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天盛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30

根据武平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天盛矿投集团党总支开展巡察,并于7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武平县天盛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面认领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建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集团党总支于7月20日专门召开支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天盛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让组织放心,让广大职工满意。党总支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召开8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重点问题整改亲力亲为、靠前督战。9月,集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巡察整改工作。


(二)制定方案,扎实整改。及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武平县天盛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矿投集团党总支〔2019〕16号),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细化为44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党群工作部适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周例会通报整改进展,领导小组对重点问题听取汇报,酝酿商议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难点、堵点问题提交党总支会议、董事会研究。


(三)统筹推进,长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的过程,转化为推进矿投集团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要管党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清责任、提高意识。8月20日,集团公司及石矿公司主要负责人就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主动向国资党委作深刻检讨。二是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职工薪酬发放方案》进行重新修订,明确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五职矿长等特殊岗位、重要岗位人员薪酬待遇,9月2日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9月11日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发放方案》。三是7月20日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武平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规矩意识,重申请示报告纪律;各用人单位自行对照定员定岗方案,认真梳理现有人员情况,并将人员任职情况报县国资办备案。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搞家长制或“一言堂”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加强民主决策,9月4日制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武矿投集团〔2019〕39号),重新界定“三重一大”议事内容,规范党总支会、董事会议事程序。二是针对未经董事会研究,私自同意参股的三鑫公司向外借款750万美元事宜,2018年8月,驻财政局纪检组已经对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作出诫勉谈话处理意见。为消除可能给国有资产流失造成的负面影响,2018年7月27日,集团公司与福鑫集团及出借方吴某签订了三方协议的补救措施,福鑫集团及出借方明确保证借款不会给我公司的股权权益造成任何损害,该协议已上报县国资办备案。三是经查实,原遗留矿山原矿属上任承包方邓某所有,为增加营业收入,2016年9月萤石公司按外购原矿同等价格收购该批原矿,该事项属萤石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无需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四是为规范投资经营行为,2017年7月25日,宁洋公司根据矿投集团监事会整改通知要求,终止与华飞爆破的《合作协议》,2017年10月10日收回全部投资款13.5万元,并按月利率1%计息收取投资合作期间的利息16900元。


(3)针对落实党组织研究作为企业重大决策前置程序不到位问题。


一是9月4日制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武矿投集团〔2019〕39号),明晰决策内容和职责,界定党总支部、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确集团公司党总支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班子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三是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备案、备查。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4)针对贯彻落实县委做大做强矿产业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攻坚克难意识不强。三鑫、银鑫资源整合,打造“银都”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全力配合县政府于2019年5月15日成立的悦洋矿区重整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武平紫金龙江亭铜矿探矿权转采矿权、悦洋矿区内武平紫金、三鑫、银鑫等三家企业清产核资,力促武平紫金、三鑫、银鑫三家企业资源整合工作。二是6月30日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初步完成清产核资工作,8月份紫金集团和福鑫集团共同向县政府推荐了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待选定后进驻悦洋矿区,对该矿区内三家企业的地面资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三是为加快银鑫矿业青径矿权“探转采”办矿进程,1月16日青径矿区探矿权人由银鑫公司变更为三鑫公司;武平紫金根据省国土部门的意见多次修改龙江亭铜矿地质勘查报告,9月18日向省国土厅提交报告,力争10月中旬上评估会研究。四是强化督办机制,由党群工作部对打造“银都”工作进行跟踪落实督办,每月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汇报项目推进情况。


(5)针对盛丰石矿与周边村庄群众矛盾较多,影响正常生产问题。


一是石矿公司指派经营班子成员全力配合矿区协调办做好矿区协调工作,2019年3月妥善解决了石灰石矿区民居征迁、搬迁工作。二是积极构建和谐村企,石矿公司于7月29日向峰贵村委会捐款6.5万元,专款用于“5.17特大暴雨”受灾农户救助,并计划在重阳节期间,对峰贵村赖屋70周岁以上的老人进行慰问。三是9月份成立矿区应急工作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各项突发问题。


