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13日至2月3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对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确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后,我院即进行动员部署,发动全院干警迅速行动,立行立改,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下三项合并简称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在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思想先导,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发动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做好整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确实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汇总,在此基础上,召开党组会认真讨论研究《中共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要不折不扣坚决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组织核查,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进一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引导干警找准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统筹抓好问题整改。
(三)强化督办落实,确保整改成果。“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抓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任务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整改进度亲自检查,派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定期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不落一件、不虚一事。注重用制度形式巩固提高整改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长期管用的有效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院“每周一学”、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落实落细相关学习要求,已组织中心组学习6次,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全院集中学、支部部门学等层面学习41场次,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打造“四个课堂”,提高学习实效。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积极打造理论、红色、模范、实践等“四个课堂”,开展红色旧址政治轮训、“党史天天学”、“庆建党百年·建幸福武平”主题微党课竞赛、跟班先进青年学习沙龙等活动,引导干警持续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高潮,每个干警撰写心得体会6篇。三是对院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并完成相关制度的拟定工作。
(2)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约谈教育。党组书记、检察长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强化督导落实。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专门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敷衍了事、出现差错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置,确保学习效果。三是改进调查研究。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院领导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课题调研,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举措,推动解决问题,形成调研报告8篇。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无小事”理念,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意见。二是强化分析研判。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深入开展三轮谈心谈话工作191人次,进一步了解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和风险隐患。三是强化保密要求。组织开展保密知识专题学习,对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按照定密规范管理。四是强化要求落实。积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支部书记述职等工作中,今年已召开的两次班子民主生活,班子和班子成员均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述责述廉、支部书记述职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4)针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留办案机构及工作人员,保留“扫黑办”人员不变,实现常态化运行。二是不断完善诉前量刑协商机制。对专项斗争以来法院未采纳量刑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自查,剖析量刑未被采纳的原因。建立健全诉前量刑协商机制,针对涉黑涉恶等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案件定罪量刑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推进量刑标准的统一。三是着力提高司法办案整体水平。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市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常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指南(试行)》,进一步掌握量刑规范,开展类案案例量刑专题研讨,充分运用统一业务2.0智能办案辅助工具中量刑辅助工具辅助量刑,进一步提升量刑水平。
(5)针对民事检察职能工作力度下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强化民事检察业务学习,召开检察委员会、部门会议,组织学习《民法典》及民事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定期开展案例研讨活动,选送1名员额检察官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专题培训,拓展知识面,提高实践技能。二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与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就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移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等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做实日常监督工作。制定《关于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民事案件线索进行回头看,对1件法院未采纳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进行复查,发出重新审理的函。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受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件,同比上升75%;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同比上升20%,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加强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协助上级院调查本院发现并移送的虚假诉讼线索,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6)针对行政检察职能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能力。针对性加强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及时购置相关司法工具书,强化学以致用,增强司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加大职能宣传力度。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开展巡回检察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公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引导相对人申请监督。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结合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同比上升250%。突出抓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对全县17个乡镇非法占地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摸排,分析应申请法院执行而未申请执行、法院裁定执行而怠于执行的情况,排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四是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牵头召开相关企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会3场次,成功化解行政争议6件,促成企业支付拖欠的12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13.8余万元。
(7)针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工作质量不高、社会认知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系统推进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增强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的作用,开辟公益诉讼专项领域,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二是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组织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利用院“武检之声”微信公众号推送助力解决道路“钉子阵”问题等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认知度、知晓度、支持度。三是加大案源线索排查力度。注重从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群众举报等多渠道发现线索,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四是积极组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3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诉前磋商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督促行政机关完成整改18件,正在整改1件,正在核查15件。五是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积极开展消除道路“钉子阵”安全隐患、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服刑低保人员领取低保金专项监督活动。城乡道路“钉子阵”问题整治,共排查出安全隐患60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各乡镇均已整改;深入岩前、中山、永平等乡镇调查文物保护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1份,正在督促整改中;针对低保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领取低保金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已整改落实。
