔及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上紧自律“发条”,敲响廉政“警钟”。1-7月,对存在轻微违纪或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信访谈话、函询59人次。

  ——执纪不手软。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把纪律戒尺。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扶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专项督查检查,强化对违纪问题线索的管控深挖。1-7月,全县新立结案件44起,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40人,重处分4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人。

  ——问责不留情。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逐级列出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责任链条,做到常抓不懈、长管长严。今年以来,武平县共有1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主体责任13人、监督责任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实名通报典型案例3批11起。(武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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