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2/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1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8月1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局党组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考验、政治体检,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查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6场党组(扩大)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场全局干部职工会议、12场(次)汇报研讨会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行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先后完善修订或新建立5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党组未按上级要求将《新征程面对面》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学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等通知文件代替具体精神的学习。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浮于表面,较少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网络抄袭,有的泛泛而谈,缺乏学思践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将《新征程面对面》列入专题研讨学习,并安排3名科级干部研讨发言。二是据《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关于武平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武平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度组织12次集中学习,全面完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学习,自觉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来履行,作为一种习惯来培养,作为一种能力来提升,切实提高党员领导班子的整体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三是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学习心得体会重新检查梳理,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切实做到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工作。四是坚持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民政工作的强大动力。10月16日上午,武平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盛况,认真听取大会报告11月14日,县民政局“小蜜蜂”宣讲队成员走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11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民政力量”为题,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专题党课。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向县委专题报送的 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不规范,未体现上年度意识形态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风险点。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述职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或仅一笔带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局党组召开了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1次会议综合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组织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并于2023年1月6日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2018-2021年度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开展了全面自查,充实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内容。五是9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科级领导干部发言材料将意识形态问题单独罗列,同时,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认真分析存在原因,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3.保密意识不强问题。未严格遵守涉密文件管理规定,将数份领导批示的涉密文件复印且和普通文件一起存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保密意识,8月16日,组织干部职工重新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实行涉密文件借阅登记备案制。二是加强保密教育,组织了干部职工保密知识专题培训会。三是强化设备管理,对相关设备粘贴密级标识、保密提示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如政府购买服务“一购了之”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社工站、相关评估工作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跟踪监管不够到位,县民政局较少开展抽查、检查或按合同规定组织考核。又如,“康乐家园”项目实施情况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无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流于形式,2020、2021两年的评估报告内容基本相同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抽调专职人员一个季度抽查检查一次,从2022年8月份开始要求社工站每月上交《龙岩市社工站项目进度监测表》,了解社工站开展情况。二是采取多方综合评估9月初由市民政局聘请第三方督导机构对我县4个试点社工站开展了中期评估;我局通过询价,低价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培善社会服务中心对试点站外的其他13个社工站进行年度评估,10月31日已经出具评估结果,两家承接机构评估等级均为“良好”。三是通知“康乐家园”项目原第三方评估机构按我局要求重新提交了2021年度评估报告,目前已暂停实施“康乐家园”项目。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5.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如,下坝乡大田村慈善会成立运营多年,至今未按规定登记;县扶贫开发协会未按时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1日下发了整改通知,责成武平县下坝乡大田村慈善协会停止开展活动,成立清算小组对该协会的资金进行清算;二是派员指导该协会进行备案登记,9月7日已完成备案登记手续。三是局下发了《关于要求武平县扶贫开发协会限期换届通知书》《关于要求社会团体限期换届通知书》《关于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限期换届通知书》,责成县扶贫开发协会启动换届程序,县扶贫开发协会成立换届工作筹备小组,于8月10日向我局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延迟换届,经批准,换届有效延迟至2023年5月30日。8月15日已向县组织部提交换届工作材料,组织部批复,将于2023年3月份完成换届。四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网上年报、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已抽查21家社会组织,其中规范管理10家,不规范管理11家,通过口头整改1家、行政约谈3家、发出行政指导书建议书7份,责成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对不规范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已年报通过192家,通过数占比88.07%,走在全市前列;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管理35家;列入整治分支机构1个;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9家,移出2家。通过上述一系列的监督管理措施,增强了我县社会组织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6.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如,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缓慢。2020年万安、东留2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2021年岩前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推进缓慢,被市委“大督查大落实”督查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召开专题会,成立了工作专班,万安、东留2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竣工、验收、结算,9月22日交县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岩前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2021年底完工,并已组织验收、结算,9月2日完成财审。二是及时传导压力,如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取消年度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7.县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问题。如,2021 年度百日攻坚行动中,福康老年公寓拓展项目连续四个月挂“绿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重点项目作为民政局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挂图作战,成立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亲自跟踪督查,指定专人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对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后续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及时传导压力,如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取消年度年度考核优秀资格三是该项目仍列入了2022年度县重点项目,我局细化措施,强化跟踪督导,有序推进,2022年11月已建好16层封顶,较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完成投资2000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100%,该项目被县重点办评为“红旗”。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8.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截止 2022 年 5月,已建成 54个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投入使用 26 个,覆盖率 25.7%,与县政府“到 2021 年底实现全县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覆盖率 70%以上,全县建成 148 个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9号)精神,认真谋划,提前部署,积极推进,在“十四五”期间每年建设30个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二是加强与乡镇(街道)、村及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成立工作专班,在选址、设计、建设等过程派专人全程跟进。在土地审批及用电等方面督促职能部门限时办结、特事特办。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2022年度累计争取上级殡改资金400万元。

