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2/1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森林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县委巡察二组向大队反馈巡察意见后,大队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立行立改,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形成震慑,巡察发现问题只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森林警察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武平林改和对捷文村群众来信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抓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强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县委巡察反馈会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钟茂祥任组长,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钟来生任常务副组长,大队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县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提高巡察整改成效。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大队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下发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印发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武公森〔2020〕5号),制定了43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方案制定下发后,按照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步整改的要求,大队先后召开了7次整改工作专题会,副县长、公安局长许仁贵也先后多次到大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督导整改进度,并研究解决整改问题,不断推进问题的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在巡察期间,大队坚持边接受巡察,边提高认识,边即知即改。巡察反馈后,县局党组(党委)牵头抓总,大队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承担责任,认领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把问题整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立行立改,坚决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格落实市局制定的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773”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大队民警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辅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持续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学习研讨交流,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加强了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在集中学习时,相互交流讨论,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效果,真正做到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确保学习时长,充分利用每周二、周四晚上集中学习时间,学习新理念、新思想,并及时传达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学习教育落实,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个别干警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方某某、吴某某、钟某某、温某某4名同志端正学习态度,并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大队班子成员不定期对挂钩单位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县局党委已对个人心得体会高度雷同的方某某、吴某某、钟某某、温某某4名同志提醒谈话。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武平林改、捷文村群众来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打击防范。2020年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季行动”、“昆仑2020”、“打击严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科技强警。大队在2017年向上级争取了指挥情报中心项目和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卡口项目建设资金195万元,2020年又向上级争取了80万资金用于卡口建设,现在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林区道路卡口视频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上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至2020年期间,大队连续三年在刑事案件起诉总数与人均数排在全市森林公安首位,通过近三年高压态势的打击,盗、滥伐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现象明显下降,林区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印制了2000余份《禁止非法狩猎》宣传手册,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发放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涉林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好“梁野警务”、“武平发布”、“武平人网”、“武平生活”等本县群众关注度高的微信公众号,选择侦破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宣传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现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增强,拒食野生动物理念已深入人心,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已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林区巡查。加强对案件易发区域、重点区域、高发期的巡查力度,增加林区见警率。五是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林区动态。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大队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职责内容,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成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长期坚持。二是全面推动大队班子“一岗双责”职责落实,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抓好分管股所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与业务工作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检查的内容。三是落实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每年一次对大队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并严格按照县局要求,抓好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及时更新陈旧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出现意识形态错误。着力抓好“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全面加强大队民警学习跟踪管理,不定期通报学习落后人员。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二是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将后期的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保护森林资源负责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做好,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三是2021年1月13日县局党委副书记钟茂祥代表县局党委,对配合巡察谈话不够积极主动的人员洪某某批评教育。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集中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支部已制定了具体学习计划,并在大队内网发布,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学习,但未将学习内容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并归档,今后将加强各类计划、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二是保证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严格签到、请销假制度,并不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对学习不到位不认真的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保证学习效果。三是对在专题教育期间长期请病假的在职党员王某某同志回归上班后,已按照学习要求参加支部学习,其余5名为退休党员,今后学习过程中加强督促,并继续劝导支部4名退休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离退休支部。

(2)针对专项整治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阅清单中的3个问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问题查摆清楚,也提出了整改措施,但在负责人员调离后未及时安排人员跟进,跟踪督导不到位,致使清单中所列的问题在整改后没有按要求汇总填写,现已按要求填写落实情况。 

