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永平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7/3


根据武平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9日至11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永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站位,强化责任抓整改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落实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对于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围绕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直面问题,狠抓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整改原则、思路、目标,迅速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站所负责人和村主干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并抽调4名同志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协调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2019年3月8日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压紧压实责任。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认真研究,制订下发了《中共永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对永平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委〔2019〕26号),将巡察反馈的7大方面21项55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镇主要领导带头认领6项整改任务,其余党政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担当,分头抓好相关整改任务落实。实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对巡察反馈问题既“对症下药”有关于性的整改,解决面上问题,更举一反三,发现有制度薄弱的环节或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及时进行完善,加快建章立制,巡察整改期间,共出台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0条,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解决深层次存在的突出问题。2019年4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查找班子及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提升和巩固巡察整改效果,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务存在差距。

(1)关于“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经反复认真研究,确定2019年镇级重点项目26个,并下发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目前各项目正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关于2018年落地永平的县重点项目未按时间节点推进的问题。永平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2018年10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一河两岸河滨公园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生态河堤、沿河环形休闲步道、道路改造、三级拦河坝、多功能篮球场、门球场、健身场地、乡村舞台、便民停车场等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河堤、护栏因与帽村危桥改造施工有冲突,待桥梁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完善,预计7月份可全面完成。

(2)关于“脱贫攻坚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完善了台账资料,强化后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大了扶贫项目的谋划实施,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关于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2019年1月8日成立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小组,各村均配备1名以上的信息录入员,已按县扶贫办要求对省网数据平台及时完成录入。

②关于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28日将《永平镇关于上报2018年省市县激励性扶贫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永政〔2018〕323号)行文上报至县脱贫办,经公示无异议后,12月上旬已完成22万元资金拨付使用。

③关于全镇清退贫困户6户、应追回资金25.3505万元,截止2018年10月仍有18.775万元未追回的问题。由挂村工作组、镇纪委和扶贫办成立资金追缴工作小组,截至目前,已追缴资金16.3275万元,剩余9.023万元暂未追缴,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追缴任务。

④关于扶贫资金光伏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就程序不规范问题作进一步核查,完善了相关手续,并制定下发了《中共永平镇委员会永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平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永委〔2018〕224号),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⑤关于执行政策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加强造福工程资金使用管理,2018年10月份已追回帽村村方xx户享受的造福工程资金9000元并上缴县住建局。二是组织村管、国土部门加快推进贫困户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不动产证件审批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审批13户,正在办理28户,其中有部分因占用基本农田、户主去世等原因还需进一步跟踪落实。三是加强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及补助资金的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建设面积超过标准、改造不到位、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等问题的17户,及时制止未下拨补助资金;关于4户资金未清退问题,经核查,我镇因审核发现该4户存在面积超标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等问题,需补助的4笔资金共计4.22万元均未拨付使用,其中3.3万元资金经住建局同意,直接转为2018年度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款,现已拨付使用完毕,剩余9200元资金已退回县住建局。

(3)关于“生态环保攻坚战役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永平镇2019年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关闭拆除帽村村、钩坑村、恬下村、田背村、岗背村、杭背村、孔下村、中湍村等影响水质和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生猪养殖场,计划关闭拆除面积2.9万平方米以上,生猪出栏总量控制在4.5万头以内;同时,加强“四禁止”巡查监管,下发了《永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四禁止”巡查监管责任组、升级改造生猪养殖场巡查监管责任组的通知》(永政〔2019〕33 号),建立干部挂钩制度,相关责任人做到每月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切实解决生猪养殖业污染反弹回潮问题。目前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水。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2019年4月9日举办了林业法律法规暨森林防火知识培训会,对各村村主任、分管林业村干部进行林业知识培训并发放张贴宣传标语300份;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全镇配备30名护林员(每个村配备1-2名),做到每块山场地块有人管护,形成网格化管理;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从2019年3月20起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林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4)关于“社会风险排查、检查、督查不力,涉枪、矛盾纠纷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社会风险排查、化解、稳控签字备案制、督查问责制,最大限度发现苗头隐患,化解矛盾风险。二是务实基础,形成合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镇村综治中心管理水平,已与县公安局商定增设龙归礤村、唐屋村、钩坑村、朝阳村、帽村村等5个视频监控点。同时加强了我镇在册的19名涉麻制毒人员、46名电信诈骗重点人员、25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2019年以来已将6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送医。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3月8日镇级组织和3月18日邀请县政法委副书记蓝善雄分别对全体干部职工、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主干、治保、调解干部和综治协管员等97人进行综治维稳及公共安全责任、缉枪治爆、禁毒、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做好平安综治工作的能力。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平安创建宣传材料6000余份,增设横幅43条,张贴标语235张,并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新增大幅固定标语13幅,形成浓厚氛围。

