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3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5月1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9日,县委巡察二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高标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召开6次局党组会议、3次支部委员会、8次局例会、3次党员大会、2次干部职工大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专题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主动与县委巡察二组、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对接12次。


(二)强化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局党组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有序推进、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作为意识。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局党组逐条研究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6个方面44项内容的整改任务,制定44条整改措施,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二是加强协调推进,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整改期间,我局共制定完善制度31项,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新制订出台一批规章制度,抓持续管长远深化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不力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不力,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抓关键少数,制定下发《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党组书记“一把手”主体责任和党组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层层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二是召开县司法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局党组成员对半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汇报,分析原因和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三是明确局党组班子挂钩走访规定,以《武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挂钩走访时间、走访内容,要求局党组成员执行到位。四是在基层司法所宣告室建设方面,目前已将所需硬件设施列入政府采购,结合县社矫中心硬件设施一并采购,配置到位。


   (2)针对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足,班子整体合力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升班子整体合力凝聚力,落实完善《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整改期间共召开6次党组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等重点工作,会前充分沟通,会中充分讨论,会后坚决执行,提升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实效,局招商引资分队主动前往福州、福清等地走访对接,洽谈了福建龙晶新材料生产线和闽粤赣边农资配送项目,两项目现已通过项目评审,正拟定合同签约。三是提升司法工作水平,制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打造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品牌标杆。


(3)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结合巡察整改的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三重一大”议题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研究讨论,充分听取意见。


2.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4)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把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我局2019年二级绩效考评方案中,分解压实党建责任,强化考核工作。


5)关于落实法律服务民生要求有差距问题。


针对法律援助指派机制不健全问题。


已制订下发《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的通知》文件,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轮流指派制度,推行“点援制”和“指派制”,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参与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案件均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有能力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针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意识差问题。


积极加强推动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社会责任意识,要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办理2起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注册认证的必备条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不给予年检注册,同时在调解服务中心增设法律咨询功能。“12348”热线按照市局统一要求,业务由市局统一接听受理。


针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


明确象洞司法所为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建设中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的示范所,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纵深覆盖;推动律师进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安排天梁所律师前往平川、万安开展法律服务。


针对公证处拓展延伸,服务经济建设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通过申请事业招考和争取人才引进等方式拓宽公证人才补充渠道。二是组织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公证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提高公证知晓率、推广率。


3.关于推动依法治县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6)针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氛围营造,在县法治文化长廊、公交停靠站两边分别设立“以案释法”专栏,以本县发生的涉黑、禁毒案例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二是结合职能优势摸排线索,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定期开展排查,每月上报龙岩市司法局《线索矛盾纠纷排查表》;三是继续做好与监所的衔接工作,及时走访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各方面情况,发现安置帮教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每月上报龙岩市司法局《安置帮教涉黑涉恶人员情况记录表》。


(7)针对落实法治扶贫不到位问题。


一是每月安排一次司法行政干部走访贫困户法律宣传活动,结合季度入户挂钩走访,向贫困户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二是制定司法局“小蜜蜂”宣讲队任务安排表,组织基层司法所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地,以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每月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宣传,在平川、万安等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8)针对未能结合司法局职能精准助力平安武平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一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形式,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进行研讨发言。二是积极推动党员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自学,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对积分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三是召开司法行政品牌建设工作专题推进会,对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工作品牌创建进行专题谋划。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于都参观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外请党校教授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讲座,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效,加强党员干部革命理想信念教育。


(9)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按要求持续深化公职人员学法考试、12.4宪法日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工作、农民法治文化园提档工作,二是推动县城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提升工作,宣传栏每季度一次更新已完成。三是在挖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方面,初步拟定万安司法所法治林改品牌工作方案,着手组织实施。四是与县文联联合组织社会力量创作法治文化作品,选送四幅书法作品参与全市“与法同行,普天同庆”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五是在全市率先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县申报工作。六是制定《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督查的通知》,按照方案组织深入乡镇、县直机关对普法责任制、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七是明确了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的5个方向:城厢司法所司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品牌、万安司法所林改生态法治建设品牌、中山司法所多元化社矫安置帮教品牌、象洞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品牌、闽粤赣司法行政大协作工作品牌提升,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亮点总结、提升。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0)针对开展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对个别干部肖某某、廖某某的个人发言提纲中出现表述错误的情况已整改完毕。于9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意见征求等工作,党组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针对开展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一是律师支部已重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司法局支部,对存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不规范问题,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专题整改,重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丘某某网络抄袭发言材料的已要求本人重新撰写。


