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平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8日至2月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县人社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为期2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17项36个问题中,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人社局党组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9次专题会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高宗发同志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综合股,负责督促检查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二组巡察人社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人社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69条整改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
(三)推动全面落实。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开展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从建章立制入手,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落实。二是建立了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四)统筹推进整改。一是将整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一岗双责”考核,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开展“项目服务年”、“服务人才、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三服务活动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各项人社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问题整改,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存在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二是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抓出整改实效,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以整改促进工作提高,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着力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中心组人员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武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局党组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提高局党组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针对“原人社局和原公务员局有机融合不够,整体合力不强”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业务轮训授课计划的通知》,开展“人社业务轮训”活动,组织局机关各业务股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就本部门业务知识轮流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推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互相熟悉彼此业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 “大人社”观念。二是根据本轮党政机构改革进程,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厘清股室职能,推动原人社局和原公务员局机构合并后的有机融合。
针对“对吃空饷工作指导、督查不够”问题。一是强化落实,在全面完成省委巡视组发现的全县有3人“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改的基础上,2018年3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未发现有“吃空饷”问题。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督查。今后对各单位落实《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止“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情况每半年开展督查1次以上,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作出处理。三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省委巡视整改期间已处理)
针对“党组政治定位不准”问题。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议事制度,厘清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刚性执行。
针对“个别市对县绩效管理指标全市排名靠后”问题。着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承担的2018年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指标承担股室(业务经办机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目标,整改期间各业务经办机构多次到县工业园区、高新园区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确保我局承担的2018年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实现在全市排名中上的目标。
2.关于“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问题
强化“执政为民”意识,充分认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确保就业创业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针对“2015年社会就业专项滞留资金40.58万”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于2017年11月9日将滞留资金40.58万元拨付到位。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完善了支付机制,确保我县就业专项预算支出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用好用足就业帮扶政策。
针对“落实创业资助政策不力”问题。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在企业劳务招聘会、各种宣传活动、便民服务窗口发放《龙岩市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就业政策选编》等资料,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宣传解读等多种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受益人群,推动创业资助政策落实。至6月底,我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760. 21万元,资金支出进度明显加快。
针对“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政策不及时、慢作为”问题。一是立即补发。对2015年以来提出申请的13名符合条件对象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于2018年1月29日支付到位。二是严肃追责,规范操作。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今后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76号)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发放审核工作,确保在每年7月1日前将上一周期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一次性支付到位。新一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已于今年6月27日支付到位。
针对“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制度覆盖面不全面”问题。联合财政、国土、农业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向上建议,力争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使用集体土地的项目用地所涉失地农民列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扩大我县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覆盖面,确保我县被征地农民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针对“机关工作制度未及时按规定修订完善”问题。立行立改。按照2015年6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上级新规定、新要求全面梳理我局已出台的各项机关工作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22项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17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推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遵守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氛围。
针对“县委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部署抓落实不够”问题。7月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廉政谈话工作,组织学习了《中共武平县委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提高对廉政谈话工作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会议回顾总结了我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要求全局上下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立即开展补缺补漏工作。2018年1-7月,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股室(单位)负责人与下属工作人员等各类廉政谈话达 145人次。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6月29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了局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月9日局党组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从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执行力维护政府机关形象、抢占网络宣传阵地、强化对全局干部职工平时思想动态及言论的跟踪了解等方面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我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正常”问题。一是6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组织学习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面5个制度文件,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求,提高理论学习质量。二是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工作,1-6月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8次,中心组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针对“民主生活会弄虚作假”问题。一是局党组7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局党组班子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会议认真反思了以往我局民主生活会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今后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务求实效。二是周密安排,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县委巡察二组和县巡察办的正确指导下,局党组紧扣“落实巡察整改”主题,精心做好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会前准备工作,于7月20日召开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摆、主动认领,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取得良好成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巡察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组织生活会应付式、走过场”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二是规范召开2018年上半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把关,对审查发现发言材料不合格的退回给党员重新撰写。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问责。对2名兼任支委的局党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今后对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发现态度不认真、敷衍了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局机关支部立行立改,进一步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结合相关工作每季度对各党小组按时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2018年1-8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9次、各党小组会19次,组织生活会2次。二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组织纪律,加强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8月3日,我局机关支部召开2018年上半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员领导干部在各自所在党小组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针对“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2017没有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问题。一是立行立改。6月29日,局党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党建工作,制定下发了局党组《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延伸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修订完善17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并强化执行,推动落实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的规定并长期坚持。
