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2/1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62日至78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对武平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10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武平法院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10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日初步拟定整改方案;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目前共召开11次会议,及时听取整改进展、研究部署推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院长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要责任、第一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主动配合、积极认领反馈问题,认真负责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10月26日,院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就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11月13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提出42条整改意见,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推动成果转化。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建章立制的治本作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已建立健全制度3项(《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以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2020年全院受理案件7618件,比增2.88%;办结7060件,比增3.02%;结案率92.68%;法官人均办案227.74件,比增0.45%。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经验获省高院、市中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执行案件“司法网拍与政府招商引资”模式持续发力,2020年以来拍卖成交2宗工业用地,金额1401.63万元,盘活闲置土地94.05亩、厂房1.92万平方米,实现物尽其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武平林改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站位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武平林改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武平“全国林改第一县”实际,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强化创新意识,构建“生态司法+”格局,落实与林业、河长办等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法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作用,2020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二是树立精品意识。总结司法服务保障武平林改“四权”“三率先”“两统一”已有经验做法,探索涉林纠纷诉源治理路径巩固林改成果创新案例入围“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评选;妥善审理林业民事案件42件,对一些涉及面广、具有普遍性质的林业案件,树立办精品案、办典型案意识,努力在个案当中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筑牢服务林改法治保障网。三是推进补种复绿。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提醒谈话。与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召开“补种复绿”工作推进联席会,并形成备忘录。对2013年以来收取的保证金进行了专项清理:1.已落实补种并验收合格的,退还相应的保证金;2.对已落实补种措施但尚未组织验收的或正在落实补种措施的,拟分阶段组织验收(即在每年3月份前,对两年前补种的林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退还保证金;3.超过保证期限未落实补种措施的,计划设置异地“补种复绿”基地,由林业部门代为补种。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对落实“补种复绿”情况联合检察院进行回头看,林业局已对补种复绿的案件开展自查,我院联合检察院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复查,经复查,补种面积及成活率均达标。此外,对在林业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林业发展的重大、普遍问题以及林业执法部门履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问题,发布生态审判绿皮书,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堵塞行政管理漏洞。

(2)针对思想政治教育未做到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闽法问道”以及法院“两微一网”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随机抽查提问党员干部自学情况、每日通报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并纳入绩效考评等形式,激励党员、干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二是深入检查剖析。相关责任人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查说明,已重新撰写、修改2016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并已要求其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三是规范材料撰写。政治部(机关党委)对党员领导干部提交的年度述责述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述责述廉材料的规范性、严肃性。

(3)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未严格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2020年度市委、县委下达的年度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必学内容已纳入本院《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均已学习完毕。二是落实动态调整。适时增加相应必学内容,丰富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全体中心组成员积极参与专题理论学习教育,对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确保学习质效。

2.关于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主题教育学习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

(1)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核实调查。原第一支部已按要求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记于第一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图片、检视剖析材料、整改清单等材料,已附在迎检材料中。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2020年度各支部均已分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共开展专题党课18场次,我院在全市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坚持以“三会一课”为抓手,落实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注重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按照党内法规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作出活动计划和安排,增强组织生活计划性,确保组织生活时间、人员、内容落实,切实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随意化问题。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政治部(机关党委)坚持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内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在院务会、党员大会等平台进行通报。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2020年以来党建台账进行了抽查(检查),并发出了抽查(检查)情况通报。

