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7/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4日,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对城厢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整改

(一)深化认识,提升政治站位。镇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反馈意见精神,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反馈意见,推动整改落实。巡察反馈会第二天,镇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和班子会,研究贯彻市委巡察反馈精神,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引导全镇各级干部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4月19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齐心协力抓好整改的目的。

(二)细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镇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先后9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班子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主动认领问题,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整改。制订下发《关于落实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0项问题细化为50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至少有一名镇领导牵头,每一条细化措施都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推进整改落细落实。

(三)综合施策,推动落地见效。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不等不拖、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坚持标本兼治,既整改具体问题,又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制定和完善23项制度。同时,注重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进作风转变的过程,转化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城厢”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领导核心作用不强。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统揽全局不够”问题。镇党委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县重点项目征迁上,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城厢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党的建设。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巡察集中整改以来,镇党委已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分别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镇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年度述责述廉、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督查指导。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整合相关部门人员力量成立党建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督导,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2)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党委会、班子会职责不清,普遍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如,2018年2月12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预借云礤村23万元用于发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人工资;2018年7月21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计生办微机人员招聘及“三支一扶”人员留用事宜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理清党委会、班子会职责,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制订完善《城厢镇党政班子议事规则》(武厢委〔2018〕174号)和《中共城厢镇委员会议事规则》(武厢委〔2019〕33号),进一步明确镇党委和党政班子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关于“党委会和班子会研究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领导‘拍板’,未见其他领导发表意见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要求党委会和班子会研究事项时,与会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须充分发表意见,确保民主决策科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加强对党政办工作人员办文办会的学习培训,要求党政办工作人员在党委会和班子会召开之前收集拟上会讨论研究事项,提前做好会议方案;要求记录人员全面、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对负责党委会议记录的1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存在大额资金拨付未经集体研究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城厢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对非经常性支出、特殊经费支出单笔超过5000元的须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

关于2018年2月第26号凭证拨付东岗村创建花卉观光园扶持资金5万元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已在党委会、班子会上进行通报说明。

3.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关于“‘三大战役’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项目落地攻坚方面: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进度偏慢,如环城东路、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8月启动以来,房屋征迁未实现零突破;2016、2017连续两年无新竣工投产项目,未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招商引资任务。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城厢镇委员会、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武厢委〔2019〕21号),把每个项目征迁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身上,并制定征拆任务清单,落实时间节点要求。专门制定环城东路、环城北路房屋征收推进方案,分户包干、责任到人、限期突破。充实调整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工作制度,并抽调1名干部参加县招商团专职招商。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考评获全县第三名,2018年度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和招商引资“3个30”竞赛获县委、县政府嘉奖。

②脱贫攻坚方面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有差距,扶贫涉农项目管理不规范,东云村2016年度“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多拨付106755元,被责令退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精准识别。按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相关要求,根据精准识别“五查五看”内容,认真核实,源头防范,严格把关,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则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梳理当前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挂钩帮扶干部政策、业务培训,运用宣传单、微信平台、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户扶贫政策知晓率,推动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镇村两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和退出环节、扶贫涉农项目实施、扶贫政策享受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是否存在识别、退出不精准和政策漏享、工程管理不规范情形,暂未发现有类似问题存在。四是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扶贫政策档案台账,编制教育、住房、小额信贷等符合条件贫困户花名册,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政策享受全覆盖。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关于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分别对东云村扶贫协理员和镇扶贫办负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关于东云村2016年度“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多拨付106755元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度我镇脱贫攻坚战役获县委、县政府嘉奖。