(12)针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


司法局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规矩意识,在接下来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严格程序,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13)针对开展述责述廉不严肃问题。


一是对发现的述责述廉报告材料中出现的问题,邱某某、戴某、廖某某等相关人员对错误之处进行更正自行落实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月例会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及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提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14)针对开展“三会一课”不严肃问题。


一是司法局党组加强对司法局支部、律师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监督指导,对律师支部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指导。督促司法局支部、律师支部制定完善“三会一课”计划表和主题党日计划表,目前,两个支部均完成了“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局领导上主题党课、组织党员观看《古田军号》红色电影多种形式开展党性教育、红色革命信念教育。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司法局支部、律师支部认真开展自查,查缺补漏,按要求规范填写《党员活动纪实手册》,将完善后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送至党工委调阅。


(15)针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肃问题。


一是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及时成立了县司法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制定《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在第二批主题教育前开展先学先改“四个一”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专题学习,并督促党员干部加强自学。二是针对兰某某与冯某某、兰某某与刘某某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二主题讨论发言材料一致的问题,已要求相关人员重新撰写发言材料。三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司法局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上报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2017年以来,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一是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安排部署。二是按照司法局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党组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


(17)针对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未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查摆内容。


对兰某某、兰某某、杨某某、兰某某在民主生活会上未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查摆内容的情况,已全部整改到位。


(18)针对制定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方案网络抄袭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武平县司法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及《武平县司法局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等制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19)针对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配备不到位问题。


一是优先将新录用公务员安排到基层司法所,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二是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现已经与闽西监狱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民警对接,参与社区矫正警察武平大队已到我县开展工作,国庆前组织全县被书面警告以上处罚人员进行集中训诫和队列训练。三是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教育每月由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刑罚执行能力,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配备待《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后,进行人员结构和优化配备。


(20)针对人员招聘违反规定问题。


制定出台《武平县司法协理员招聘程序》,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司法协理员招聘,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向社会择优选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聘任,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1)针对干部调整不规范问题。


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管理干部队伍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干部调整、人事调动按党组议事规则执行讨论研究,从严规范干部调整,原则上要求工作岗位满2年的才予以考虑调整岗位,防止干部调整随意化、频繁化。


(22)针对工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局机关工会已安排司法协理员到局工会填表加入,现已有3名司法协理员参加局工会组织,其余司法协理员参加乡镇工会组织。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23)针对党组对支部换届选举指导不力问题。


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支部换届程序要求,在支部换届期间,党组指派代表全过程参与,关键节点党组书记亲自指导,确保按照要求开展支部换届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规范化、有序化。


(24)针对律师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已发文确定党费日,要求律师支部将每月20日作为缴纳党费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问题。


(25)针对发文混乱问题。


重新拟定收、发文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发文制度,区分行政公文与党组发文,实行一文一号,确保发文规范。截止9月份,我局第一季度同比发文下降52.3%、第二季度发文下降80.9%。


(26)针对社区矫正工作搞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加强一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已开展培训1次;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和“百日安全”实地督导检查2次,对基层司法所个别教育、集体教育、社区服务等环节照片上传从严把关,防止造假,偷工减料。二是出台《武平县社区矫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根据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资料。


(27)针对对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缺位问题。


一是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在我县开展律师事务所和中信法律服务所执业监督检查工作。抽查内容包括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等情况。二是局领导带队到义恒律师事务所、中信法律服务所、天梁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工作安排部署、执纪监管座谈,要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升对外形象。


2.关于基层司法所干部作风不实,监管社区服刑人员不到位的问题。


    (28)针对2015年以来存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问题。


一是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工作,全力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围绕“百日安全”活动,动员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配合做好监管工作,司法所随时关注社区服刑人员交际状况、经济纠纷等情况,提前做好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一旦失去联系,要第一时间向县局报告,并即刻走访其近亲属和村(居)干部,查找其行踪,动员其返回。二是强化一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三是编制近年本县社区服刑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有针对性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目前已下发至各基层司法所,由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及部分家属学习。