(6)针对宁洋煤炭关停并转政策风险大、职业病职工安置问题较多问题。


一是提高职工职业病妥善安置意识。8月23日宁洋公司成立以执行董事为组长、经理为副组长及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职业病职工安置、关闭采区善后事宜及来信来访工作。二是化解难题,解决资金瓶颈。在积极争取省、市关闭补偿资金的基础上,2019年4月1日起,宁洋公司从煤炭销售中收取5元/吨专项资金,用于职业病人员补偿安置和关闭矿井投资补偿。三是为规避投资、安全风险,确保国有股权收益,宁洋公司拟将宁洋煤矿对外整体承包经营,由承包方负责宁洋煤矿的生产、安全、环保、经营等,宁洋公司负责采矿证、营业执照证件维护。8月31日宁洋公司将整体承包方案报党总支、董事会研究,现经进一步细化完善,上报县国资党委研究和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7)针对萤石矿因采矿施工队伍不稳定导致生产不正常,2019年以来仍未正常复工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萤石公司7月26日调整班子分工,加强与项目部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鉴于承包方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施工队伍不稳定,给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8月8日调整采选费用结算支付方式,由萤石公司财务部门从承包方的采选费用中代直接支付工人工资,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稳定施工队伍。三是及时了解掌握工人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通过日常沟通及协调解决工人存在的各项问题,增强工人安全感、归属感;同时,加强现场操作培训,2019年召开培训19次,共计80人参加了操作培训,通过老带新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人操作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截止2019年9月15日,销售萤石精粉4411吨,上交税费245万元。


(8)针对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不力。武平紫金、华山萤石矿区群众对矿山污染问题信访反映较多,2018年8月,华山萤石公司被县环保局罚款3万元问题。 


一是武平紫金已加强日常监督,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关系,并做好排放监测工作。二是萤石公司增加投入,增置脱泥机一台,新建排水沟一处,增盖雨棚1400㎡,硬化地板200㎡,砌挡土墙40米;县环保局、大禾镇组织有关人员到萤石公司开展现场环保检查,7月30日萤石公司针对检查结果制订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11条,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安全环保部制定环保检查制度和处罚措施,制定年度环保检查计划,督促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生产环保措施。


(9)针对落实项目招商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出台招商引资考评制度,激发全员招商意识,做好项目招商工作,2017年、2018年完成项目招商工作。二是委派得力人员参与县招商团招商工作。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指派李某参与厦门招商团招商工作,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指派曾某参与佛山招商团招商工作。三是抓好项目储备,为后继招商工作夯实基础。充分利用悦洋矿区尾矿资源,谋划建设武平县悦洋矿区尾矿综合利用生态建材产业工业园,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合作意向洽谈;谋划武平县横坑矿区高锶型矿泉水项目,目前正在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可行性认证。四是推进中航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白云岩深加工项目签约工作,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今年的招商任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0)针对2017年以来,党总支及各支部未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问题。


矿投集团公司要求所属各支部及时调整2019年下半年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委〔2017〕70号文件列入学习内容,党群工作部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跟踪督促落实。9月18日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作《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牢牢抓住国企改革发展的根与魂》的专题讲座,为矿投集团公司全面加强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作现场教学指导。


(11)针对2017年宁洋煤炭支部、华山萤石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学习讨论问题。 


一是宁洋公司全面加强学习党支部建设,按规定动作做好各项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9年6月20日党员干部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二是萤石公司党支部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二个主题讨论会,就如何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2017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个主题讨论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不折不扣按规定动作开展学习讨论。三是集团公司党总支要求各支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开展自查,不折不扣地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内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9月18日党总支书记组织各支部学习《武平县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数量、质量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物资公司支部给予通报批评。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7月31日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所属支部就“三会一课” 开展情况现场检查指导,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达不到数量、质量要求的提出批评指正,并现场督促整改。三是今年以来,物资公司党支部对没有先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现象进行了整改,1-8月份已召开支委会16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13)针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宁洋煤炭支部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盛丰石矿支部未通报上次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天兴物资支部未开展相互批评;天兴物资、华山萤石、盛丰石矿等3个支部会后均无整改清单;2018年8月13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王某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总支7月31日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所属支部就“三会一课” 开展情况现场检查指导,指导各支部重新整理组织生活会材料,对缺失部分进行补缺补漏。二是9月18日矿投集团党员大会上,党总支书记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工作要求的宣传和贯彻,引导各支部学习县委组织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有关精神要求。三是力戒形式主义,把好材料审核关。按照“一个都不能放过”的原则,驻财政局纪检组对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的王某给予批评教育。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均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够重视宣传阵地建设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6月,集团党总支与各支部签订了《2019年度天盛矿投集团党总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8月19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集团公司所属各支部认真总结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下半年工作要点,为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加强日常学习管理,要求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和其他职工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并要求每日学习30分以上积分,集团公司已有76“学习强国”人。三是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纷纷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加强宣传阵地建设。6月,矿投集团联合县工信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知识竞赛、体育竞技活动为载体,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石矿公司利用宣传栏出版特色版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宁洋公司巧借公众微信号开展学习宣传,并制定工作微信群管理制度,规范职工在微信群言论,营造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交流环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6.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