③生态环保攻坚方面:对河长制工作不重视,如,2017年城厢镇未落实每月2次以上河长现场推进工作、载文村河道专管员未落实每月巡查的工作要求问题被全市通报;2018年上东村关刀亭桥断面水质监测有6次不达标,镇主要领导在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修订完善《城厢镇河道巡查与保洁办法(试行)》《城厢河道专管员奖补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城厢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河道巡查及保洁工作,确保我镇境内河道干净清洁。二是全力提升水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全面落实生猪“四禁止”工作措施,截止4月中旬,已关闭拆除猪舍2000多平方米;实施关刀亭段河道清淤除污,开展2次打击非法采砂、洗砂行动;配合县直有关部门维修损毁污水管道,启动新建城区南部片区单位和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4月份断面水质已达Ⅲ类水质考核要求。对2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信访督办件落实不及时、办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将信访问题及时转送至相关责任领导和部门,对领导批示办理的信访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调查核实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落实,进一步提升办理答复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信访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条规范办理提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三是健全信访事项跟踪监管。对按照规范办理及时落实的信访事项进行后续跟踪监管,防止出现重复信访事件。

关于2016年上东村民反映李某在居民区养猪严重污染环境,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先后两次批示才得以落实情况,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关于2017年5月南通村民反映镇干部陈某处理村民侵占公共排水沟致环境污染问题不作为,镇党委批转给被反映人陈某办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透彻。

整改情况:关于党委对重大理论学习不重视,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传承闽西老区“思想建党”优良传统,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出台《中共城厢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意见》(武厢委〔2019〕45号),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政治素养、理论素养。

关于机关党支部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三主题讨论,童某某、温某某、林某某、钟某某等16人发言材料相似的情况,责成童某某等16人重写相关发言材料,并对以上16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党支部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三个主题的发言材料进行“回头看”,对有类似问题的发言材料限期整改。

2.党内学习流于形式。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网络抄袭痕迹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中心组成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武平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成员参与中心组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中心组学习成员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不断创新中心组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量。三是加强组织管理。设立专门的学习秘书组,具体负责中心组学习各流程、各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关于陈某某201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总结中出现“为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的表述的情况,对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重新撰写学习总结。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学习实效。再次印发并组织学习《中共城厢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厢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厢委2017 104号),要求各党组织对照方案,细化措施,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成立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组,对全镇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做好规定动作的及时进行整改,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到实处。

关于派出所党支部2016年未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专题讨论情况,对派出所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派出所党支部重新整理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专题讨论相关材料。

(3)关于“理论学习内容陈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实际,有关于性的精选学习内容,制定2019年党组织学习计划,督促各党组织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抓好各项内容的学习,注重提升学习质量。二是加强培训指导。4月15日举办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业务培训会,对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发展党员等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关于机关党支部2015年6月28日召开支委会学习2014年已经废止的发展党员“十六字”工作方针情况,对机关支部进行通过批评,并责成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发展党员要求。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制订《镇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挂钩领导对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三会一课”落实、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的指导职责。

关于党委未对支部活动记录本进行调阅情况,对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明确各党委委员定期对所挂钩党支部的活动记录本进行调阅,以督促各支部按时、规范开展各项活动。

(2)关于“未正常召开‘三会一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武厢委2018158号),督促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2月-12月的“三会一课”计划安排,推动“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强化督导。实行“三会一课”记实管理,挂钩领导对各党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党员活动纪实手册》,每季度调阅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不高的,由镇党委书记约谈支部书记,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的指导,规范党小组学习活动。

关于长居村党支部2018年未召开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17年以来未按月召开支委会、灵通村党支部下属党小组未按月召开党小组会情况,上述3个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关于派出所党支部分管领导2016年、2017年未上党课的情况,派出所党支部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会议记录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业务培训会,对规范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专门培训。二是加强督促指导。镇党委严格落实对各支部党组织活动相关资料季度调阅制度,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各项组织生活,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关于机关党支部2015年1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机关党员学习2015年1月15日印发的岩委[2015]2号文件情况,机关党支部2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党建档案内页缺失,会议记录混乱,未按年度使用会议记录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使用统一下发的活动记录手册,及时、准确、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要求每个村配备档案柜、档案橱等设施,对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分类归档。二是加强培训。轮流安排各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到镇组织办跟班学习,重点学习发展党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建业务知识,规范各种党建档案材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目前,16个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均已完成了一轮跟班学习。

