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市委交叉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3/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上旬至11月中旬,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对平川街道办、城厢镇,县委巡察组对岩前镇、永平镇、县工商联、侨联、原地震办、原档案局、县委编办、原县委台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信访局、县妇联、团县委等1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县委书记陈厦生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陈厦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必须”的新要求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推动管党治党“利剑”作用,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锻造一支“五个过硬”的高规格巡察干部队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平川街道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不透,党内学习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未落实;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党费核定与收缴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落实岩委20152号文件不到位;干部管理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重视不够,立行立改不力。

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城厢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透彻,党内学习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不重视,党费核定与收缴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组织建设薄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落实岩委20152号文件不到位;干部管理宽松,内控机制不健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实,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上级检查、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岩前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不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得不够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部分党员不讲政治规矩,组织观念不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不足,以党风促民风抓得不够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担当不够,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廉洁风险;未按巡视整改要求清退相关费用,对巡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党费收缴不规范。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永平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务存在差距,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费收缴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混乱;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不足,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廉洁风险;落实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对巡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工商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有待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2016年12月换届以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县工商联(含县总商会)内控制度缺失,随意性较大,未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县总商会会费、聘用人员管理均未建立规章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侨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群团组织作用弱化;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单一,没有突出政治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单位小,无钱也无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3年以来仅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薄弱。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原县委台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反廉洁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委编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服务意识较差,工作作风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未明确各领导班子责任,班子成员中未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人。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原地震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部署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防震减灾宣传资料印刷费支出存在廉洁风险。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原县档案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干事创业激情不足,群众观念淡漠,不注意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未依法成立县档案局工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对理论学习不重视;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疲于应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信访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够坚决,政治建设不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首位方面做得不够;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思想建设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基础薄弱;群众观念比较淡薄,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好人主义问题突出,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监督存在盲区。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团县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到位,在加强对团员青年政治引领、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方面做得还不够,基层团组织建设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推荐工作不到位;“四风”问题比较突出;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薄弱。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妇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不够有力,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存在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支委班子配备不齐,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倒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突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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