(15)针对近亲繁殖问题。


一是8月份驻财政局纪检组对集团公司、石矿公司、宁洋公司三个违规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二是考虑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尽量减少工作影响,经集团公司党总支会、董事会研究,对不符合录用程序的15名人员重新制定招聘方案,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给予辞退处理。该方案于9月5日上报县国资党委,待国资党委研究批准后实施。


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6)针对2019年2月26日天兴物资公司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实到党员未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 80%问题。


物资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9人中在职5人、退休4人,2019年2月26日支部换届选举时,实到会党员7人,因病请假党员1人,因年老体弱(91岁)、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党员1人。按照规定,经党员大会及请示县国资党委同意,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1名党员不列入应到会人数,此次支部换届选举应到会党员8人,实际到会党员7人,符合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的换届选举规定。今后,集团公司各支部将进一步严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17)针对盛丰石矿、矿投公司、天兴物资公司等支部2015年以来均未发展党员问题。


为有计划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各支部在5月前制定了《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完成在岗人员调查摸底工作,重新制定完善五类人员信息台账。积极引导、动员优秀员工向党组织靠拢,目前有7名优秀青年先后积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18)针对宁洋煤炭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何某某的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时间内容不合逻辑问题。


一是宁洋公司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何某所有入党材料进行认真整理,7月25日对表述错误之处进行改正,由2名谈话人审签,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时间填写错误之处进行修改。二是集团公司党总支组织委员加强对各支部组织工作指导,已将党员发展流程图、材料书写要求下发到各支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9)针对盛丰石矿、矿投公司支部年薪制党员未按每月实际领取薪酬收入足额缴交党费问题。


一是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二是对年薪制党员2016年度绩效工资实施按2%标准缴交党费,经整改,盛丰石矿支部4月份收取补缴党费929元,矿投公司支部8月份收取补缴党费3307元。三是加强党费收缴的监管,由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各支部党员特别是年薪制党员党费缴交的日常监管。


(20)针对党员侯某某2016年1月调任天兴物资公司副经理,其组织关系2019年2月才接转,转接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各支部的党员队伍管理意识。二是各支部指定专人管理党员e家系统,及时掌握党员流动动态。三是由党群工作部跟踪集团党总支全体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


(2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一是8月8日党总支书记组织各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贯彻《武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委办发[2017]73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2017]163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8]57号)、《武平县商务局、武平县发改局、武平县经科局、武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商务[2018]114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业务接待实际,9月5日修订完善了《业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公务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针对公函接待、同城接待、异地接待违规接待严重现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自查,经查实,2019年以来已无上述现象的发生。


(2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清退有关事宜;二是公司主要领导主动担责,自行提请驻财政局纪检组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作出处理意见,动员经营班子成员自觉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对清退外领取的其它工资性补贴和福利津贴的合理性,于8月20日专门行文《关于请求核准我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工资性补贴和其他福利津贴发放项目的请示》(武矿投集团〔2019〕33号)呈报县国资委审核,对核定不符合规定的部分给予清退,累计清退226674元。


(23)针对公车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驻财政局纪检组对曾某公车私用问题已初核,9月11日移交矿投集团处理,宁洋公司对曾某作出追缴车费100元、年终普降一级绩效工资的处理意见,矿投集团在全系统内通报,举一反三。二是今年8月,驻财政局纪检组先后对私车公养侯某、肖某给予提醒谈话教育,对虚列车辆维修支出责任人钟某给予诫勉谈话教育。侯某、肖某、宁洋煤炭公司经理钟某、宁洋煤炭公司办公室主任钟某等人私车公养费用17415.44元已全额清退,集团公司驾驶员钟某虚列车辆维修支出6250元已全额清退。三是9月5日重新修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公车维修监管力度,实施定点维修,并指派人员全程监督。


