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3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5日至4月4日,武平县委巡察一组对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负总责、亲自抓,要求在巡察整改期间定期研究整改工作,了解整改问题进度情况,形成合力,统筹协调,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善始善终,防止前紧后松,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利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严格整改,盯紧抓实、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督办检查。在整改工作启动后,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保障整改的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整改过程中,整改领导小组对各个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追究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对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各所属党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列入了2019年下半年理论学习计划,并于9月上旬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以上2份文件。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于9月18日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饶如金为全体党员干部作《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牢牢抓住国企改革发展的根与魂》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更进一步理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正在创建以“城建先锋”为大品牌的党建品牌,各党支部分别创建了“城投情·宜居梦”、“供水情·党旗红”、“安居梦·温暖家”为小品牌的党建品牌。目前各支部都已制定党建品牌方案,下一步将品牌创建工作与企业业务相结合,进一步充实党建品牌。四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修崇任带领相关人员于9月中旬分别前往天和安居公司、天泉供水公司开展党建工作和企业经营情况检查和指导,指出各公司党建工作和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今后企业的发展提出相关要求,今后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将定期或不定期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子公司检查指导相关党建和业务工作。


(2)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天恒城投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部署,集团党总支及各所属党支部于9月初完成了《党群制度汇编》修订工作,今后有计划的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并在学习中不断优化、完善。


(3)针对党组织研究作为企业重大决策前置程序落实不到位问题。


集团公司于8月底重新修订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各所属子公司也相应配套制定了“三重一大”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今后将严格规范按照集团制定的“三重一大”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4)针对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人员分工调整、大额资金调拨等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于8月底制定了《中层管理人员任用管理办法》,今后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进一步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天泉供水公司于8月12日将十方水厂厂长任命事宜重新提请集团党总支和董事会研究复议。三是将大额资金调拨事宜列入“三重一大”清单,今后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四是派驻财政局纪检组于9月6日对天和安居公司主要负责人就银行开设账户及大额资金跨行转账未经集团公司集体研究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5)针对企业经营班子活力不足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重新修订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规则,通过完善制度,规避经营班子个人因素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二是制订经营班子、干部职工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经营班子成员学习培训力度,于4月24-26日,集团公司、天和安居公司部分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赴龙岩、漳州、福州等地参观学习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装配式建筑项目并参加装配式建筑座谈会。于8月23日至29日,集团公司部分经营班子成员及相关骨干人员前往西安交通大学参加了企业转型升级与资本投资、运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6)针对履职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天恒城投集团公司将以今年即将实施的象洞鸡美食街项目开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拓展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业务,探索业务发展途径;同时,将结合经营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测绘业务、规划设计业务及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业务等并入集团公司,开展第三方服务业务。二是天泉供水公司积极主动与水利部门对接,抓住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有力契机,逐步将供水业务向乡镇拓展。三是天和安居公司将投资建设武平县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为契机将逐步拓展房地产开发,同时结合重点项目的征迁安置,对安置房进行建设商业安置及物业管理,形成良性循环。


(7)针对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通过建立项目工作群和实行每周工地例会制度,要求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加强与业主、镇村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二是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工程施工图及预算对接,可采用聘请专业人员对第三方中介公司的设计、预算进行把关。三是加强培训和学习,制定培训计划,采用外出培训或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四是适时招聘工程造价人员。五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武财建〔2019〕2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完善工程变更手续,制定了《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把“双超”管理与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责任挂钩。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8)针对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岩前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指标处理不达标问题。


天泉供水公司已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一是着力突破项目融资难问题,目前省农发行的贷款已进入后台审批阶段。二是联合住建部门共同约谈施工单位,并多次招开项目推进会,要求施工单位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全力推进施工进度,每个项目安排专门的工程管理人员“一对一”蹲点推进,目前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预验收,并通水调试。三是岩前污水处理厂通过投加碳源(乙酸钠)和总氮去除剂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并联合生态环保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加强对线路板企业的源头管控,总氮处理取得明显成效,今年5月中旬以来总氮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下一步将按序时进度要求推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


(9)针对学习走过场,未结合实际问题。


一是天恒城投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列入了2019年下半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集团党总支于9月1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总支书记对进一步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三是集团党总支于9月18日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饶如金为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作《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牢牢抓住国企改革发展的根与魂》的专题讲座。