(3)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民主生活会各环节的规定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全面深刻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在对照检查过程中,班子成员个人紧扣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联系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联系自身剖析查摆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刀刃向内”,重点围绕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5个方面,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地进行自我剖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既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一针见血谈问题、讲不足,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敢于打破情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实事求是、坦诚相待,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谈得深入、透彻见底,确保了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确实取得了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三是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县局党委已对大队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4)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党章党规检视分析查找问题数为零的钟某某、王某某两名同志已重新撰写检视分析材料。二是未撰写检视分析材料的9名党员为曾某某、谢某某、连某和未参加主题教育的6名党员(专题教育期间长期请病假的在职党员王某某和5名退休党员)。经核实,曾某某、谢某某、连某3名同志均已撰写了检视分析材料,但因时任组织委员保管资料不善,将3人的检视分析材料丢失,现曾某某、谢某某、连某3名同志已重新打印并上交了检视分析材料,并要求党建负责人以后要加强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存档归档。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加强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切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对洪某某同志工作疏忽、保管资料不善的问题县局党委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钟某某、王某某两位同志对照党章党规检视分析不认真的问题县局党委已对其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干警执法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执法不严,以罚代管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岩前镇钟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1367平方米至今未恢复原状问题,经调查钟某某被林政处罚后,已按照规定办理了林地征占用手续。二是针对多人两次以上违反行政管理被处罚问题,要求各办案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此类情况,深挖案件线索,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从重处理。三是主动沟通对接。对以涉林违法行为为业或多次违法人员,协调村、乡镇综治等相关部门,通过对此类人员做好思想工作、防范工作的形式,加强源头管控。

(2)针对执法水平不高,案件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培训。主动与县局对接将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培训列入县公安局的执法培训计划,当前组织一线民警参加县局组织的法制培训3次,收听收看全省“昆仑2020”专项行动练兵视频大讲堂5期,参加人员200余人次。二是从2020年9月份开始,组织一线办案民警,参加县局法制大队下发的每周学法考试周练习,现在参加学法考试6次,参加人数30人。三是每周政治学习日,组织一线民警学习县局网站教育训练专栏相关法律法规、警规警纪。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强化执法培训,大队立而不侦,侦而不破的现象已全面整改,执法质量也在逐步提升。四是针对大队案件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县局党委已对分管法制的责任领导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要求违规接待单位南坊森林派出所退回同城接待费用429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综合股负责公务接待人员及审核人员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各个环节,财务人员对报销公务接待的票据等进行严格审核。三是对涂改公函超标准接待的行为,县局党委已对责任人方某某同志批评教育;对南坊森林派出所同城接待问题,因相关责任人还存在其他方面问题,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至县纪委处理。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2016年的下乡补贴及差旅费报销进行再次自查,现已清退2016年普发下乡补贴7664元;已清退2016至2019年违规领取五公里范围内乡下伙食补助5995元(另30元未清退的民警已病故);已清退2017至2019年既开公函就餐又领取伙食补贴计360元,未清退210元为非在编驾驶员林某某领取(2020年1月份已辞退),将继续督促其清退费用;已清退2017年6月2人多领取异地培训期间伙食补助400元。二是出台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下乡补贴的发放,加强下乡补贴发放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私车公养、虚列公务加油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私车加公油、报销私车过路费的人员对相关费用进行清退,目前邱某某清退燃油费6267.21元、过路费1060元,温某某清退燃油费8000元,南坊森林派出所已经退回虚列公务用车加油费1000元。二是出台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三是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邱某某、温某某私车公养的问题及虚列公务加油费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县纪委处理。

(4)针对违规列支慰问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当前已清退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11020元,一是大队工会慰问后派出所又自行慰问,1200元已全部退回。二是对非本单位工会人员进行慰问,这类除部分退休人员外,其他在职人员也已全部清退到位,共清退9800元。未清退3700元:其中1500元为慰问市森林警察支队民警(现已退休),200元为慰问门卫(现已离职),剩余的2000元为大队工会慰问大队民警或其直系亲属经核查符合文件规定开展慰问(其中:慰问退休民警陈某某500元;慰问高血压民警练某某500元;民警吴某某母亲生病住院慰问500元;民警温某某母亲生病住院慰问500元)。三是加强《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学习,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慰问金,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县局党委已对工会分管领导邱某某提醒谈话。