(24)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9月11日组织工会会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要求工会的各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足额收取工会会员会费,追缴2018年度工会会员费1373元,收取2019年1-7月工会会员费2078元。三是对2015年以来春节物资发放情况清查核实,宁洋煤炭公司经理钟某某于6月21日清退实际重复领取工会物资4074元。


9.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的问题。


(25)针对打造“矿业崛起·耀武平”党建品牌只有口号,没有载体和措施问题。


2019年5月,集团公司党总支制订了“矿业崛起耀武平”的党建品牌实施方案,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纷纷于6月中旬制定打造“矿业之本、矿业之根、矿业之基、矿业之光、矿业之星、矿业之珠”等党建品牌创建具体方案,通过开展“三亮三比”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党员先锋岗工程”、实施“党建引领经济”策略、支部联建等多项活动,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做到“有貌可看、有例可比、有点可挖、有经可学”。


(26)针对文件材料照搬照抄,党总支书记2016、2017年抓党建述职报告大段内容完全一致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9月9日集团党总支会议上对文件材料照搬照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计划委派人员到县委办、县府办跟班学习,提高文字材料处理的综合素质能力。


(27)针对执行考勤制度区别对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负责人,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均未进行考勤登记问题。

一是强化纪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石矿公司负责人5月份起在石矿公司进行考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萤石矿公司负责人8月份起在萤石公司进行考勤。二是7月29日集团公司班子认真学习了《武平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请假报批制度》,进一步重申了请假报批纪律。三是责成党群工作部加强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经营班子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纪律作风不严不实的现象将在矿投系统内给予通报曝光。


(28)针对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石矿公司于8月8日制订了《领导矿山值班制度》,要求根据露天矿山实际,严格执行矿山领导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矿山现场管理及内业资料收集、归档整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矿山管理规范化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二是8月1日萤石公司结合实际,编制新的带班下井排班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矿山现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责成安全环保部加强对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提高执行力。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违规出台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相符的制度”的问题。 


(29)针对集团公司2017年2月13日出台《网上银行管理办法》规定,年终考核时网银操作人员未出现过失给予发放奖励金500元问题。

一是8月8日党总支书记组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题学习县委办、县府办印发的《武平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武委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提高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制度。二是综合办公室对2015年5月以来的所有印发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出台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进行整改,9月5日修订了《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30)针对2018年6月出台的《武平县矿投集团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中仍体现“采购烟酒”“烟酒消费当天结清”等内容问题。


一是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食堂开办以来开展的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了自查,经查,未发现“烟接待”现象。二是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食堂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2017〕163号)和县商务局、发改局、经科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商务〔2018〕114号)等文件精神,6月17日修订了公司食堂管理办法。三是责成审计监察部加强对食堂执行内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纠正偏差。


(31)针对华山萤石公司2018年编制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中关于公司福利及有关费用管理规定,体现发放会议补助费(项目评审会、半年总结会100元/人,年终总结会200元/人)、报销职工学历教育学费等内容问题。


一是8月7日萤石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提高规矩意识。对萤石公司《内部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终止执行了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相符的发放会议补助费及报销职工学历教育学费制度。二是萤石公司经自查,自制度下发以来未发现发放会议补助费及报销学历教育费的违规现象。


(32)针对配合巡察工作不够积极问题。


一是物资公司于4月30日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龙物华武字〔2019〕6号),明确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二是8月1日物资公司支部对出示虚假证明材料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1.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33)针对集团公司人员外出登记不规范,多数仅笼统登记 “外出办事”问题。


9月5日修订了《人事与劳工管理制度》,进一步重申了劳动纪律,严格要求干部职工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实施指纹考勤,严禁迟到早退,外出事由明晰,由综合办公室将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为完善绩效奖惩机制,经集团公司党总支会、董事会研究、职工审议通过《职工年度结余绩效发放方案》,将员工出勤与年终绩效挂钩。