(2)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学习意识。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设立红土初心讲堂,开展初心讲堂4场次,同时积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辅导讲座等活动,邀请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作《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全院党员干警及入党积极分子聆听了讲座,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筑牢理想信念。二是坚持带头示范。坚持从班子成员带起、中层领导做起,身体力行,作出表率,做到思想先行、行动先行、成效先行,坚持每半年评选“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地担当起工作职责。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党内通报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深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制度要求。2020年已按要求撰写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材料,已将意识形态专题纳入《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已开展学习。2021年1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0年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尤其是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今后,将适时通过邀请外单位或本单位的干部学者开展意识形态辅导专题讲座、交流心得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四是开展专题督查。已落实上级通知精神,要求各党支部每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政治部(机关党委)已对各党支部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督查,并发出了督查情况通报。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审查备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对我院举办的论坛、讲座、报告会等进行逐级审核和审核备案把关制度,防止出现负面舆论。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建立每半年舆情分析通报制度,2020年度党组共开展舆情分析专题研究2次。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宣传舆论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2020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2场次,民法典普法微视频入选学习强国;两微一网“每周一案”专栏发布38期,以“小案件”宣示“大道理”,1篇案例在央视《社会与法》栏目播出,宣传文章被省市以上媒体转载推送287篇次,16篇微信文章获省高院官微、抖音推送。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强化对“两微一网”的管理,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持续发布法院开庭公告、工作动态、案例报道;强化微信工作群和干部职工自媒体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网络行为,引导干部职工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治观点侵蚀。四是做好舆情监控。落实本院《关于在法院工作中贯彻落实“三同步”理念的实施细则》,购买舆情监测服务,通过涉法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平台,强化苗头性问题监测和管控,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对相关舆情进行监控,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安排人员做好24小时舆情监控,确保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不够重视,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财断血”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组织集中学习了省高院《关于三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的通报》、县纪委《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通报》以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驻本院纪检监察组已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三是深化打财断血。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综合运用财产刑,全面清查黑恶势力非法获取的各类财产,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推进“黑财清底”执行攻坚,2019年11月以来涉黑恶财产刑立案执行38件,执结36件,执行到位2675.89万元。2020年12月16日,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 收官之战”专项执行网络直播行动,77万网友在线围观。

(2)针对利用裁判文书发挥裁判的定分止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评查。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作为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常规性工作之中,制发《关于报送裁判文书的通知》,要求各员额法官各提交1篇裁判文书至审管办,由审管办牵头组织对裁判文书说理水平进行初评,后由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定并列入绩效,已将收集到的文书送各考评委员会成员,目前正在评查中。二是树立精品意识。大力推进审判执行精品工程,落实《福建高院精品案件工作操作规则(试行)》要求,通过个人自荐、领导推荐、组织考评,积极培育优秀、精品文书,为化解类似矛盾纠纷提供指引。三是提升说理水平。要求全体员额法官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的案件,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将法官心证过程和法律适用在裁判文书中公开,通过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提高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继续推行法官寄语、判后答疑等做法,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并在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法治精神,强化法治信仰,2020年发出法官寄语80篇。

5.关于审判管理体制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对接应用好“人民法院大讲堂”、“闽法问道”等各类学习平台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掌握司法动态变化,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二是严格问责追责。各分管领导已对存在案件瑕疵的法官进行提醒谈话;1名法官因所办案件多件被评定为严重瑕疵、办案质量不高等原因,劝导其主动申请退出员额法官管理,院党组已研究同意其书面申请,并已层报上级法院审批。三是强化监督意识。院庭长加强对案件的审判监督管理,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处置及督办规定,2020年跟踪督办案件86件,督促法官依法履职。

(2)针对生效法律文书送达超期,出现缓刑考验期监管盲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深入自查自纠。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关于生效法律文书送达超期问题的检查说明,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全面认真反省自查、理清责任,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三是强化责任意识。通过院务会、部门例会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要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送达生效法律文书。

(3)针对推进良法善治社会氛围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各分管领导已对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教育培训。由审管办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陪审权利,尤其是庭审时涉及认证等合议事项应当休庭进行合议,合议时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在人民陪审员微信工作群等平台推送《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执行,提升陪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政治部(机关党委)加强与立案、审管等审判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商议解决办法,完善陪审工作机制,强化倒查问责,从制度上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发生。

(4)针对工作效能不高,导致罚没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即知即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有力推进罚没收入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建章立制。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各庭室加强与财务人员的沟通对接,及时核对账款,对尚未清理到位的款项,列明清单、跟踪督办,确保不再积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存在特权思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发回重审的案件,由担任院党组成员的员额法官轮流办理。今后,将结合新入额法官到岗情况,适时调整庭长的案件量。