关于长居村党支部2013年至2015年无记录本;南通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混乱,未按年度使用记录本的情况。对上述2个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升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审阅制度。严格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经县挂钩领导审阅把关,镇其他科级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由镇党委主要领导审阅把关的制度。三是强化会后整改。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及时、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做到按单销号,并按要求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19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巡察反馈情况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危某某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危某某等2人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经镇党委主要领导审阅把关。

(2)关于“组织生活会未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和流程。各支部围绕巡察整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巡察反馈发现问题,积极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关于2018年度上半年金桥村、下东村、东云村党支部均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凹坑村党支部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责成金桥村、下东村、东云村党支部按规定补开组织生活会,责成机关党支部、凹坑村党支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并对金桥村、下东村、东云村、凹坑村、机关党支部等5个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从网上摘抄或全文下载发言材料的党员立即整改并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

5.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对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项目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调整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制定下发镇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重要文件。

关于镇党委至2017年6月才制定实施意见,2018年3月下发的实施意见与2017年雷同,且未正式行文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没有关于解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方面重大实际困难问题的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城厢镇实际,认真分析全镇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并制定对应措施。2018年重点解决了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建立健全信息报道制度等两个实际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网络舆情管控不到位”问题。2018年1月11日发生东云村诸高岭林地纠纷一事,城厢镇未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舆情,网民艳子2018年1月17日在龙岩KK社区网发帖,阅读量达4000余条,呈扩展趋势,城厢镇才在县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建议下,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平息事态。

情况说明:网民艳子2018年1月17日下午在龙岩KK社区网发帖后,我镇密切关注该贴舆情发展动态,迅速组织镇村干部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并于1月18日上午向县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上报该贴文所反映问题的情况调查。44小时后(1月19日)该贴的阅读量达到2535,美篇阅读量达到4250时,根据“大舆情大处理、小舆情小处理、无舆情不处理”网络舆情处理规则以及当时的舆情热度,我镇第一时间发布调查结果,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做好网民艳子解释工作。1月19日晚,网民艳子自行删除了网贴和美篇,该网络舆情得到了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加强应对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18年6月出台《城厢镇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应急预案》(武厢委〔2018〕107号),进一步强化对网络舆情的引导,提升应对能力。调整充实镇网络评论员和舆情监督员队伍,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队伍建设不重视。

关于“股级职数未配齐,核定股级职数24名,仅配备12名”问题。

情况说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股级干部的配备需上级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审批任命,经与县委编办等部门沟通,股级干部要待机构改革完成,人事解冻后方可按程序申报审批。

整改情况:对镇政府股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结合2018年度考核,对符合股级干部任职条件的干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提出了一批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并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期分批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逐步配齐股级干部。

2.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

(1)关于“存在未按基数核定党费、支部未足额上缴党费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中共城厢镇委员会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武厢委2018157号),明确党费收缴基数、比例、党费日等有关规定,并要求各支部对每位党员党费进行核定,确保各支部党费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关于始通村党支部2017年实收党费1047元,实缴党费907.5元,差额139.5元的情况,对始通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已责成始通村于2018年10月补缴到位。

(2)关于“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存在预交党费、未足额缴纳党费、未按月缴纳党费、补缴党费不到位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采取集中轮训、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形式,分层分批举办基层党员轮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于4月底前对全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及党规党纪知识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督查指导和问责力度,促进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和理想信念教育,从根本上增强党员身份意识。三是严格党费收缴。规定每月10号为我镇党费缴交日,要求各支部做好所属党员的思想工作,按时间节点按月足额缴交党费。

关于文溪村党支部大部分党员预交2018年度党费,其中林某某还预交2019年度党费情况,对文溪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党支部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已责成文溪村党支部返还党员预交党费。

3.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1)关于“支部、总支、党委未逐个审议入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组织部的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精神,下发《中共城厢镇委员会印发<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的通知》(武厢委2018179号),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培训指导。举办各党支部组织委员业务培训班,对发展党员业务知识作全面培训,提高支部组织委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加强对党政办及各支部记录人员的培训,要求记录人员全面、详实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审核把关。镇组织办加大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把关,结合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跟班学习,认真指导各党支部和入党对象规范填写入党材料。