①关于枪患突出,涉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的问题。一是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治理行动,与村民签订禁枪承诺书,全面排查涉枪重点人员,并列入重点对象管控。截止目前共收缴鸟铳等81把。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已发生的非法持有、私藏、买卖枪支的涉案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以打击查处,相关案件的涉案当事人已由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②关于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对2018年发生的钩坑村建坟纠纷处置不力,影响当地社会安定稳定的问题。一是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进一步落实挂村领导驻村接访,镇主要领导每月定期接访机制,严格落实重点矛盾纠纷“六定六包”责任制。二是成立工作组,加大两起坟墓纠纷的调解力度。其中,钩坑村的建坟纠纷已得到化解,岗背村的坟墓纠纷虽经多方努力,但因情况复杂暂未化解,下一步将继续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化解矛盾纠纷。

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大的问题。2019年1月14日,我镇再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镇上下进一步提升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组织镇村干部加大对平安“三率”的宣传力度,对全镇1506部固定电话进行了核查,其中能正常使用的795户按照分片分组包户的原则安排镇村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关于辖区内4名永平籍人员参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加大了对各村在家、外出务工等人群防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宣传并签订承诺书,对出境人员实行“六联审”备案制度,对重点人员进行跟踪管控。田背村因参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人员较多,被列为防电信诈骗重点关注村,我镇对田背村700多名16-45周岁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摸底彻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

2.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强化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确保我镇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1)关于“党委书记抓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已把党建列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每年村级“五项考评”中党建工作已作为专题列入考核,每年年初组织各支部与支部书记进行抓党建述职评议。二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对执行纪律不严的给予严肃问责。

①关于2016年度机关、政法等4个支部书记未述职的问题。经核查,机关、政法等4个支部的书面述职报告材料未及时上交归档,现已整改。2018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已严格按上级要求于2019年1月18日完成。

②关于大多数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为村两委工作总结,2016和2017年仅有5人围绕执行廉洁纪律、2人围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等管党治党内容进行述职;2016年述职报告中出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换届”、“七一期间组织全村党员开会并到景区游玩”等内容。对2016以来各支部述职报告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一一整改,目前对于述职报告中出现的不当表述已整改完成。今后将加强对支部书记述职材料的指导与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村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尽责,普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工作的现象,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精力投入明显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支部书记的政策理论水平。2018年12月28日对全镇党员组织开展了思想理论和支部工作业务知识一期培训。

3.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坚持实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2)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中共永平镇委员会议事规则》(永委〔2019〕23号)并严格执行,规范党委议事程序。同时强化议定事项的执行,强化跟踪督查。

(3)关于“破解发展难题的点子不多,长期制约昭信、唐屋等4个村经济发展的交通落后问题至今未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近年来,我镇积极向上级部门请求将帽村至昭信公路(县道643)进行改扩建,但由于项目资金巨大,县政府财力有限,近期无法进行实施。后经与上级交通部门沟通协调,2018年对部分危险路段进行了截弯取直,对破损路面进行重铺,同时加强公路养护。截止目前,我镇已投入30多万元对该路段进行截弯取直和破损路面重铺,预计至5月中旬剩余部分截弯取直工程可全面完工。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强向上沟通协调,争取早日破解这一难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将相关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镇党校教学计划。

(1)关于“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不牢固”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健全和规范学习制度,按季度对镇、村开展学习情况及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测试。2019年3月28日,对机关党员开展了应知应会综合知识测试。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党员运用“学习强国”开展学习和测试,并实行每日一通报。

(2)关于“镇党校在宣传新思想方面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培训制度与培训计划。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2018年12月28日镇党校组织开展了思想理论和支部工作业务知识一期培训。二是开展主题教育。2019年4月12日组织机关支部、政法支部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2019年4月19日邀请县委党校教师为全体镇村干部作了“不忘实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初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收集中心组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制订并下发《永平镇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永委〔2019〕21号),明确学习主题和学习次数,注重学习交流和提高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中心组学习中心发言制、学习通报制、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了集中学习督查通报制和中心组秘书档案,按季度抽查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健全中心组学习签到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记录,做到每次学习签到并拍照留存。