(8)针对检察建议跟踪落实不够到位、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回头看”活动。各业务部门对2016年以来制发的未收到回复、未整改落实的检察建议进行梳理,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交流,分析问题原因,督促回复与落实,已收到整改落实回复7件。对怠于回复或经沟通仍然怠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件,收到回复10件,尚未回复的均在回复期内,按期回复率100%。二是严格督促落实统管责任。实行检察建议备案、定期督察,开展检察建议文书核查,加强检察建议管理和监督。三是健全检察建议工作制度。探索完善检察建议跟踪监督机制,加强事前沟通协调、事中释法说理、事后跟踪监督,通过采取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报送县人大常委和监委备案等方式,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性。
(9)针对检察业务质量不高,案件处理、量刑建议尺度不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案件复查。对反馈的类案问题进行复查,要求承办人说明情况,经核查,未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市检察院抽查本院2018以来26件危险驾驶案件,均被评为合格案件。二是探索建立类案指导性规范。强化与法院沟通联系,就同类案件的处理、定罪量刑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三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夯实素质基础,选派7名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视频业务培训8场次。
(10)针对说明理由与法律规定不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案件复查。针对反馈问题和复查情况进行核查,对案件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二是开展案件评查。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将不捕不诉案件作为评查重点,组织对本院2020年下半年59件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并形成评查报告,督促指导部门即行整改存在问题不足。三是提高办案能力。组织研习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常见罪名案件审查起诉证据指引(试行)》等,进一步掌握和熟悉运用量刑规律。充分运用统一业务2.0智能办案辅助工具辅助量刑,进一步提升量刑水平。
3.关于落实党的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1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区分党组会和日常工作例会,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本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21年以来历次党组会均按程序提出议题,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2020年度党组会会议材料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并完成归档。
(1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为党组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班子成员深刻学习领会民主集中制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深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议事规则学习,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纪律规矩、行为规范、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接受监督意识。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明确决策权限、量化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回避要求,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3)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应议尽议、集体决策,今后,向县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均由检委会讨论后提请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实行党组议事规则清单化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列出党组议事内容目录,2021年以来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问题均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
(14)针对对群团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定期研究制度。把对群团工作的指导纳入党组议事范畴,做好青工委和工会(含妇委会)工作研究,及时审批青工委、工会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安排计划等,今年以来党组研究相关议题2个。二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发挥机关党委指导群团工作职能,切实把指导青工委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挂钩联系机制,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托“模范课堂”,组织开展了“汲取榜样力量·筑牢忠诚检魂”青年学习沙龙活动和“庆建党百年·建幸福武平”微党课竞赛,引导青年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5)针对部分笔录制作时间过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案件复查。对案件进行复查,分析讯问笔录制作时间过短的原因,查找是否存在制作笔录走形式问题,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教育。二是规范笔录制作。制作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讯问提纲模板,规范讯问前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告知程序,针对具体案件制作讯问提纲,确保讯问犯罪嫌疑人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制定《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讯问工作一般均应在办案工作区进行,进一步规范讯问工作。三是加强日常内部监督管理。把规范讯问作为保障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手段,明确各办案组成员日常交叉检查等监督方式,保证讯问质量。
(16)针对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问题剖析。认真分析责任心不强、工作要求不落实等问题,分管院领导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自查、剖析原因。二是落实规范要求。规范材料审核、把关程序。规范执行上报数据报表、材料审签程序,要求各责任人认真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因干警责任心不强导致报送材料出错的,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17)针对帮教基地重建轻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主要负责人存在帮教基地重建轻管问题,与其他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合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做好专项清理。深入各帮教基地组织调查研究,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有利于帮教、工作的原则,调整帮教基地,撤销平川街道5个社区帮教基地,新增1个梁野社区帮教基地。三是加大管理力度。出台《关于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联合开展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帮教内容、帮教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做细做实帮教工作。
5.关于履行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18)针对部分文书未依法送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案件复查。对案件进行复查、核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但针对相关司法不规范瑕疵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要求承办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思想讨论。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政治教育、英模教育,每个干警结合学习,开展专题交流讨论,分别撰写心得体会,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强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好“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筛查2020年以来群众信访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整改,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今年受理的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7件。根据教育整顿活动部署,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97件信访案件开展清查,其中未化解2件重复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化解,均已办结并答复。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9)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2021年以来公务接待均做到一单一结、按标准接待。二是加强日常督查。院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对院机关食堂接待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问题隐患。