关于2018年4月25日党委会审批接收上东村黄某某、下东村徐某某、尧禄村陈某某为中共预备党员时,未逐个审议,且会议记录中仅体现支部投票结果,未记录党委会讨论经过及结果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函调不全面或未进行函调”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函调手续,明确函调工作要有专门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并统一规范函调的内容及对象范围。关于汾水村钟某某入党时,党委未对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函调审查的情况,重新对汾水村钟某某的直系亲属和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函调审查。

(3)关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业务培训。结合举办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对照《龙岩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及发展党员相关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入党材料,镇组织办加强对入党材料填写的指导工作,避免发生时间等逻辑性错误。

关于尧禄村陈某某2015年7月1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2016年7月18日才派人同其进行谈话;上东村廖某某本人联审联鉴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至4月24日,但其政审综合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报告时间却为2017年4月1日,且其自传中个人简历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个人简历不一致的情况,对尧禄村、上东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镇党委组织委员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组织建设薄弱。

(1)关于“个别党支部换届工作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城厢镇党委会议事规则》(武厢委2019 33号),明确议事范围、会议组织、会议决策、会议落实、会议纪律等事项,将党支部换届工作事宜列入议事范围。二是组织镇党委班子重温毛泽东同志所写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对党委会制度进行再学习,明确党委会的作用、重要性、应有的职责。

关于退管站党支部、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18年换届时党委未研究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退管站党支部、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18年换届有关情况在支部进行公示,并在党委会上进行重新通报。

(2)关于“组工队伍力量不足,组织干事长期由临时人员担任”问题。

整改情况:从镇机关行政事业编制干部中调配一名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任组织干事。同时,积极推荐组工干部到上级有关部门跟班学习,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关于“党务干部业务不熟。违规设立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重要内容遗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举办1至2期全镇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去年接受巡察以来,镇党委已举办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对规范会议记录作出明确要求,并加强对会议记人员的学习教育。

关于派出所党支部仅5名党员,却选举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情况,已按相关程序于2018年11月将“中国共产党武平县城厢派出所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武平县城厢派出所支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关于2018年4月25日党委会讨论关于恢复党员党籍、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只记录需讨论事项,未记录讨论过程及结果的情况,对会议记录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记录会议内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出台《城厢镇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武厢政〔2018〕196号,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关于2016年8月第55号凭证报销7月13日福建农林大学刘某某教授一行7人招待费580元,接待函用复印件的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关于2016年6月第38号凭证2次使用市国土资源局开给县国土资源局的公务接待函复印件报支招待费724元的情况,已函告相关单位补开公务接待函。

2018年3月第48号凭证2次接待客商各5人报销招待费2138元,接待审批单没有列出全部来人的名单的情况,已按要求补列具体名单。

对上述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分车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城厢镇公务车辆运行管理规定》(武厢政〔2018〕197号),加强公车管理,从2019年1月起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进行按车分类核算。

关于2017年公车加油4.22万元,未分车核算的情况,对镇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在全镇范围内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逐一造册登记。二是限时清退。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补贴进行及时清退。三是完善制度。健全完善《下村出勤补贴制度》《项目绩效奖励考评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

关于在2015年4月第19号凭证曾某某等部分领导干部已领取3月下村出勤补贴,在4月第41号凭证又有领取8个项目3月征迁出勤补贴的情况,曾某等领导干部已按要求清退2015年度重复领取的下村出勤补贴和项目补贴189290元

关于2016年下东村徐某某、李某某领取测量房屋带队补助各1040元的情况,已按要求清退2016年下东村徐某某、李某某领取测量房屋带队补助各1040元。

关于城厢镇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12月第7号凭证支付新培育限额以上企业奖励及统计人员误工补贴等37150元;2015年12月第9号凭证支付新培育限额以上企业奖励23500元的情况,已按要求清退镇干部职工领取的限额企业培育奖13000元。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财务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