(34)针对子公司以签字代替考勤,无法反映出勤真实状况,宁洋煤炭公司出勤登记与食堂就餐登记、差旅费报销情况不一致问题。


宁洋公司从2019年8月1日起已实行指纹电子考勤,人员外出须详实登记事项,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把关。每月考勤实行公示,年度出勤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食堂内部管理,人员用餐情况8月份起每月上墙公开、公示。8月7日组织财务、综合办等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学习,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35)针对天兴物资公司职工陆岩2008年1月以来,以催收公司外债为名,不签到签退,长期处于公司监管之外,档案工资照发问题。


一是天兴物资公司从今年5月1日起将陆岩列入待岗人员,5月份起每月发放生活费1762元。二是责成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各子公司考勤情况监督,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情况系统内通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2.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6)针对党组织书记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内部审计监察部,对贯彻落实公司发展规划、财政财务收支、内部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完善等方面加强内部审计和监察,加大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执行监管力度。二是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在8月底前完成总支书记与总支支委、董事会成员、各支部书记、子公司负责人、党总支支委与支委之间谈心谈话工作,正确区分工作谈话与廉政谈话的内容 。


13.关于“资金监管、项目投资、合同执行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37)针对大额资金跨行转账,低息外借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一是9月4日制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资金调度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总支会前置、董事会集体研究讨论,重新界定决策事项,规范议事程序,规避决策风险。二是8月19日集团党总支组织所属各支部召开廉政分析会,针对资金监管、项目投资、合同执行等经营生产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重点分析,制订下步防治措施。三是8月1日物资公司制订《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武天兴物资[2019]5号),对开立账户、费用支付、跨行大笔资金转账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根据不锈钢市场情况,为规避经营风险,物资公司从2017年2月起停止与双兴不锈钢的业务往来。


(38)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潜在损失问题。


一是由地质勘查部负责跟踪集团公司持有矿权的维护工作,确保矿权延续、不灭失。二是根据金岳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乌山公司实际,经党总支、董事会研究,同意对未达到“探转采”要求,后续资金投入大、风险高的金岳、乌山等公司的探矿项目,拟进行招商引资、增资扩股,或在矿权交易平台挂牌拍卖,并报县国资党委研究同意后实施。三是根据《银鑫公司青径矿区探矿权人变更为三鑫公司协议书》,20191月青径矿区探矿权人由银鑫公司变更为三鑫公司;三鑫公司、银鑫公司于617日召开股东会,明确青径矿区下步工作计划;同时,集团公司派员入驻三鑫公司组建团队,加快推进“探转采”工作,争取2020年年底实现“探转采”。四是根据丰鑫公司2019114日的股东会决议,今年上半年开展了矿区陶瓷土矿普查地质工作,勘查单位现已完成陶瓷土矿普查工作的野外地质工作,转入室内化验和资料整理工作,下步将进行普查地质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增列矿区勘查陶瓷土矿种工作。五是今年725日中鑫公司召开股东会,明确了横坑矿区探矿权的维护工作,同时对矿区矿泉水资源勘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39)针对参股公司县三鑫公司截止2018年底累计欠缴股利775.83万元,催缴不力问题。


一是2015年起至今累计6次发函给承包方,强烈要求承包方及时缴清承包款。同时,多次向县政府、县国资委报告三鑫公司欠缴股利有关情况,但收效甚微。二是以目前开展三鑫、银鑫清产核资、资源整合工作为契机,在完成武平紫金、三鑫、银鑫三家企业“三合一”资源整合前,趁机解决遗留欠款问题。如若再无法达成股利还款协议,届时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追回欠款。


(40)针对项目前期费用混乱问题。


一是8月13日宁洋公司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将有关资源整合费用情况通报说明,并要求财务科和办公室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费用审核,并严格按财务相关规定列支。


二是萤石公司将有关扩证费用情况在8月7日班子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说明,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及费用审核,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杜绝类似费用支出。


(41)针对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问题。


一是由于增持金岳公司6.53%股权的资金未到位,且该矿权难以实现“探转采”,风险高,我公司决定不再增持金岳公司股份。二是2019年7月18日,金岳公司负责人前往金岳公司股东龙岩金鼎公司,督促其及时、足额缴交欠缴的投资款。三是4月2日经党总支、董事会研究,拟对金岳公司矿权进行招商引资、增资扩股,或在矿权交易平台挂牌拍卖,待县国资党委同意后实施。


