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上旬至2019年1月上旬,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十方镇、象洞镇、万安镇、桃溪镇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县委书记陈厦生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陈厦生强调,要提高政治巡察站位,要加强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巡察水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十方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重业务轻党建,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 党的基层组织管理缺失,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不力; 存在官僚主义问题, “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 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配合不够有力, 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 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乏;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廉洁风险防控缺失;对村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象洞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选人用人不规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四风”问题纠治不力,成效不明显; 镇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偏松偏软;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纪委监督缺位, 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 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村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万安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林改、捷文来信指示精神不到位,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发展能力不足;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够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格,党费收缴记录不规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有待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村级巡查整改跟踪不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桃溪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不够,在落实集中统一领导和核心作用上存在偏差,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差距较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书记抓党建力度不够,党员日常管理不严不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薄弱;“四风”问题整治不够有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对审计指出的个别问题至今仍未整改。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