(10)针对学习内容安排不科学,存在凑数现象问题。


一是天恒城投集团公司各所属党支部根据当前实际,于8月底制定了《2019年下半年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坚持每月学,为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奠定了基础。二是明确学习方式,坚持以主题党日为载体,以党章党规、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为必学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增强广大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确保学习内容紧跟形势要求。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1)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各所属党支部于8月份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本次集中学习重点强调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的区别。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各支委分工和职责,实行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支委成员各司其职,规范开展各项党建工作的工作机制。


(1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一是天和安居公司党支部于8月22日按照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重新召开了2018年度党组织生活会。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流程,提升党员干部对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意义的认识。三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认真召开集团党总支、各党支部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支委及各党支部支委均能充分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3)针对没有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总支要求各党支部安排学习《习近平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及各所属党支部通过支委会明确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主要责任人,纪检委员具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公司党支部在总支带领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三是各所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对2019年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集团党总支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集团公司党总支形成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报送至国资党委。四是集团公司各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网络舆情监测,通过深入基层谈心谈话方式对公司全体职工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


(14)针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不及时,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了业务微信公众号,8月底集团公司建立了宣传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完成了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下一步将加大公司形象的塑造,更好地宣传集团、报道集团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二是各子公司的业务微信公众号发挥了宣传作用,5月份以来,天泉供水公司微信公众号除了发布停水通知和水质公告外,分别推送宣传了党员进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节约用水的宣传、高考期间我县保供水的宣传、防汛减灾工作等一系列党建及业务宣传。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15)针对年度考核优秀人选评定比较随意,搞人为照顾问题。


天恒城投集团公司制定了《员工考核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聘用制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评先评优。


(16)针对人员招聘违反规定问题。


一是天和安居公司于7月30日辞退原劳务派遣用工10名,其中一人因在孕期无法办理辞退,待哺乳期满后办理辞退手续,并于5月28日委托中介公司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龙岩分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员工10名,所招聘人员于8月5日正式到岗上班。二是集团公司总支书记于9月2日对天和安居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7)针对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在内部管理制度中,制定了干部职工晋升制度。二是为了加强企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企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企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让企业技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县国资委于7月18日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技术人才专项补助的通知》(武国资委〔2019〕9号),将于今年7月份开始进行补助,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三是为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激发调动项目建设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项目建设工作实际,集团公司制定了《工程人员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8.关于基层组织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18)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总支要求各所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业务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发展党员业务水平,集团公司党总支今后将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二是针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联系人意见和党支部意见由同一人抄写并代签名问题,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于9月2日对天泉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于9月4日对天泉供水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员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要求各党支部今后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程序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严肃对待发展党员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9)针对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


一是天泉供水公司党支部已责令石某、谢某某补缴党费,所欠缴党费在巡察期间已足额补缴。二是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集团公司党总支要求各党支部对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重新核定每个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规定每月20日前足额及时交纳党费。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今后将强化督查,定期核查各党支部党费收缴记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针对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


一是针对天和安居公司党支部钟某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钟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已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给予钟建开除党籍处分,目前已按程序报送至国资党委批准。二是集团党总支书记于9月2日对天和安居公司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将对各党支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业务日常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差距问题。


(21)针对公务接待信息填报不齐全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2017年10月以来的接待费用进行了清查核实,并补充完善了66笔接待费用的接待信息。二是集团公司于8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所属子公司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完善并加强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对不合规、公务接待信息填报不齐全的不予报销等。三是要求对今后的接待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武政办〔2017〕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22)针对超标准发放绩效奖金、超范围发放高温补贴。


一是集团公司对2017年超标准发放2016年度项目落地绩效攻坚奖于3月20日完成了清退,共清退14523.3元。二是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2015年至2018年期间对高温补贴的发放进行了清查,清退金额共计155348.57元。三是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根据《武平县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县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武工[2019]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高温补贴发放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精神发放高温补贴。四是集团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于9月3日对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3)针对违规变相享受“福利”问题。


一是天泉供水公司共清查2016年 1 月以来享受免费自来水福利员工79人次,共计94116.24元,已于巡察期间清退78人次共计93276.24元(其中一人已离世)。二是派驻财政局纪检组于9月6日对天泉供水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24)针对学习材料应景交差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和总支纪检委员于9月10日对天和安居公司全体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天和安居公司党支部对全体党员2017年以来的学习心得、发言提纲进行全面梳理,存在抄袭和互相抄袭的一律重新撰写。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于9月12日全体党员大会上特别指出,要以天和安居公司党支部问题为戒,各党支部要强化党员的理论学习意识,落实好有关规定,撰写高质量的个人材料,要紧贴个人实际,不照搬照抄,确保个人材料涵盖了自己的思想和观点。三是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将强化监督,在日常党建活动中对学习心得、个人发言提纲要严把质量关,发现抄袭和套话责令立即改正。