3.关于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队自查发现,该类问题发生主要原因是缴交电费、汽车油卡充值及部分派出所采购办公用品等由个人先行垫付,在将报销费用转至个人账户,现机关电费已办理银行托收业务,由银行代扣代缴,油卡充值费用也已协调改为直接转账至加油站账户。二是对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共有58笔财务收支无银行回单或缺少原始凭证进行核查,因当时临近年末,财务人员工作较为繁重,工作不够细心,未将银行回单和原始凭证附件装订,现已将材料不全的补齐,今后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2021年1月13日县局党委副书记钟茂祥代表县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连某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书面检查。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已对2016年以来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未入账的进行入账。

(3)针对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在大队主体工程规划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够充分,忽略了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建设,发现后大队按照程序重新报批,但因“政府部门楼堂馆所立项不予受理”的政策而无法立项,导致附属工程未立项审批招标事项,现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做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今后严格落实武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促进项目建设更加规范有序,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4)针对公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当前大队11部车已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并且每张卡都指定了责任人。二是已对单位公车加油卡进行清理,对遗失或长期未使用的加油卡进行销卡。三是要求各所杜绝使用现金加油,确因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执行事先报备制度,并在报销时附情况说明。四是已对南坊所加油明细及现金加油现象行核查,清退虚列燃油费1000元。五是对驾驶员林某某私自启用公务卡私车加公油已进行核查并清退私车公养燃油费3415元。六是出台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油卡充值。七是对大队车辆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现金加油现象,林业局党组于2019年5月24日,已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大队已根据县局要求,结合当前队伍形势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评制度。二是已结合近期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今后将按照县局要求加强队伍教育。

(2)针对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科技强警。大队在2017年卡口建设的基础上,去年又向上级争取了80万资金用于卡口建设,现在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要求各森林派出所加强林区巡查。加强对发案易发区域、重点区域、高发期的巡察力度,增加林区见警率。三是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林区动态。

5.其他方面补充的问题

(1)针对执行请休假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组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根据自查,吴某某、朱某某病事假期间均已按规定扣发执勤津贴,但未补扣工资待遇,大队已在2020年12月份按照文件规定补扣两人事假期间工资待遇4200元。二是要求当事人在审批表中规范填写请(休)假审批单,对超出休假天数请假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并严格按县《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工资管理的通知》(武人综〔2014〕16号)文件执行。

(2)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把落实脱贫攻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号工程”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一是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强化检查督查,分管领导带头,督促扶贫干部做好入户走访工作,确确实实将入户走访工作做实、做细。二是结合2020年度第四季度入户走访,已对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逐一进行整改。三是县局党委已对大队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班子成员谢某某提醒谈话。

(3)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2015年初大队财务工作由县林业局会计兼任,大队现任会计跟班学习,日常账务处理、票据审核由县林业局会计处理后,账本统一拿至林业局装订,在业务衔接及资料移交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2015年1月18号凭证只有记账凭证和转账支票存根,且无接待审批单及接待函等,无法确定接待对象及接待人数,故无法补齐相关原始凭证材料。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再支付相关费用进行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今后大队将严格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县局党委已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相关责任人连某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书面检查。

(4)针对违规报销学历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邱某某已按规定清退了违规报销的3400元学。

(5)针对违规发放安全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多次劝导离职的驾驶员按规定进行清退,但目前还未清退到位,今后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6)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综合股负责公务接待人员要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审批工作,财务人员要对报销公务接待的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二是针对业务接待五单不全、审批单领导未审批现象问题进行核查,材料不全的已补齐。三是县局党委已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相关责任人连某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书面检查。

(7)针对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大队办公用茶支出较多的单位进行核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二是要求大队各单位严格执行闽财行〔2018〕4号文件精神,每人控制在300元以内,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20]57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武政办 [2020]41号)文件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严把关口、过紧日子,在资金使用上更加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和落实大队公务费支出、公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和标准。

(8)针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工会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支付相关费用,加强工会费使用的监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县局党委已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连某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书面检查;对工会分管领导邱某某提醒谈话。