    9.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未达标问题。县政府要求“在 2019年12月底前全县乡镇(街道)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100%”,截止2022年5月,仍有城厢镇敬老院未实行社会化运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向城厢镇下发《关于尽快将你镇敬老院移交给武平焕章医院管理的函》(武民函〔2022〕4号)。二是成立了工作组,多次走访城厢镇、焕章医院,召开座谈会协商敬老院移交运营事宜。三是焕章医院与城厢镇政府于9月23日签定了合同,正式移交社会化运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形式主义问题依然突出。用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县民政局《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总结》中出现“镇党委要求”等字眼,文中先后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0 种表现”和“10 种表现”两种矛盾说法。二是工作要求脱离实际。2021 年 8月 25 日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 8月15日至8月25日开展自查自纠,并于 8月 25 日前报送自查情况。三是材料照搬照抄。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中部分数据与实际不符,照抄 2018 年度汇报材料数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公文审核审批程序,切实解决“文风”问题。普发性、规范性及执法性等重要文件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审核文件的文字表述,力求准确、规范、精炼、严谨,减少发文数量,控制发文规格,压缩文件篇幅,确保了发文数量只减不增。二是重新核实相关数据,重新修改完善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实行业务股室股长“负责制”,将总结汇报、文件起草质量列入单位二级绩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问题。一些困难群众对惠民政策知晓不够,“漏保”、“漏救”问题仍然存在;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巡察期间仍有群众来信反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9月12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深入乡镇(街道)开展了17场次儿童政策宣传活动,印制了1万份儿童政策宣传图册。二是结合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42场次乡镇级救助政策进村居活动,通过开展本次救助政策进村(居)宣传活动,不仅有效提高了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让社会大众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关爱。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标语、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印发2万份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发放到村、到户,租借媒体宣传车进行一个月下乡村走街串巷宣传。四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将业务信息宣传列入单位二级绩效,定期汇总通报各业务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情况,2022年度,累计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报送97条信息,在福建日报客户端、省市民政部门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登了近70条信息。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2.践行“民政为民”理念还有差距问题。农村幸福院重建轻管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巡察期间走访发现农村幸福院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大部分农村幸福院存在闲置现象,甚至有两所被改变用途。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度新建10个农村幸福院,现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700万元,圆满完成年初任务。二是实施奖补措施,对农村幸福院管理运营正常的每年给予运营补助5000元。三是针对改变用途的幸福院下发了限期恢复原状整改通知,下派工作组跟踪督导落实,将运营管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13.农村敬老院入住率低问题。全县 17个乡镇敬老院床位685个,入住老人268人,入住率 39.12%。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约谈焕章医院管理层,责成运营管理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入住率,并将入住率列入评估考核指标。二是对潜在服务对象采取一对一的进村入户宣传,有针对性地动员分散五保户入住敬老院。三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现已启动更换老旧家具及部分娱乐设备,不断配齐敬老院院民房间日常用品。四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已新入住38人,总入住人数306人,入住率已达到44.67%。