(20)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约谈教育。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分管院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教育引导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定期组织车队人员学习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安全行车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明细入档,强化专人负责、领导审核等措施,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堵住利用车辆维修保养获取利益漏洞。
(21)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完成清退整改。已完成违规发放的事业编制人员加班补贴的清退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做好会议费预算、结算和公示;即时废止本院慰问制度,严格按照工会相关制度执行。二是强化财经纪律观念。增强担当意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知识及新的财务规章制度,坚决制止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三是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强化会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审核把关职责,严格对报销、支付等内容进行审核,做到无文件规定可以支出和不能报销支出的经费开支坚决不审批。
(22)针对违规报销出差餐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清退整改。已完成违规报销餐费的清退工作,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差旅管理。严格执行《武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差旅预算管理要求,严格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活动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格执行报销制度,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认真细致审核,确保报销凭证规范、齐整。三是开展全员财务报销制度培训。对票据规范、审批要求、报销流程等报销规定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报销制度严格规范落实到位。
7.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和工程项目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23)针对资金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项目复查。对反馈问题组织复查,要求经办人员逐一说明情况,经核查,不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和工程项目廉洁问题,但针对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约谈教育。二是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切实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严格执行《武平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相关知识的学习,筑牢支付安全意识,落实出纳、会计互相监督职责。三是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将库存现金存入基本户,向服务提供商的单位对公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取消现金支出,实现资金支付电子化。
(24)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固定资产账务清理。已按要求将椅子、图书等列入固定资产管理。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约谈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内控管理要求。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物、账分别管理制度,三名干警分别任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三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等重点环节,查缺补漏,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
(25)针对零星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约谈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强化廉洁风险教育。二是严格采购工作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严控预算支出,严把验收关口,对较大标的零星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结算审核,防止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出现。三是加强采购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进行集体研究,多方听取意见,严格对相关材料资料进行审核,邀请派驻院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加强对采购过程的全程监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的问题。
(26)针对指导党支部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指导。院党组认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讨论制定出台《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党员管理制度》等机关党建制度,坚持每月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部署当月工作,制定下发每月工作提示,指导督促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二是开展量化考核。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党建工作目管考评办法,结合“达标创星”活动,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开展先进党支部评定活动,进一步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政治轮训活动,在武平临时县委旧址组织现场述职评议活动,引导各支部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27)针对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结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进行约谈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二是持续抓好理论武装。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运用理论、红色、模范、实践等“四个课堂”开展学习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严格贯彻落实每季度调阅制度,对支部完成“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一季度调阅检查未发现问题。四是严格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今年以来召开的2次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引导党员对照检查、检视不足、剖析原因、强化整改,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8)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约谈教育。党组书记、检察长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引导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必谈,部门负责人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关键岗位等干警必谈原则,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自查自纠工作,敞开思想,推心置腹的进行谈心交心,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三是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意见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认领;对照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等,查找集体问题18个、个人问题77个,并积极开展相互批评,不兜圈子,坦诚相见,直奔主题,提出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增进工作效果,得到到会指导的领导的充分肯定。
(29)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约谈教育。结合集体约谈,突出强调问题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明确提高党建业务工作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队伍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今年发展党员工作,机关党委根据发展党员的环节步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提高党务工作水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规范发展。
9.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问题。
(30)针对执行人事政策有漏洞;未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股级干部;干部考察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院内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清查,废止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司法考试假,出台《干部职工请假、休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警请假、休假制度。二是强化政工干部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干部人事政策、制度,掌握了解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严格任用考察程序。对拟提任、晋升人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开展个别谈话,谈话对象覆盖院领导班子成员,确保谈话人数在15人以上,严把考察对象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撰写的考察材料一律由考察组签名。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3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执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拟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意见,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化自查自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好思想发动,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典型案例学习讨论,引导干警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9名干警主动说明有关情况问题,自查率达100%。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顽瘴痼疾整治,结合上级院部署和本院实际,对“六大顽瘴痼疾”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羁押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检察监督中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顽瘴痼疾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办结,针对问题整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项。