(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制度意识,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开展“每周警钟一小时”活动。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肃纪律规矩,认真抓好《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廉政教育规定》(试行)等制度的落实。三是完善通报制度。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科加强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将在内网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院务会等平台上通报有关情况。

2.关于司法为民观念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仍有提升空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执行“一性两化”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就执行工作存在问题深刻开展自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保障整改工作推进落实。2020年受理执行案件3572件,执结3263件,比增19.52%;实际执结181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1.02424503亿元。大力推进“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执结“五类案件”450件,结案率92.59%,执行到位金额3436.5万元。二是提升质效指标。2020年,我院执行质效综合得分91.6分,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3名,全省基层法院第36名。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执行质效工作情况,就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再次强调部署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三是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实行法官(执行员)负责制下的分段集约模式,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2020年发布悬赏公告9期、敦促履行通告5期,对涉嫌拒执罪的10件11人线索移送公安,依法追究拒执罪5件5人。坚持将司法网拍与政府招商引资有机结合,2020年以来拍卖成交2宗工业用地,金额1401.63万元,盘活闲置土地94.05亩、厂房1.92万平方米,实现物尽其用。持续开展执行案件评查,对评查的问题实行实名通报,并纳入绩效考评。

(2)针对未及时支付执行标的款、已结案诉讼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定决心攻坚整改。从作风建设的高度认识案款清理问题,并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进行推进,共召开8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下发《关于全力做好诉讼费退费、执行标的款及其他案款清理的通知》,对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执行账户余额进行专项清理,目前已基本清理完毕,对极少数未查明汇款人的执行标的款,建立台账、列明清单、严格督办;同时开展诉讼费结存款专项清理,该退费的全部予以退回,该转实收的及时转实收、上缴国库,目前也已基本清理完毕。二是抓好规范化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对执行案款收付和诉讼费收退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执行案件“一案一账号”制度要求,及时认领、及时发放、定期清理,防止案件和案款“边清边积”。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监察科发挥审务督察作用,对案款台账的建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问责,真正体现司法为民。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

①针对普发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规定要求。严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签到表、加班补贴统计表,法警加班补贴严格按实际加班天数计算发放,由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经公示后,按财务手续审批后发放。

②针对重复报支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未按规定领取的法警执勤岗位津贴已清退,今后法警执勤岗位津贴应扣除休假、已经享受出差等相关补贴。

③针对平均发放党建奖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坚持实绩导向,落实奖惩机制,规范党建经费使用,已根据党建工作实绩发放党建奖金,纠正平均发放的做法,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即知即改。规范经费开支管理,完善经费报销审批手续。二是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无公函一律不接待,同时要求财务人员按照相关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五单”齐全。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将财经纪律执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今后的重点,杜绝发生类似事件。

(3)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调查核实。该事情发生于2015年之前,且采购的食材均用于食堂招待并已经入账。二是严守纪律规矩。通过院务会、“每周警钟一小时”、部门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制度、纪律意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紧盯薄弱环节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等领域,规范办公用品、耗材等采购及报销制度,严格执行本院《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针对公车私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检查剖析。责任人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查说明,认真深入开展剖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观念。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本院《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第七条,规定节假日期间,院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停放在院机关车库,人民法庭公务车辆停放在法庭内,由综合办及人民法庭负责检查公务车辆入库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车辆入库情况进行抽查监督。三是强化廉洁教育。强化对基层法庭干警的廉政教育,已组织法庭干警召开“每周警钟一小时”会议,及时传达巡察通报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法庭干警对搭乘公车的行为进行剖析检讨,作出不搭乘公车的承诺。该基层法庭庭长已与四名正式干警及专职驾驶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干警对问题的剖析和承诺在队伍建设分析会及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制度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即知即改,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出差人员规范填写《工作人员出差与派车审批单》。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制度的学习,严把差旅费报销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确保差旅报销手续符合规范。

(2)针对违规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相关责任人对托收单位与票据列明名称不符的问题作出了合理说明,并重新认真核查了相关材料。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内控制度,严格审核票据,确保手续规范,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3)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严格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费,欠缴的工会会员费已补交到位。