(29)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加大矫正平台“请销假管理”日常核实、督查力度,避免出现纰漏。制定《武平县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细则》,规范司法所对社矫人员请销假审批程序。已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日报告跟踪制度。二是在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上对全县司法协理员进行请销假和调查取证、档案制作等业务进行培训。


(30)针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时有发生等问题。


一是制定《武平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后续处置预案》,对相关处置措施进行重新明确。二是打造中山司法所多元化社矫安置帮教品牌,推动社矫安置帮教工作亮点总结、提升。三是针对在社区服刑中表现较差的未成年人员徐某某,进行直接监管,并加强对其本人及监护人的教育走访。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31)针对虚列会议费、虚开办公用品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其它开支问题。


一是在县司法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和财政资金监管使用规定,增加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二是对会议培训活动,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做好预决算工作,确保规范有序。采购办公用品由机关各股室、中心、处先填写《武平县司法局采购物品申请单》,由分管领导、采购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之后,由综合股按相关规定落实购买。三是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单位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


(32)针对重复领取津补贴问题。


一是通知重复领取绩效奖金、津补贴和工会福利的相关人员按时清退,现已清退完毕。二是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管理内控制度。


(3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司法局干部出差审批制度》,单据不全一律不予以报销。二是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活动已全部清退完毕。


(3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新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把工作餐审批手续、明确陪餐人数、用餐标准和次数等,加强事前审批,明确报销材料清单,落实一月一结、一单一结制,确保公务接待规范有序。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5)针对司法助理员、协理员违反规定,单独私自与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接触现象比较突出问题。


出台《武平县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司法部“六不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要求。


(36)针对个别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和《2019年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重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岩委〔2015〕2号文件等党纪党规。召开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干部纪律问题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修订出台《武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对干部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再明确,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效能和执行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对被党纪处理干部个人进行“回头看”工作,了解其在被处分后的工作生活状态,加强教育提醒,化解心结。


2.关于对公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不到位问题。


(37)针对兼职取酬清理不认真等问题。


一是再次动员有关人员主动缴交违规收费,确保清退到位。二是2019年开始对公务员身份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给予年检注册,同时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对全县通过司法考试或者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并且就公职人员兼职报酬加强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沟通通报机制,加强与法院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司法考试)等人员的信息共享沟通交流,对公职人员出庭等事项加强通报联系,确保监管到位。三是执行《武平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兼职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规定》(武司﹝2018﹞24号),监督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量化不够等问题。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从严治党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形式,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工作层层责任落实。二是排查社区矫正风险点,通过制定《武平县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追责范围。结合财务管理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三是提升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意识,整改期间,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参加我局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讨论事项,安排工作。


(39)针对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


一是组织部署了廉政谈话工作,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与司法所长、与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划片司法所长、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廉政谈话。二是局党组班子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7次,其他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挂钩司法所切实进行随机走访督导。


2.关于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存在短板问题。


(40)针对对司法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少,指导少问题。


一是配合县司法局党组召开了县司法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二是认真加强巡察整改监管,根据县纪委《关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武纪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督促县司法局党组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会同县司法局党组一起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制订了巡察整改问责工作方案,配合完成问责实施,加强与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汇报沟通。


(41)针对对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缺少监督问题。


     自巡察整改落实以来,截止目前,纪检组参加我局“三重一大”会议3次。下步工作中,纪检组将切实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监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对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切实加大监督的力度。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确保令行禁止。


3.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42)针对内控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制定出台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控措施和对关键岗位、重要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监控,完善事权人权、财务管理审批流程。截至目前,按照国资办的程序,我局对年久失修、无牌无照无证的20辆司法摩托车进行国有资产报废,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盘点,规范了内部控制。公证处于2019年8月组织公证人员前往闽西监狱进行警示教育。


(43)针对机关工会网上银行管理混乱等问题。


工会网上银行密钥已制定专人保管,工会会员个人缴交的会员费在巡察期间已转入工会账户。


(44)针对2015年以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中间环节漏洞大问题。


截至目前,从2019年第二季度起,“以奖代补”经费已由县司法局按季度直接发放至具体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个人银行账户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从队伍建设、纪律建设、制度落实、业务提升等方面持之以恒抓整改落实。二是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继续落实整改的事项,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监督跟进相关股室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整改期间建立的制度有效运行,巩固取得的成效,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39862。通讯地址: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层。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sfrmg@126.com

闽ICP备200158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