(42)针对原天兴物资公司职工钟某某等5人,2000年以前累计向公司借款9.99万元,至今未归还问题。


8月12日,物资公司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欠款人,要求其确认欠款金额,限12月底归还借款,逾期将向法院起诉。


(43)针对购买第三方服务未实行招标,询价程序不完善问题。


一是8月8日石矿公司制订了《项目工程询价制度》(武石矿〔2019〕11号),完善了对投资金额较小、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询价等相关程序。8月14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调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应采取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招标工作,同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报备工作。二是宁洋公司结合实际,8月8日制订了项目工程询价制度,完善了2017年度储量年报及三率考核的询价材料,出具了潜在三家受托方的具体报价函。


(44)针对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问题。


2016年1月萤石公司项目部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进场后投入资金700万元用于技改,为确保技改投入到位,该公司向萤石公司提出调整安全风险保证金缴交方式的要求,2016年9月19日萤石公司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认为在资金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从萤石干精粉销售中按50元/吨计提安全风险保证金,直至缴清100万元保证金。2018年12月,该公司因资金无法周转,一直拖欠的工人工资。为做好维稳工作,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萤石公司动用收取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代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薪金。今年生产后,重新收缴安全风险保证金,到8月9日已收齐安全风险保证金100万元。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一组的指导和集团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7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做大做强矿产业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攻坚克难意识不强。三鑫、银鑫资源整合,打造“银都”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在悦洋矿区重整工作领导小组坚强领导下,序时推进武平紫金龙江亭铜矿探矿权转采矿权、悦洋矿区内武平紫金、三鑫、银鑫等三家企业清产核资和“三合一”等工作。二是由县财政局委托县政府、紫金集团、福鑫集团等多方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驻悦洋矿区,对该矿区内三家企业的地面资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力争在2019年12月底提交清产核资成果。三是全力推进矿权办理工作,力争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武平紫金龙江亭铜矿探矿权转采矿权,同时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青径矿区探矿权转采矿权,实现三鑫、银鑫资源整合,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关于落实项目招商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树立“招商先行、项目为王”作为做强做大做优矿投集团的思想意识,立足矿产资源优势,谋划武平县悦洋矿区尾矿综合利用生态建材产业工业园项目、横坑高锶型矿泉水开发项目、高岭土精深加工项目等。二是积极推进白云岩精深加工项目签约落地,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今年的招商任务,确保整改到位。


3.关于近亲繁殖。2015年以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共招聘人员36人,有6人为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亲属。招聘违规。2018 年以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招聘人员12人,未经公开招聘,由公司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后直接聘用的问题。


因县国资党委对我公司上报招聘方案的还未研究批复,目前仍无法实施。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根据报国资办核定后的发放标准,进一步理清经营管理人员领取的工资性补贴和其他福利津贴,对不符合规定部分给予全额清退,确保10月15日前整改到位。


5.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潜在损失问题。


一是经县国资委同意后,将金岳、乌山等公司的探矿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增资扩股,或在矿权交易平台挂牌拍卖。二是加快推进青径矿区“探转采”工作,争取2020年年底实现“探转采”。三是加快推进丰鑫公司封侯矿区增列矿区勘查陶瓷土矿种工作,加快推进中鑫公司横坑矿区高锶型矿泉水资源开发工作。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6.关于参股公司县三鑫公司截止2018年底累计欠缴股利775.83万元,催缴不力问题。


一是提请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福鑫集团欠缴三鑫公司承包款及滞纳金的问题。二是将三鑫公司承包款缴交事项纳入悦洋矿区重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范围,以开展三鑫、银鑫清产核资、资源整合工作为契机,力争在年底前解决遗留欠款问题。三是若未如期解决欠款问题,将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追回欠款。


7.关于原天兴物资公司职工钟某某等5人,2000年以前累计向公司借款9.99万元,至今未归还问题。


一是由物资公司限期追回借款。二是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跟踪物资公司借款追缴情况,确保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通过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对促进矿投系统产业经济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公司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巡察整改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完善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抓铁留痕的韧劲,把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确保矿投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90161;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党群工作部,邮编:364300;电子邮箱:wpk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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