(1)关于“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严把原始凭证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关于2018年6月第64号凭证接待佛山市绿宝公司来人700元,更改发票和菜单日期和2016年12月第60号凭证,用自制零星费用付款凭证报销租养花费用4200元的情况,对党政办和会计核算中心等2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提醒谈话1,并已责成经办人向税务部门补开租养花费税务发票。

关于下东村2016年10月第15号凭证,报销慰问费500元,没有具体慰问对象的情况,对下东村时任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责成经办人补齐受慰问对象名单

(2)关于“会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关于会议费违反规定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出台《城厢镇会计核算中心现金管理制度》(武厢政〔2018〕200号),确保按照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格执行《武平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事〔2015〕21号)规定,规范会议费报销行为。

关于2016年用本镇会议通知报销上级来人会议费11次9678元的情况,已按规定要求商请上级有关部门补齐会议通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情况说明:年来,我镇围绕建设工业强镇目标,充分利用省级武平工业园区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情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实现新签约2个;新开工3个;新竣工3个,全面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促进了我镇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县对乡镇招商引资目管考评中获得二等奖。2018年10月份前,因我县未明确“不得报支招商引资客商住宿费”的规定,在邀请客商来我镇考察洽谈项目期间,对来我镇考察洽谈项目的客商住宿费均由我镇结账报销,从而导致2018年上半年报销客商住宿费8600元。2018年10月22日《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商务财务[2018]32号)文件出台后,我镇未再报支招商引资住宿费,并及时补充完善了《城厢镇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武厢政2018196),按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接待经费、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省公务开支。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商务财务201832号)中第九条“住宿费由客商自理”的规定,规范差旅费支出。严格按武平县纪委、武平县财政局、武平县审计局《印发<关于规范公务人员下乡(村)、出差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武纪发〔2018〕1号)文件要求,规范公务人员下乡(村)出差管理。

关于2016年7月以来每月给80-100名干部职工普发下村差旅费的情况,组织进行核查清理,共清退不符合规定发放的下村差旅费补贴67050

对上述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落实岩委〔2015〕2号文件不力。

巡察意见指出,2015至2017年城厢镇各种不良习气时有发生,据统计,党员因工作纪律松驰、谋私逐利、赌博、醉驾、“玩风过盛”、打架斗殴、收受礼品等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34人、党纪处分17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19年3月26日党委中心组再次学习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并进行专题讨论,对落实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印发《城厢镇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实施办法》,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对标校表,时刻注意自身言行。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加大对不良习气问题的监督力度,对违反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的问题,一律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自2018年10月以来已对7起不良习气问题予以问责,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纪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4人。三是注重以案说法。2018年10月以来通过微信、会议通报等形式组织学习三期查处的不良习气、清风正气典型案例,通报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案件,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干部管理宽松。

(1)关于“考勤制度形同虚设,自行规定工作日每天签到一次,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勤制度,出台《镇村干部请假报批制度》(武厢委〔2018〕153号),从2018年10月31日开始干部职工上班实行“一天两签”的考勤签到制度,即上午8:00前签到,下午2:30(夏季3:00)前签到。二是加强督查检查。由镇纪委牵头,不定期对全镇干部职工出勤签到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约谈、通报未按时签到人员。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出勤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关于2018年8月,参加签到的97人中有75人共202人(次)未签到的情况,责成党政办认真核对并作出情况说明,并对分管机关效能建设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内控机制不健全。

(1)关于“食堂监管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为节省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我镇在2014年6月底开办了食堂,用于干部职工用餐和公务接待,食堂物资采取统一采购,在2017年10月前未出台公务接待晚餐不得饮酒规定之前,2016年我镇采购了地产米白酒747斤(每斤12元)计8964元和60件啤酒每件95.5元计5730元,用于晚餐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酒,此747斤地产米白酒和60件啤酒均用于2016年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餐(晚餐),共计310餐(其中公务接待281餐,会议用餐29 餐)。由于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在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餐时未将用酒情况进行登记,导致2016年采购的地产米白酒747斤和60件啤酒菜单未见有接待饮酒,只见进货未见出库。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城厢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管理,2017年2月开始配备了食堂总务,专人负责食堂物资采购和食堂管理工作,做到食堂物资有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