①关于对中心组学习不重视的问题。在核对学习计划和具体学习内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对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文进行了补登记,对2018年学习计划中存在的错误表述也进行了核实纠错。

②关于中心组学习存在造假现象。对部分中心组成员个别月份学习记录时间不一致、2017年3月14日中心组学习的主持人记录错误现象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予以纠正。今后,将加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督促,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③关于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坚决纠正以班子会或全体干部职工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的现象,从2019年开始严格实行了每月专题学习。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亲自抓落实,切实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

(1)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新要求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抓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规范对照检查材料内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已经重开整改到位,之后民主生活会能够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9年1月22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要求召开了永平镇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2)关于“述责述廉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加强述责述廉材料撰写的指导把关,如实汇报履职情况,加强应知应会学习,规范正确表述内容。对2017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有2名内容相似的情况进行核实,镇纪委已对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深刻反思。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巡察反馈后及时督促各支部对2017年“两学一做”3个主题、2018年“学习贯彻新思想,新时代体现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材料开展自查。已经开展的支部已将材料整理归档,未开展的支部于2019年4月12日前补开到位。4月17日镇党委召集各支部组织委员再次核实相关会议召开情况,并形成通报。

4.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充实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永平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委〔2019〕33号)。二是将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永平镇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内容。三是严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加强了对分管领域和挂钩村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制定下发《永平镇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永委〔2019〕34号),分解落实了意识形态责任,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阶段性工作。在召开的2018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评议会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

关于文化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群众文化生活不够丰富的问题。大力发展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举办惠民文艺演出活动,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送戏下乡活动。2018年年底以来,积极组织我镇各文艺团队策划创作了三句半、快板、十番音乐、广场舞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作品,2019年春节期间,帽村等4个村组织开展了“农家欢.村村乐”乡村春晚,帽村、梁山等12个村举办了篮球赛等活动。加强了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镇、村文体活动中心等室内外场所、农家书屋等设施建设。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不规范。

(1)关于“股级干部职位空缺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因乡镇机构改革在即,暂不宜进行人事调整。下一步待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将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请示汇报,严格按照《武平县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拨任用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任免程序,完善股级干部管理使用。

(2)关于“任免程序不规范,党委2016年6月下发妇联主席任职文件在县委组织部批复之前”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镇党委于2016年6月12日下发的《关于兰丽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委〔2016〕157号),是因人事变动,原妇联主席调动,由副主席兰丽珍负责妇联工作,文件中“兰丽珍同志任永平镇妇女联合会主席”表述不够严谨,应表述为“兰丽珍同志负责永平镇妇女联合会工作”。2016年9月妇女联合会换届后,已按程序重新上报任命。

(3)关于“用人导向不正确”问题。

整改情况: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突出实干实绩导向。

2.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级干部培训,充实挂村工作力量,2018年8月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了杭背村、岗背村村两委班子,选派一名驻村书记、一名乡村振兴人才助力杭背村村级组织建设,杭背村各项工作逐步好转,顺利通过贫困村退出验收,岗背村完成新村部建设,35周岁以下女性党员进入支部班子,优化了班子结构。二是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各村挂钩领导对村两委班子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增强村级干部的政治规矩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2)关于“村级阵地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村级阵地建设,规范党群服务中心运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截止目前,全镇15个村党群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镇级给予每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补助2000元。2019年1月3日-1月7日、3月27日-3月28日,镇党委组织人员到各村明察暗访,督查党群服务中心运行及村干部值班坐班情况并在全镇通报,提振了村级干部精气神。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提升挂村工作组中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抓实抓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全镇20个支部均已完成组织生活会,并由相应挂钩领导到会指导。

3.党费收缴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进行党费收缴业务培训,强化党员党性教育;推行“党费日”制度,明确每月15日为“党费日”,并要求各党支部每月25日前将党费及收缴清单等相关材料上交到镇党委。4月17日再次组织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重申党费日制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将党费收缴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考评内容,开展党费收缴及管理情况自查。根据4月初开展的党费自查情况,2019年1-3月份各支部都能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今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集体约谈、批评教育,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发展党员工作混乱。

(1)关于“未按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5、2017年分别下达计划14、13名,完成13名、11名”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其中2019年度计划发展13名。