(32)针对支持纪检组查处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问题分析。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十八大以来我院干警违法违纪情况从处置方式、处置类型、问题领域等进行全面分析,查找队伍教育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出台《中共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与派驻院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的意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定期会商、交换意见、派驻院纪检监察组参会议事、配合落实派驻院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协商、组织保障等六项机制,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33)针对干警日常教育管理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召开两次警示大会,根据相关责任人被依纪依规处置的情况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洁教育展馆;驻院纪检监察组长以筑牢“八小时外”廉政防线为题为干警上主题廉政党课;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件次,开展典型案件专题讨论,每个干警结合警示教育撰写学习心得,念好警示“紧箍咒”,触动干警“警醒弦”。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院梳理的风险隐患对照检查清单,组织干警开展自查,组织开展“禁酒令”专项检查,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三是完善报告制度。明确将干警个人因民间纠纷发生民事诉讼情况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及时掌握动态,提早预防,对于未如实报告后又引起涉诉或不良影响的,严格按规定追责问责。
(34)针对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日常考勤和会风会纪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考勤抽查、会风会纪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警绩效考核的依据。二是严肃会议纪律。在会议室外设置保管柜,根据会议安排,落实严禁将手机带入会议室的要求,确保会议秩序。
(35)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立足学习提高,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和敢于监督的担当精神,压实监督责任。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积极整改,配合县纪委对相关人员重新调查处理。加强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做好与挂钩联系纪检监察室的沟通联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积极配合武平县纪委、院党组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其中党内警告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三是提升自身素质。定期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实践锻炼,锻造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督执纪的质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巡察我院党组期间,共向我院党组移交信访件1件,已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失实。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行政检察职能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行政检察短、弱、小、冷的现状一时难以从根本上转变,原武平县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指定上杭县法院管辖,监督案源进一步减少,一定程度影响了行政检察工作加快发展。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将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行政检察不断走实做强。一是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能力。针对性加强行政法律及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开展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交流研讨,立足学习提高,增强检察官的司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拓宽案件来源。强化法律宣传,通过“两微一端”、巡回检察、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对不服行政判决、执行提出监督申请。三是持续抓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针对行政审判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况,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办理,补充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案件的不足,并提高办案数量,提升办案质量。
2.关于检察建议跟踪落实不够到位、不够精准的问题。
检察建议是检察环节非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监督刚性和监督效能相对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不断加大工作探索和沟通协调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将针对性采取措施,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监督实效。一是努力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汇聚工作合力,探索建立检察建议工作和各部门落实情况向人大作专题汇报制度,借力人大监督职能,发挥建议最大效果。二是不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针对被建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论证,力求提出问题指向精准、释法说理透彻、对策建议可行的监督意见。加强与行业系统专业人士的联系,为被建议单位找准“病灶”、开准“药方”,增强检察建议的专业效果。三是加强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落实检察建议跟踪监督的办案责任,强化办案检察官跟踪掌握检察建议进展情况的职责。落实检察建议统一归口管理的要求,运用检察办案系统,把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纳入办案流程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经过三个月的扎实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仍需持续深化,巩固提高整改成效仍需不懈坚持。下一步,武平县检察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巩固提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相结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积极用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加快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利用“理论、红色、模范、实践”四个课堂,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持续发扬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落到实处、引向深入,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推动长效常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不足,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继续解决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把集中整改与长期整治、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和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建章立制,用制度的规范去指引和约束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确保风清气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牢牢栓紧责任链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走向严紧硬。紧盯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和防控风险点,构建立体动态监管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进一步严肃作风纪律,压实“两个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提振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检察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盼,并针对性提出对策。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实做好餐桌污染治理、消除道路“钉子阵”安全隐患、帮助农民工“护薪”“讨薪”等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立足当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完善检察为民、利民、惠民措施机制,以检察履职实际成效检验和体现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9536;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东环路570号武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wpjcybgs@163.com。
中共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