    14.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关心帮扶不够到位。2021年7月,城厢镇金桥村群众在 12345 平台反映其生活困难请求补助,县民政局未入户核实具体情况就予以答复,造成群众不满,再次反映后才开展入户调查,并给予临时救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已排查8类对象19797人次,截至2022年年底,有50人已纳入低保,2人已纳入特困,120人已给予临时救助,38人不符合救助条件。二是规范12345 平台答复程序,强化为民服务,对转办事项规定时限内组织入户调查的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按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访求对象,自巡察整改以来,累计答复了27件诉求件,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补贴。县殡仪馆超标准发放2017至2020年平安2.59万元;重复发放女职工产假工资 7396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清查了县殡仪馆2017年至2020年平安奖发放情况,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平安奖及重复发放的女职工产假工资。已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平安奖25963元、重复发放的女职工产假工资7396元,并于2022年9月1日上缴至县纪委违纪款专户。同时,认真组织学习了龙岩市、武平县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津补贴。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6.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局存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出差未按规定审批,出差时间、人数与审批不符等现象;县殡仪馆 2018 年以来车辆维修费 2.36 万元未事前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核查2018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清退了重复报销差旅费30元、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28元,并于2022年8月31日上缴至县纪委违纪款专户。同时,对照《武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出差、会议等差旅费报销办法,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二是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所及殡仪馆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维修严格执行事先审批等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7.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存在无事前审批、无公函、用自制接待方案代替公函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遵循“公函对接”“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等原则进行公务接待。截至目前,累计支出公务接待费2.25万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8.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支付手续及相关附件不规范、不齐全。二是预借现金无借款审批手续。三是资金拨付、使用不严肃。四是资产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印发了《武平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及其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各项支出,修订完善《武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审批流程,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报销票据,并附相关依据,由经办人员、证明人员在单据上签名并注明事由,指定专人负责票据审核工作,经相关分管领导复核,报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二是完善现金管理制度,确因工作需要方可借款,凡借款一律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应填写清楚借款人姓名、事由、借款金额,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款。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出纳转账需认真核对相关支出凭证数据、信息,准确录制转账凭证,指定专人对转账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转账。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于10月8至20日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实际已不存在的6416元库存物资进行了账务清查,已按程序审批核销。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9.廉洁风险防控存在不足。项目管理不规范。城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中骨灰盒存放架采购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仅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且流程不规范,没有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洁风险防控学习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重新梳理排查了多项业务的廉政风险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强项目内部监督,签订项目建设廉政风险责任书,对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常抓不懈。二是严格按《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确保项目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党组班子配备不齐。二是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多次向县委报告,请求配齐配强党组成员,县委于2022年10月任命林雄辉为我局党组成员。二是专题组织学习《中共武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及局务会,会中严格执行党组会召开流程。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编外聘用人员严格管理。对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公开招聘程序,全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21.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谋划不足,2020年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年轻干部成长关心不够,2019年以来未培养发展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2022年上半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会议认真总结了2022年度上半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短板不足,班子成员围绕存在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工作12月26日,召开了党建工作年终总结会议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被“贪”字击溃的人生》《永远吹响冲锋号》,学习了上级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全面总结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兰才同志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1017日,兰某才同志正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会前征求意见走过场,会上相互批评针对性不强,谈工作建议多、谈问题差距少;部分党员领导和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个人有关事项说明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思想基础,通过召开部分老干部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表及集中调研走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建议,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刻自我剖析,并严格按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干部亲自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写好上会发言提纲。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按既定程序和要求,于9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会前局党组对党员领导及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把关。

    23.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缺失问题。2018年至2020年第一党支部连续三年民主评议党员未经支委会研究,仅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评议等次。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我局拟在2023年3月召开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会,会议将严格按照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结果公示“双评一定一公示”要求,在党员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及时召开支委会,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同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规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一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民政领域的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2011年原县殡仪馆职工邹某某挪用殡葬业务款33.69万元被单位发现,仅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退还挪用的款项处理;2018年又挪用公款3594元被发现后,2019年8月县殡仪馆作出在职工大会通报批评及年终绩效积分减半的处理;2019年9月群众举报“邹某某挪用公款未被处理”后派驻纪检组才开展调查,后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未用县殡仪馆邹某某、廖某某案的身边案例教育干部职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21日召开了警示教育专题会,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被“贪”字击溃的人生》,学习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原殡仪馆职工邹某某、廖某某违纪违法案件,通过警示教育,以实际行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廉洁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不断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试点成果,推动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民政领域各股室(单位)风险点排查并按要求建立台账。三是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分别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领域相关股室成员组成,针对审计发现具体问题清单,全面深入梳查,抓紧整改,并结合实际,深入排查整治各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返三、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25.开展财务审计走过场问题。对殡仪馆的审计报告体现殡仪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与实际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调整了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将各业务股室业务主干列入内审小组成员。二是根据《中共武平县委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及《武平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计划》于2022年10月8日起抽调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及老区办工作人员,对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2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开展审计。严格执行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内容、流程,每年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26.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不够。对民政领域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对监督单位特别是慈善总会的内部管理等方面再监督不足;主动发现问题少,查处的问题主要依赖于上级移交,不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县民政局党组、各党支部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与县民政局党组的沟通协调配合,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二是依规依纪依法强化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对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靠前,积极参与集体研究和审核把关。三是重点对民政领域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监督,年内重点配合做好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和巡察整改等后续督查跟踪工作。四是配合民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二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根据巡察整改反馈函,关于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力度有待加强问题需进一步整改。县民政局将按照县政府提出的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全县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全覆盖的要求,早谋划、早部署,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项目建设开工前的指导,研究制定工作路径图,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业务督导,与土地、林地、用电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限时办结,特事特办、全程跟踪的要求,以最高的效率完成建设用林、用地、用电审批,完成目标任务。

总的来说,我局党组虽然在落实巡察整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部分整改工作非一日之功,有些问题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关注,从长远考虑,想方设法整改,力求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33988;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沿河东路66号,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xmzj@126.com。

                             

                                                                         中共武平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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