(2)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镇党委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从严把关审核,避免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存在委托投票现象,杭背村2017年吸收钟××为预备党员时6人委托投票”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杭背村吸收钟××为预备党员投票时,到场投票党员数与赞成票数已超过党员总数的一半,符合“双过半”要求,无法参会的党员根据其个人意愿出具书面投票意见,但未按要求表述,写成委托投票。

(4)关于“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正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严把发展党员的各项关口,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扎实推动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二是强化对村级干部的业务培训。2019年4月17日组织全镇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组工业务培训,明确从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教育、预备党员的吸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三个阶段的25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

①关于塔里村2016年发展对象蓝××的预备党员考察表空白无内容、无预备期思想工作汇报,2018年仍被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塔里村2016年发展对象蓝××的预备党员考察表空白及无预备期思想工作汇报,系因原塔里村支委吴××将党员材料放在家中未及时放入档案,现已找回并归档。

②关于2017年朝阳村发展对象兰××入党志愿书、思想工作汇报与入党申请书、入党誓词签名笔迹不一致,有在他人代写入党申请书和未参加入党宣誓等问题。已就入党志愿书、思想工作汇报与入党申请书、入党誓词签名笔迹不一致的问题约谈2017年朝阳村发展对象兰××,要求其深刻反省,并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考察期延长半年。

③关于2016年8名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审批意见中关于党龄起算时间不正确的问题。已对2016年发展的8名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审批意见中关于党龄起算时间进行了纠正。

④关于2015年以来多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预备党员考察表无落款时间、个别党员入党志愿书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的问题。已对2015年以来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的自查梳理,对入党材料不齐全、填写不完整的党员档案进行汇总并通知其所在支部,联系其本人对材料按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

(5)关于“存在近亲繁殖”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永平镇委员会关于实行农村发展党员“333”工作机制的通知》(永委〔2018〕187号)要求,规范入党程序,避免近亲繁殖现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未按要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到目前为止为零线索、零查纠、零通报,未形成震慑”问题。

整改情况:再次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通报县内典型案例,全面排查“四风”问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调研等形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线索,并予以查纠整改和通报问责。

(2)关于“‘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排查梳理问题清单。2019年4月19日召开全镇村两委干部、干部职工会议,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和“为官不为”专项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镇纪委将给予严肃问责。

(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作风整顿,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制度、住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二是镇纪委、党政办随机抽查上下班和住勤登记情况,对不执行制度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落实惩戒措施。2019年3月14日晚对于干部职工住镇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三位干部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无故未住镇的情况给以全镇通报批评(《关于2019年3月14日晚住镇情况督查的通报》永委〔2019〕28号),并各扣发通讯误餐补贴100元。2019年3月27日至28日,对全镇15个村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村给予全镇通报并要求加以整改。

(4)关于“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不作为、慢作为督查力度,建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机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工作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①关于村级卫生所建设滞后,塔里、朝阳等5个村未设置卫生所,已设置的除田背外大多形同虚设,或无医生,或未实际开展业务的问题。一是对全镇15个村的卫生所设置和乡村医生配备情况作了进一步核查,对卫生所进行了完善,其中孔厦、岗背村设置了新卫生所,为孔厦、岗背、唐屋、龙归礤等8个村的卫生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二是对有设置卫生所但无乡村医生的朝阳、塔里、中湍、瑞湖、杭背和龙归礤等6个村,安排卫生院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巡回服务,落实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三是对有设置卫生所且有乡村医生的孔厦、岗背、唐屋、昭信、恬下、钩坑、帽村、田背、梁山等8个村,加强村级卫生所的管理,督促乡村医生做好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②关于公厕建设推进慢的问题。唐屋、梁山村公厕已于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集镇公厕进行了重新选址,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装修,5月份可投入使用。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和落实镇公务接待、出差审批、公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津补贴发放、差旅费、误工补贴等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及未按要求清退的相关费用,组织对相关费用进行了清退,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①关于2016年1-12月为干部职工普发下乡补贴21.86万元的问题。经调查,2016年永平镇梁山村打造“无猪村”,根据要求,每名镇干部职工均挂钩梁山村养殖户并每星期不少于三次入户宣传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由于下村补贴天数难以按实统计,因此每名镇干部职工都按10-15天的下村天数填报并领取补贴,2017年以后已经停止发放下乡补贴。

