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90件,谈话函询663件次,党纪政务立案160件,使用留置措施3人;党纪政务处分175件;移送检察机关7人。处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19人、一般干部2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34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8万余元。
2019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2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教育帮助747人次,占80.9%;第二种形态处理128人,占13.9%;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占1.4%;第四种形态处理35人,占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