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武平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22

近日,福建省武平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下坝乡福兴村党支部书记廖远明违规报销伙食补贴问题。

2016年11月,廖远明在异地挂职期间食宿已由挂职基地村安排的情况下,仍在福兴村村财报销伙食补贴0.54万元。因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17年5月,下坝乡纪委给予廖远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报销所得。

2.县医院副院长刘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林晨琳违规送收礼品问题。

2015年2月,县医院在为单位职工发放春节福利过程中,采取多采购少发放的方式,向业务合作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赠送花生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受上述花生油并发放给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2017年10月,县监察局给予县医院分管交通肇事处置工作的副院长刘青行政警告处分,县纪委给予林晨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06万元。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要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严厉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私车公养、违规发放补贴等违纪行为,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一刻都不能松、半步都不能退”的毅力和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的新部署,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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