(4)针对未按规定采购办公用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因对比网上超市和实体店的价格,网上超市更贵,故决定在实体店采购。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已作检查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规定。2020年11月1日起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根据交易模式严格网上采购程序,已对复印纸等办公用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工程项目合同书,按照规范要求签订并执行合同。

(2)针对个别项目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预算单位在做预算造价审核时漏算了一部分钢筋,至施工时才发现,之后工程预算单位重新进行预算造价审核。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认真钻研相关业务知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对我院目前未决算、未验收、未审计的项目进行摸排,严格项目管理。

6.关于发放部分绩效无明确文件依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因刚上划省统管,省级绩效发放依据的是上级法院发布的内部电子文件《年终有关工资项目发放事项的通知》,确实无文件头、无落款单位。但省高院政治部于2018年元月25日下发了正式文件,与上述内部文件内容相同。我院依照该份文件进行发放省级绩效,并且每年发放的省级绩效和司改绩效所需资金均由省财政专项核拨。司改绩效每年都由省财政和省人社部门(2020年是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确定发放总量,具体发放办法由我院参照省高院做法制定了《关于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的实施办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1)针对党组未发挥“林改第一县”优势提升党建品牌创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担当作为,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听取了政治部(机关党委)关于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推进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推动法院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机关党建。严格落实2020年度《机关党建要点》《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作计划》等党建计划,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经批准已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科学划分设置党支部,单独设立退休干部党支部,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专职党务干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深化品牌创建。发挥“林改第一县”优势提升党建品牌创新,发挥品牌带动效应,认真开展“红色基因领航和推动发展”党建品牌培育行动,深入实施机关党建“先锋工程”,落实《2020年度党建品牌创建方案》,成立“红土初心讲堂”,开展宣讲活动4场次,推动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队伍廉洁化、“两个作用”典型化,持续丰富“金色天平·红色党建”品牌内涵。“以‘四字诀’构建诉源治理新途径”入选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

(2)针对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考勤,落实集中学习签到制度,因特殊情况未参与集中学习的,督促及时补课。二是严格落实《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每个学习专题安排两名同志重点发言,积极探索问题式、研讨式学习方式,通过视频学习会、辅导讲座等形式开展辅导学习,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创新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党建文化品牌内涵。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存在走过场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增强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努力提高斗争本领,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二是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规定程序,要求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制定会议方案并报政治部(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会议质量。三是开展督查检查。政治部(机关党委)已对各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发出督查情况通报。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支部设置。已单独设立退休干部党支部,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挂钩联系退休干部党支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力推动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二是强化教育管理。通过“送学上门”、党支部微信交流群、发放《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政治理论书籍,结合开展走访慰问退休干部、困难党员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搭建党支部与退休干部党员之间的桥梁,让退休干部党员及时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和学习内容。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政治部(机关党委)坚持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内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组织生活时间、人员、内容落实,切实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提升思想认识。要落实党性原则基础上的民主集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集体领导水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

(2)针对对干部考勤、请销假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请休假通报制度,政治部(机关党委)坚持每月在本院内网通报干部职工请休假情况,严格制度落实。二是认真调查落实清楚原因,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考勤、请销假等制度,今后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4.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学习提升。党组会专题重温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纪律条规,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形成班子团结合力。县法院领导班子2019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2020年全院共有5个(次)集体,11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二是坚持以身作则。班子成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院庭长办案2154件,占全院办案数30.53%。三是强化担当意识。时刻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以榜样的精神力量激励干警,组织学习弘扬詹红荔、黄志丽、陈少华等先进事迹,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同时树立身边典型,2020年度评选“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19名,做到时刻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

(2)针对对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积极向县委汇报,逐步对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职级晋升,2020年已对8名工作实绩较好、干群公认度较高的综合管理类人员予以晋升职级,遴选员额法官2名。二是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科级干部、后备干部人选。

(3)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

①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即知即改,加强业务学习,政治部(机关党委)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学习研究,严格遵循程序要求,落实好酝酿、推荐、测评、公示、报批等程序,并在组织部研究批复后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②针对编外人员比例过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因按上级要求,我院行政工勤编和事业编人员只减不增,所以实际在编干警人数有减少而案件受理数量却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若不使用编外人员将无法应对持续上升的案件审理任务。但确实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以提升工作质效。2020年10月已对工作业绩较差、无法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三名聘用书记员予以辞退。