关于2016年食堂购747斤白酒8964元和60件啤酒5730元,查阅菜单未见有接待饮酒的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问题。

情况说明:①关于固定资产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情况说明。为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工作,我镇在2014年制定出台了《城厢镇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在购置办公桌、文件柜等办公用品时认真履行申请报批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做好了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推广工作的通知》(武财购〔2018〕1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开始乡镇实行政府采购,因2017年12月以前,乡镇固定资产不要求政府采购,从而出现2016年2月第21号凭证购办公桌、文件柜等13190元未办理采购手续情况。

②关于车辆购置缺少控购手续情况说明。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农村家园清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6]319号)精神,各乡镇应全面建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面提升垃圾转运和处理能力,至2016年底,每个乡镇配备1-3辆垃圾运输车。我镇2012年8月购置的一辆南山牌垃圾清运车超负荷运转于2016年5月破损无法继续使用。为确保各村生活垃圾能得到及时清运,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1日开始将各村收集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承包给龙岩雅邦环保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镇政府与龙岩雅邦环保净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垃圾运输车辆由镇政府提供手续完整的车辆。为解决垃圾运输车辆问题,镇政府已向县控购部门咨询申报购置2辆环卫车所需手续,但相关工作人员答复垃圾运输车不归控购部门负责。为不影响对各村的垃圾清运,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洁,镇政府于2016年6月自筹资金15.60万元购买了2辆福田牌环卫运输车。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推广工作的通知》(武财购〔2018〕1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采购。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情况说明:云淘宝村立面改造延伸工程是环梁野山城乡一体协调发展试验区建设2017年重点实施的项目之一,项目业主为武平县天然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因天然旅游公司负责的项目较多,人手不够,经试验区指挥部研究,签订三方协议,由城厢镇做代业主,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项目进度款报天然旅游公司审核,由天然旅游公司按工程进度下拨我镇转付给施工单位。由于该项目涉及60户左右农户民屋装修,情况复杂,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漏项、变更等原因可能增加工程量,为避免超预算影响资金拨付,决定按预审价331.03万元签订合同。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我镇、天然旅游公司和监理单位严格按中标价297.93万元把关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完工(2018年8月)实际支付进度款192.99万元,占工程中标价的64.78%,2018年12月工程竣工验收后,于2019年2月1日再次拨付进度款165324元,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2095224元,占工程中标价的70.33%。现该工程施工单位正在竣工结算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成立城厢镇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二是健全制度。出台《城厢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武厢政〔2019〕48号),切实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三是全面清查。对2013年6月以来镇村实施的项目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责令改正。

关于预算38.4万元的尧禄村道路改造工程于2016年6月7日开标,未经公示即于当天下发中标通知书和东云淘宝村立面改造延伸工程,合同未按中标价297.93万元,而是按预算331.03万元签订的情况,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问题。

情况说明:①关于2017年1月第44号凭证共提取16笔现金49.79万元均未审批和镇政府2016年-2018年每月的结余现金在20-50万元之间情况说明。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重点项目落户我镇,近年来,我镇每年承担着约40个左右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在征迁工作过程中,为促进征迁户尽快签订征迁协议,应部分征迁户要求,对迁坟及零星花卉苗木等地面作物的补偿经常采取征迁现场签约并现场付款的方式,为此,每个项目工作组都预借存放一定的备用金,另外在2018年4月前,镇政府一些日常零星开支普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造成每月现金库存余额较大。经办人员预借现金时均有填写借据并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出纳人员凭领导审批的借据提取现金办理付款手续,并能按照规定及时结清,但由于财务人员处理账务时,未将借款借据一并入账,导致出现提取现金未经领导审批的情况。

②关于2016年6月园丁村现金支付三个工程款32.92万元情况说明。经核实,园丁村2016年6月共现金支付三笔村道工程款32.92万元,其中2016年6月4日支付村主干道年绿化工程款48000元,2016年6月12日支付村部至捷坑里公路工程款130000元,2016年6月26日支付村级主干道拓宽工程款151200元。以上三笔工程款,应相关工程承包人要求,为便于支付建设材料、人员工资、机械等费用,按工程进度采取现金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给承包人,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结算入帐。