(9)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规定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重复领取伙食补助、驻村干部领取下乡伙食补助进行清退,共清退1670元。二是已对出差(下乡)无文件通知、无审批的情况进行核查,补齐文件通知及审批单。三是印发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财务严格把关各类报销票据是否规范。四是县局党委已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连某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书面检查。

(10)针对维修费用虚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目前已指定武平县方正汽车快修厂为定点维修单位,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车维修审批,大队综合股对各单位车辆维修项目,维修前审核把关,维修后跟踪核查,严格掌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到全过程管理。二是已对维修费较高的车辆进行核查,未发现有虚报维修费的行为。三是出台了《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车辆维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缺少研究,推动不够有力,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邱某某同志已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明确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三是要求大队支部在今后开展支部活动时,一定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支部活动方案。四是县局党委已对邱某某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提醒谈话。

(2)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创先争优,积极营造风正劲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大队各项工作的发展。二是县局党委已对连续两年综合绩效考核排名倒数的李某某、王某某、曹某某、朱某某等5名党员民警进行提醒谈话,要求5名同志切实增强党员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

(2)针对干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下坝森林派出所内勤民警抽调至县局专案及巡特警,所内民警平均年龄在56周岁,为了推动所内工作,故调整人员较为频繁,转隶后,现大队人员调整统一由县局安排。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薄弱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建、业务和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的原则把“三会一课”与教育整顿融合到一起,提升学习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效果性。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查阅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本、会议签到表等材料,罗某某、危某某两名同志吸收预备党员会议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符合入党程序,因组织委员资料保管不善,将会议记录本存放于林业党委,导致在巡察过程未能及时提供。二是提前讨论确定林某、钟某某两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符合火线入党程序。去年3月份,支部接林业党委通知,在防控疫情期间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火线入党。3月19日,大队召开支委会,分别讨论确定林某、钟某某两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并于3月20日将有关材料上报林业党委备案。3月26日,林业党委经请示县委组织部,疫情期间火线入党名额已用完,且林某、钟某某两位同志积极分子考察时间不足一年,党委不予备案。接下来支部将在规定时限重新启动发展对象确定程序,并报县公安局党委备案。三是今后加强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按十六字方针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四是洪某某同志因责任心不强,在巡察期间未能及时提供材料给巡察组被县局党委批评教育。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调查,因2018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组织委员对党费缴交基数重新进行了核定,导致支部13名党员2018年8月至12月份,应交党费不足额,支部已于2020年12月份,将未足额缴交部分共计315元补缴至中共武平县公安局委员会账户,后期我们将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缴交党费。

(4)针对部分党员身份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副书记钟来生同志以“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给大队党员上党课,并结合“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大队民警牢记党员身份,争做优秀党员。二是县局党委已对党员身份意识不强的王某某、危某某、罗某某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大队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所队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横到边、纵到底。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森林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加压力传导,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及时对挂钩的股、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四是对支部书记政治担当不够、自身要求不严等问题,支部书记已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结合近期开展的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队伍政治建设。五是加强廉政监督。2021年1月13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仁贵针对大队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对下属单位管理缺失,在党建、队建、廉建及脱贫攻坚挂钩帮扶、规范执法、业务工作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进行集体廉政约谈,要求大队班子成员、森林派出所所长要把讲政治、懂规矩、知敬畏、守纪律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把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1年1月14日驻局纪检监察组长谢雪峰对大队个别民警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学习态度不端正等问题集体提醒谈话,并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主题给大队民警上廉政党课,要求大队民警不断加强学习,坚持履职尽责,保持廉洁自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努力,针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压实“两个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森林警察大队工作的各方面。

(一)深化政治建警工作。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警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向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重要训词精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属性,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及公安业务培训,练就能侦善破和克敌制胜的过硬本领,切实增强警察“本色”、彰显业务“亮色”、诠释担当“底色”。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大队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加强对股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二是筑牢防线,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真正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越“红线”、不破“底线”、不触“高压线”,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

(三)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全面、互相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展巡察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中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执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93128;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镇东环路567号;电子邮箱:wpslga@163.com。

 

 

武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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