5.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尚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1)针对主责意识较淡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院党组坚持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作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7月7日已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听取了各分管领导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以及县纪委监委驻本院纪检监察组就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通报,并强调了相关要求;2021年1月7日,召开2020年下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势分析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通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党组成员通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县纪委监委派驻本院纪检监察组通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会议强调了相关要求。

(2)针对廉政谈话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落实省高院《关于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驻本院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加强督查检查。政治部(机关党委)对开展廉政谈话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并通报落实情况。2020年以来共对32人次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三是修订制度规定。已组织研究制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下发至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制度规定。

(3)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主体责任落实。2021年1月7日,召开2020年下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势分析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问题,抓铁有痕从严管党治院。二是深化司法廉洁教育。坚持每月召开队伍形势分析会,常态化开展“每周警钟一小时”、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2020年12月11日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就纪律作风问题进行了再次强调,让干警知敬畏、守底线。三是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执纪,一发现问题要运用“四种形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相关人员,通过问责以教育干警。目前对钟某某同志违纪问题在全院进行了通报,并将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为今年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好头。

6.关于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已经按照上级要求向县纪委监委划转3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接下来将认真配合县纪委监委充实纪检组人员,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7.关于监督执纪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今后加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对履行监督责任不规范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纪检工作业务能力。

(四)落实司法巡查、主体责任检查等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关于对司法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评查通报。落实《审判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坚持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有效发挥案件评查在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重要作用。考评委员会每季度重点评查发改、信访、再审案件等案件审判质量,2020年评查5期,评出瑕疵案件39件;开展庭审评查、文书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说理评查,每季度评查执行终本案件,累计评查案件165件,通过向案件承办人反馈评查结果并听取意见,及时发出评查通报。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制定《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将评查结果列入审判业绩档案,作为绩效考评、等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推进司法规范化。三是强化教育提升。各分管领导通过院务会、部门例会等平台认真组织审判执行部门人员对裁判文书评查通报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整改,并对文书评查屡报屡犯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未向我院移交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驻本院纪检监察组的问题线索已办结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移交至我院的10件信访件均已办结落实。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落实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四部门联合出台的“补种复绿”工作仍需努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补种复绿”协议确定的补种日期届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仍未履行的。将该部分保证金用于建立异地补种复绿基地;加强与县检察院、林业局、湿地办的会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建立武平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协助机制的意见》,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监督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及配套制度的落实,确保异地补种复绿的效果。二是对协议上确定的日期尚未届满的,督促林业部门做好跟踪落实。三是建立健全补种复绿各环节监督机制,落实跟踪措施,及时督促做好补种、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裁判文书说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作为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考评委员会目前正在评查各员额法官2020年度提交的裁判文书。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评查。考评委员会认真研究评定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水平,并将评定结果列入绩效。二是推进精品工程建设。落实《福建高院精品案件工作操作规则(试行)》要求,通过个人自荐、领导推荐、组织考评,积极培育优秀、精品文书,为化解类似矛盾纠纷提供指引。三是提升说理水平。要求全体员额法官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的案件,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继续推行法官寄语、法官后语、判后答疑等做法,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案款清理还不够彻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清退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加以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落实,对未清理的案款及时建立台账、列明清单、分解责任到人,严格实行督办、限期清退。二是严格落实本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案款的跟踪管理,建立并完善与财务人员的沟通督促机制,防止案件和案款“边清边积”。三是穷尽一切措施,继续查清暂存款的归属并联系当事人领款,对当事人拒绝领款的,及时查明其银行账户并付款。四是严格制度执行,加强督促问责,对超期未认领的、超期未发放且未经规定审批的案件承办人,按规定进行问责。

经过近三个月的严肃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武平法院党组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法院政治生态,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为建设闽粤赣省际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武平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5865;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狮象湾49号武平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wpfyxx@163.com。

 

 

 

中共武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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