整改情况:制订《现金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执行,原则上不得预借现金,对个别确需临时暂借现金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结清入账。

关于2017年1月第44号凭证共提取16笔现金49.79万元均未审批和镇政府2016年-2018年每月的结余现金在20-50万元之间,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对镇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园丁村2016年6月现金支付村道工程款32.92万元的情况,对园丁村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违规对外借款”问题。

情况说明:经核实,城厢镇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据2011年10月18日制定的基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7月对外向个人借款两笔共20万元(每笔各10万元),两笔借款均有两个公职人员担保。2017年7月,借款到期时,因借款人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未能按期还款,经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借款人及担保人协商,由担保人继续为借款人担保两年(至2019年7月),其中一笔借款于2017年11月已由1名担保人偿还6.225万元(其中本金5万元,利息1.225万元),剩余15万元借款担保人续担保后于2019年7月到期。经催收,4月23日已收回10万元借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城厢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基金不得对外投资和借款,以确保基金安全,并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管,切实发挥好基金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对基金管理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增强基金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启动追款程序。责令借款人和担保人限期归还借款。对镇关工委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敬老院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实行敬老院账务和资金代管制度,对敬老院专门建立收支明细账目,镇政府严格加强账务和资金管理,确保账务规范、专款专用。从2018年11月起,镇敬老院账务由镇会计核算中心建账核算。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实。

(1)关于“2016年党委换届以来,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工、任务分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结合城厢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对照《城厢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武厢委〔2016〕179号)文件中梳理的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督促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2018年10月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围绕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思想道德风险等四个方面开展风险点自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加强防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排查的廉政风险点,有关于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并印发《城厢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2017年以来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形势专题会”问题。

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2019年以来,围绕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交叉巡察整改等工作,已召开3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和1次党风廉政建形势分析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廉政教育走形式,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县纪委领导作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会,使全体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内容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材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对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表述有误、不准确、雷同、网络抄袭现象的材料,责成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并作出深刻检讨。

关于在2017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仍有6人提遵守或执行2016年1月1日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重新撰写相关报告。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1)关于“抓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参观清廉事迹专题展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把建设项目、征迁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的单位列为重点风险防控对象,加强有关资金、人员的日常监管。

关于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居高不下,2016年至2018年6月,有23名村两委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或党纪处分的情况,2018年7月以来,已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共28件2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21人,党纪处分6人,立案审查2人。

(2)关于“执纪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推荐镇纪委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2018年以来3名镇纪委干部先后参加省、市、县纪委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能力提升班,并推荐纪检干事到县纪委跟班学习,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配齐配强16个村纪检委员,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目前已举办2期村级纪检委员业务知识培训班。三是拓宽信息渠道。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及时精准研判处理,2018年度完成自办案件4件。

(七)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方面

1.对上级检查、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对2016年度县对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部分科级干部未按要求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7年部分科级干部仍未按要求撰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升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提醒机制。采取书面和电话通知、会上提醒等方式,督促科级干部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特别是明确需进行说明的事项。三是严格材料把关。按要求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经县挂钩领导审阅把关,镇其他科级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由镇党委主要领导审阅把关的制度,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2)关于“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对村级巡查反馈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党员误工补贴、村干部补贴等共计112930.5元。二是重申纪律。下发通知严肃规范津补贴,对今后仍然违规发放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载文村、东岗村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镇纪委共接收市委交叉巡察四组转来信访件3件,均为检控类信访件,经核实,属实1件,立案2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已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委交叉巡视四组的指导和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1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关于“2011年成立关工委基金,违规对外借款,至今仍有15万未收回”问题。

整改措施:继续加强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跟踪督促,促进借款人和担保人履行还款责任,尽快还清剩下未收回的5万元借款,若未按限期归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借款。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城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38799,          通信地址:武平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平川镇七坊路48号),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cx3238801@126.com。 

                                                                                                                             中共城厢镇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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