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武平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4/28

“五·一”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武平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象洞镇国土所原所长温祥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间,温祥宗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宴请,且多次收受他人礼金,温祥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7年12月,武平县纪委给予温祥宗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大禾乡坪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潘传祥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4年,潘传祥在担任坪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合计4730元用于公务馈赠。

2017年12月,大禾乡纪委给予潘传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项。

3.中山镇三联村党支部书记林草堂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5年9月,三联村以完成新农保任务补助的名义违规为8名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共计4000元。

2017年12月,中山镇纪委给予林草堂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用公款送礼和违规发放补贴等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党组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原汁原味传达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对标,不仅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思想。

通报要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各级党员干部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厘清公私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办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公务接待安排高档菜肴、豪华套房、景点观光,体现的不是热情;逢年过节组织公款聚餐、滥发钱物,体现的不是关怀;借婚丧事宜给领导送礼金、开公车“撑场面”,体现的不是情谊;碍于情面没有坚持原则、半推半就接受,体现的也不是尊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问题中,这类“好心办坏事”、害人害己的案例不少,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退赔违纪款项,并被通报曝光,教训深刻,须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要严到底、不能让。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严防反弹复燃;同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及时研究有针对性措施。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群众、调查研究、履职担当等方面,立足于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着力整治、抓出成效。无论是“四风”老问题,还是新冒出来的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突破——巩固——再突破——再巩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一”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谋划部署,释放强烈信号,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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