②关于2014年1—6月超范围为派出所、国土所人员发放通讯误餐费3600元的问题。已清退超范围发放的通讯午餐补贴3600元。

③关于岗背村2016-2017年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811万元的问题。已清退岗背村2016-2017年发放的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811万元。

(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实际接待对象与公务接待函不符、多餐接待、扩大接待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对不符合规范的不予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超范围接待产生的2165元费用已清退。

(3)关于“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已清退私车公养产生的费用共计4671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4)关于“差旅费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退违规报销的8112.7元。对4次无明确事由出差去厦门、福州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经查存在出差去厦门、福州的事实,因出差人员在报销时未填写清楚出差事由,财务和审核人员未仔细核对指出,现已根据出差事由补充完整报销单据。3月22日重新制定下发《永平镇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永政〔2019〕36号),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

(5)关于“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工资3900元。

(6)关于“未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六组巡视整改要求清退相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退为8名干部发放的2014年度县人大代表及主席团成员误工补贴3100元及1名干部违规报销的学杂费9000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尺度把握不准、处理畸轻。

整改情况: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镇纪委加强了和县纪委案管室、审理室等的沟通请示,加强乡案协审,把握执纪尺度。加强对使用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特别是对非党员的村主干的监督,对非党员村主干发生类似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处理,确保不再出现处理畸轻的问题。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不足。

(1)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存在‘老好人’思想,个别领导干部自我要求降低,未带头严格执行纪律和遵守规矩,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起反向示范作用;对发现的一些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问题,仅以口头提醒了结,问题依然如故等”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意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要求领导干部在带头严格执行纪律和遵守规矩上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榜样。落实上下班签到签退每月一通报制度,并对未签到签退的干部职工扣发通讯误餐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问责。

①关于1名党委委员执行签到签退制度不严格,签到签退次数少,同时未对未签到签退情况进行备案,今年被谈话提醒后仍未改正;1名副镇长今年1-4月早退59次的问题。对于1名党委委员被谈话提醒后仍未改正的问题,镇纪委对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于1名副镇长早退问题,镇纪委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教育处理,并要求端正态度,深刻剖析原因,做到立行立改。

②关于党委书记、镇长未对未签到签退的情况进行备案的问题。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签到签退考勤制度,2019年3月初已将镇长(党委书记暂时空缺)纳入干部职工指纹考勤系统,与全镇干部同落实、同考核。

(2)关于“抓早抓小不够有力,对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纪律观念、廉洁意识的教育管理,2019年春节前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报了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岩委20152号文件不够严格,玩风过盛等不良习气在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4月19日组织镇、村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摒弃不良习气,倡导风清气正的优良习气。

3.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移风易俗工作舆论引导乡风民风建设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小蜜蜂”宣讲队和政务讲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小蜜蜂”宣讲员和政务讲解员进村入户、寺庙祠馆等场所,开展移风易俗宣讲活动。二是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教育活动,把学校开展文明礼仪和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向家庭延伸。三是组织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2次到圩天现场宣讲移风易俗的相关内容,并发放移风易俗宣传材料共1000余份。四是在抓负面典型警示教育和治理的同时,重点启动实施了恬下和中湍两个村移风易俗示范点建设,引领全镇文明新风的形成。

①关于孔厦村党员占用林地60多平方米为母亲兴建豪华坟墓的问题。2019年3月28号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②关于岗背村党员因坟墓安葬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并经村、镇、县有关部门乡次调解未达成和解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武平县公职人员违反移风易俗规定处理办法(试行)》施行后,镇纪委未对他们进行查处的问题。

目前,永平派出所已对破坏墓葬行为立案调查处理。镇纪委已介入调查,并提醒纠纷的双方要以党员的思想觉悟,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未将党建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和检查;党内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好;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查指导,4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同时加大对党建工作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二是认真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挂钩村之间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及整理归档,通过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有力推进工作。三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自查自纠,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防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通过咬耳扯袖,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未主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工作要求和标准,加大对各领域尤其是扶贫领域的问题排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关于贫困户部分访查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要求镇纪委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在今后全面深入地做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真正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加强群众身边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紧盯扶贫、低保等领域易发多发问题,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对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到位。

3.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于2019年4月份制定了《永平镇内部控制制度》,严防各类廉洁风险。

(1)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挤占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2016-2018年度由扶贫专户支出的23.714万元已于2018年11月份由基本户转入扶贫专户。今后我镇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①关于关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不规范,对救助对象认定不够精准的问题。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永政〔2019〕34号),有效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管理。

