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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观后感丨体制改革硕果结 不负韶华尚可为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2/22

“贪”字,贝作边,欲物也,只贪小利,不顾大义者。

权力与监督总是相伴而生——只要权力存在,就需要有与之相对应的监督,权力越重要,监督制约就要越有力。每名落马的官员都逃不了一个要贪字,《国家监察》里一个个事例,桩桩件件令人触目惊心、瞠目结舌。

可恨--国家蛀虫腐蚀根基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是每个党员入党时对党的忠诚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可在这些被查处的人中,不乏就有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将手中的权力与金钱利益划上等号,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发不义之财。

更有甚者,作为监督执纪者泄露工作秘密,谋取个人利益,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仅自己走向深渊,更是在透支着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党的形象。

“喝也喝不掉,倒也倒不掉”茅台酒的王晓光,深陷赌博挪用补助金的冯莹盈……作为党的干部,触犯党纪后,在知道组织对自己展开调查时,通过串供、暗号方式来对抗组织的调查,性质更为恶劣。

可喜--体制改革硕果累累

一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在专题片中可以看到,受到处分的人员不仅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人员,也出现了高校校长、企业高管、村委会主任及非党人员,这些人利用手中的公权力疯狂谋取个人利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打破了这些人的“侥幸心理”,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后,填补了过去党规党纪和行政监督之间的空白地带,使“监督网”越织越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挽救了一批干部。治病为了救人,严管就是厚爱。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健全内控机制,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的坚定性和纯洁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彰显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从身边人身边事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坚持“探照灯”不仅只照别人,也要照向“自家人”,加强政治建设、警示教育、严格队伍日常管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监督、自我提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可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一要守住“红线”,加强学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用行动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使自己的能力素质始终与岗位责任相匹配,提升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学思悟践中提高能力。

二要守住“防线”,严于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重规矩、强形象,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勇于表率、敢于担当、心怀敬畏,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用纪律和规矩为自己树立比普通党员干部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将严纪律守规矩作为一种本份、一种习惯,筑牢思想防线和纪法防线。

三要守住“底线”,增强规矩意识。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既要精于业务,又要勤于修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实际行动争做党内纪律部队的排头兵,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己身上的一个鲜明标识。(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干部   林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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