(2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天泉供水公司对2015年以来的重要文件资料进行重新梳理,对有错误表述和错字进行修改,并重新制定了公司发文制度,重要发文都需经经办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业务性发文需经经办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二是天和安居公司分别设立档案室和工程资料室,分开存档,对所有的档案资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和归档,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的档案使用管理制度,同时完成了固定资产建账登记和按规范做好经营班子会议记录。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于9月2日对天和安居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内业资料管理混乱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于9月3日对天泉供水公司主要负责人就重要文件资料错误表述、错字频出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集团公司综合部经理就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期限误签订3年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


(26)针对集团董事长修某某在事先未报名的情况下,以参加“营改增”业务培训名义向县领导请假,后受名额限制未能参加培训,自行改变行程外出招商引资未及时向县领导报告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制定了《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二是当前集团公司经营班子严格执行县国资委制定的八项制度中《武平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请假报批制度》。 


12.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不严不实问题。


(27)针对好人主义思想比较严重问题问题。


一是针对天和安居公司修某某工作懈怠、不敢担当作为问题已通过党支部、班子会议免去修某某房产事务部负责人职务。二是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修订完善了员工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工作作风的管理。三是天和安居公司主要负责人于9月12日对修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8)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走过场问题。


结合集团党总支制定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于9月12日为全体党员上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上党课时,党总支书记将身边干部职工发生的违纪事项作为反面教材,以此增强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意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9)针对党组织书记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于8月13日对集团公司党总支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做到了廉政谈话全覆盖。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于8月20日召开了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并排查了各部门的风险点,并对相关风险点列出应对措施。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党总支在9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集团党总支要求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工程项目招标、大宗物资采购等重要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


14.关于资金监督、工程建设方面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30)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于8月9日下发了《关于完善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通知》,并组织集团本部及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本部及子公司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资金归集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资金除专项资金外全额实行归集统一管理,并对子公司申请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安全。四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于8月20日带领集团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前往天和安居公司、天泉供水公司,对各所属子公司执行财经纪律、资金内控及风险方面进行了检查与指导,要求财务人员应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防范风险。今后财务总监将定期或不定期前往子公司进行检查和指导。五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于8月23日组织集团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国资办组织为期一周的《企业转型升级与资本投资运营》专题培训学习,今后将继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六是对于天恒城投虚开招待费发票问题,责令经办人员进行了清退,共清退2203元,集团公司党总支纪检委员于9月6日对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今后加强学习公司内控制度,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七是派驻财政局纪检组于9月6日对天泉供水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再次出现坐支现金,大额支付现金现象的发生。八是天泉供水公司进一步完善应急抢修事项的审批制度,8小时外的应急抢修采取事前口头申请,事后完善抢修事项、抢修清单等审批程序,派驻财政局纪检组于9月6日对天泉供水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1)针对工程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完善了签证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工程部及下属子公司。二是制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办法》,对新开工项目及在建项目,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三是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于8月30日到天和安居公司、天泉供水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今后总工程师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2)针对监理工程邀标“走过场”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制定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完善了集团公司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程序。二是监理邀请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执行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小规模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武建建〔2019〕12号)文件。三是工作人员认真把关审核,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四是规范招标监督程序,工程项目招标过程要求各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5.关于未按照整改要求清退相关费用问题。


一是天恒城投集团公司于8月19日已发函通知在册挂证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相关人员清退领取的补贴,由于有3人已离职,领取的补贴27500元无法清退,截至9月17日已清退金额29000元。二是天泉供水公司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文件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共梳理需清退继续教育学费14人次,合计金额45808元,于8月27日完成清退13人,合计共清退42208元,因一名人员辞职,所欠3600元无法清退。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纪检委员于9月6日对天泉供水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业务和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6.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天和安居公司2017年应收未收租金1.36万元问题。2018年8月3日由天安城投公司九期旧改指挥部帐户转入天和安居公司1.8万元(含租金1.36万元,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租金0.14万元,物业费0.3万元)。


总的来说,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集团公司党总支将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提高国有企业党建理论知识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66229;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层党群工作部;邮政编码:364300;电子信箱wptac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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