②关于关于截留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经费的问题。已及时把项目工作经费3000元退回,镇政府已将该经费下拨给相关村。

③关于滞留强农惠农资金较多,资金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经我镇进一步核查,2013年以来结余结转县农业局下拨的强农惠农资金共计43.6953万元,至目前已全部及时安排使用。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建设规范程序的业务培训,按照《永平镇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武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3)关于“其他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①关于无预算补助非公企业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无预算补助非公企业的行为,2018年后已进行了纠正。

②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经调查核实,2018年1月采购一体化印刷机1台及5月采购10台电热水器实系2017年12月采购完成(完成报销手续在2018年1月和2018年5月),因政府采购系统于2018年1月开始推广至乡镇,所以系统显示无采购手续。2018年开始,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业务。

③关于无依据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拨付审核关,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

④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原材料采购清单无公示,部分食堂盈利用于无公函接待人员支出的问题。规范食堂管理,采购物资清单进行每月公示,杜绝了无公函接待的违规行为,招待费实行了转账支付,建立食堂原材料购入、付出、结余的食堂台账,控制公务接待廉洁风险。

⑤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会计核算不及时,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招待费、会议费、预借工程款的问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

⑥关于村级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白条列支现象普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强村级财务管理,杜绝白条列支,规范村级工程管理,完善工程款项报销手续。同时,加强挂村领导及村两委干部的财务报销制度有关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有效预防违反财经制度行为的发生。对于2016年至2017年岗背村违规报销的党员大会误工费已经进行了清退。2018年1月份起聘请了天证财务公司专业财务人员进行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严格执行武平县村级财务管理条例,有效改进了村级财务管理簿弱的问题。

(七)推进整改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1)关于“2016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发现存在开展提醒谈话情况执行不够到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制度执行不够好等问题,仅制定了整改方案,但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检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对2016年度以来的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进行再对照、再检查,对开展提醒谈话情况执行不够到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支付2015年度驾驶员安全奖4000元’的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退2015年度驾驶员安全奖4000元。

(3)关于“2017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该镇今年9月30日现金账户余额仍有28.97万元,仍存在26.28万元‘白条抵库’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我镇坚持边巡边改,及时对库存现金较大问题进行了清理,目前库存现金在正常范围内。2018年11月,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2.对巡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1)关于“2017年度县委村级巡查五组巡察共发现问题51个,至目前仅处理4个”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度县委村级巡查五组对我镇15个村开展巡查发现51个问题大多属于共性问题,各村已于2019年4月23日前完成整改并上交了整改报告。

(2)关于“2018年度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8年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并认真整改。一是专项资金核算不够规范问题,对以前年度的会计错账进行了更正,并补齐原始凭证,2017年以后记帐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关于违反取消招待费规定的问题,均为2015年之前发生,2016年后村级未再发生招待费用。三是关于非生产性开支较大的问题,已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2018年1月下发《武平县村级财务管理条例》,对明令禁止不能发的补贴如岗背村党员会议给党员发的误工补贴进行了清退,对记帐错误的会计科目进行了更正。四是支出发票标注不规范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五是帐务处理混乱的问题,2018年1月开始已聘请了天证财证公司代理记帐,账务得到规范,对以前的会计差错也进行了更正。六是财务收支未公开、村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已做到每月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镇纪委共接收县委巡察一组转来信访件共1件,反映7个问题,经核实,重复信访问题1个已处理,不属实问题6个已了结。接收到县纪委案管室转来问题线索2件,经核实均属实,处理2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一组的指导和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3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 关于9.023万元贫困户清退资金未追缴完成问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工作专班坚持每周一跟进,督促吴德兰户尽快退回资金,并邀请法律顾问接入,视情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2.关于岗背村坟墓安葬纠纷问题。一是发挥工作组作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协调,及时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加强请示沟通,加大纠纷调处力度。二是强化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提醒纠纷双方以党员的思想觉悟,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一旦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从严问责。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3.关于股级干部职位空缺较多未使用问题。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待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严格按照《武平县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拨任用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任免程序,抓好股级干部管理使用,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总的来说,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镇党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城郊后花园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4632003;

通讯地址:武平县永平镇帽村村帽村路32号

邮政编码:364306

电子邮箱:wpxypxzf@163.com

 中共永平镇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闽ICP备20015806号-1