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肃”问题。一是有错必纠。经县直机关党工委批复同意对2016年4月支部换届选举结果进行了纠正,免去未当选的李某某支委职务,已当选的张某某进入支部班子。二是有错必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处理。三是规范操作。严格履行相关规定,8月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进行了增补2名支部委员的选举工作。
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局机关支部对2015-2017发展党员档案的缺项进行补缺补漏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6月23日局机关支部组织举行了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仪式。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问题。一是下发了局党组《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延伸的实施方案》,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加强“一岗双责”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年终绩效考评挂钩,继续落实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吸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负责人案件教训,7月1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廉政警示会议,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针对“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日常考勤制度,强化出勤公示制度的执行,把日常考勤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强化问责,对违反日常考勤制度无故不签到的干部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在原有各项制度基础上,结合新形势要求,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建立操作性强的39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制度管理人和事。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针对发现问题的隐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和事,符合立案条件的上报县纪委予以查处。巡察整改期间,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会同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关于“四风问题突出”问题
针对“文山会海问题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能力与治理水平,推动解决“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懒政现象。二是加强发文审核管理。今后能不发文的尽量不发文,能合并发文的合并发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确保发文数保持合理水平,不逐年增多,切实改变“文山会海”现象。
针对“作风不够务实”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督促县公共就业中心核查近几年的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情况,补发了2名失业人员少领的失业保险金196.5元。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1+X”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武工改办〔2018〕3号)。2018年以来开展3次“1+X”津补贴专项督查,共抽查了102个单位(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27份。2018年,清退各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36.9642万元,向县纪委移送“1+X”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43条。
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局党组制定下发了《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武人社党组〔2018〕14号),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所指向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以及市委2号文件精神深刻查摆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固化综合整治成效。二是进行问责。对涉嫌网上抄袭支部工作总结的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9.关于“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责成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相关责任人于2018年6月15日前全面清退了违规接待费用1476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加强学习,规范接待。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召开了公务接待专题学习会议,系统学习《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委办发〔2017〕73号)、《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63号)等有关公务接待文件,推动树立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的规矩意识,确保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今后规范进行公务接待,杜绝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接待现象。
10.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问题。
针对“2017年“三八”节活动,以有价奖券形式发放活动纪念品和奖品14530元”、“变相发放福利”、“违规报销驾驶员行车公里数补贴”、“未按实际下乡天数普发下乡补贴”等4个问题。一是及时清退整改。于6月15日前全面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奖金合计26344元(其中,退回以有价奖券形式发放的“三八”活动纪念品和奖品金14530元;退回原县公务员局发放干部职工家属春节慰问金0.96万元;退回违规报销驾驶员行车公里数补贴539元;退回未按实际天数发放的下乡补贴1675元)。二是严肃追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了有关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相关财务规定,杜绝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现象再次发生。
11.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责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责任人退回多报销应个人负担差旅费96元(2018年01月23日已退回)。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股室、直属中心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了《武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事〔2015〕20 号)和《关于规范公务员下乡(村)、出差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武纪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三是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关于“下属单位违规借用关联企业车辆”问题
一是责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违规借用车辆(闽FU8916)退还给县信用联社(2018年5月2日已退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股室、直属中心负责人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公务用车规章制度,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杜绝发生违规公务出行现象。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3.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
一是免去超配的3名干部股级职务(2017年12月已免);二是加强管理。今后严格按照《武平县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委组〔2016〕干字87号)配备股级干部。
14.关于“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问题。
局党组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干部人事调整,决定对11名股级干部职务进行调整。
(六)廉洁风险方面
15.关于“坐支现金”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自律意识。二是健全内部制度,强化对现金业务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16.关于“内控制度流行形式”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局领导和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三是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真正实现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七)其他方面
17.关于“留住人才办法措施不多”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武平县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武政文〔2010〕80号),对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不予办理调离武平人事手续,合理限制人员调出。二是健全机制,留住人才。结合人社部门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武平县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武平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施方案》《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武平县柔性引才实施办法》《武平县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政策,贯彻实施“4个50”人才评选等5项本土专业人才培育和留住计划。坚持引进人才与培育本土人才并重,大幅度地提高和调整教育卫生人才待遇,加大人文关怀,完善激励措施,以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三是积极引进,及时补缺。对人才外流引发的岗位缺口,2017年度通过引进、招考新增了各类人才208名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今年继续开展教育卫生紧缺人才引进、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以及医疗卫生部门定向委培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招聘55人,拟聘用55人)体检工作,正在办理厦门一中武平籍生物教师兰福彬作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到武平一中工作、珠海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刘晓虹作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到武平县医院工作等事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1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二组的指导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3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关于“有机融合不够,整体合力不强。2015年原人社局和原县公务员局机构合并后,班子成员基本保持原有分工,部分股室职能重叠整合不充分,未形成新的整体工作合力”。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原县公务员局职能将全部(或部分)划出我局。为保持工作连续性,经局党组研究,拟待本轮党政机构改革结束后,再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厘清股室职能。
2.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制度覆盖面不全面”问题。
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于2009年启动实施,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一些经市政府批复的农用地转用涉及的农户因现行政策规定未列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范围的问题。为此,我局多次向省市人社部门请示,能否将该部分人群列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范围。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于2014年9月22日电话口头答复:是否符合要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人社部门要站在群众角度出发,将他们列入保障范围。2016年1月13日,我局联合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向武平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把农用转用和使用集体土地的用地项目所涉及的农户列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范围的请示”(武人社综〔2016〕10号),但因各种原因,此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
今后,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文〔2009〕211号)、《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武政文〔2012〕100号)的规定,联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向上级建议,力争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使用集体土地的项目用地单位按标准预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将所涉被征地农民列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
3.关于“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问题。
经全面摸排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党组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干部人事调整,决定对11名股级干部职务进行调整。因适逢党政机构改革人事冻结,本次干部调整暂缓进行,待机构改革人事冻结解冻后立即组织实施。
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局整改工作离县委部署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局党组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人社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2073;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平川路202号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rsjbgs@163.com.
中共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